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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工作报告
发布者:朱健     发布时间:2012-05-25    来源:西安人大

 

五年来,市十四届人大城建环资委员会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任务,积极开展城乡建设和环境资源保护立法、监督和调研工作,及时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依法履行了专门委员会的职责。

一、五年来的工作总结

五年来,城建环资委员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人大常委会的中心工作,在城乡建设和环境资源保护方面,积极开展地方立法和协助常委会开展监督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一)积极参与地方立法工作,不断提高城乡建设和环境资源保护工作立法水平

加强地方立法工作是常委会的重要职责,也是专门委员会的一项重要任务。五年来,城建环资委始终把立法工作作为提高我市城乡建设和环境资源保护水平的一项基础性工作,紧扣西安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和可持续发展的迫切要求,科学把握我市城建环资立法动态,积极推动我市城乡建设和环境资源保护立法进程。在立法工作中,不断加强与市政府城建环资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广泛征求、吸纳城建环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提出城建环资委的立法意见,报请常委会主任会议审定。对列入常委会年度立法计划的项目,委员会提前与起草部门沟通,督促其开展工作,并积极参与法规的调研、草拟、论证工作,组织召开座谈会、论证会。五年来,城建环资委参与制定修订了《西安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条例》、《西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西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西安城墙保护条例》、《西安市城乡规划条例》、《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西安市村镇建设条例》等地方性法规8件。这些法规在促进我市经济发展、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改善环境质量、加强文物保护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充分发挥委员会监督职能,努力提高监督工作实效

为增强人大监督工作实效,依据《监督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市人大常委会总体工作部署和要求,城建环资委围绕不同时期全市工作重点和社会普遍关注以及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积极协助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监督工作。

1、认真做好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报告工作。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是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的主要形式。五年来,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文物保护、地铁二号线规划建设、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贯彻执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决议、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贯彻国务院批复实施城市总体规划、土地管理、建筑节能、农村环保、城市建设管理提升年、人民防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市政工程建设管理、矿产资源管理等专项工作报告15项。常委会会议前,城建环资委认真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对专项工作进行视察,形成视察报告,提交常委会会议参阅。常委会会议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后,分别作出了《关于西安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二号线建设的决议》、《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决议》、《关于开展三年植树造绿大行动加快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决议》、《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批复严格实施城市总体规划的决议》、《关于加快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决议》、《关于加强建筑节能工作的决议》、《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决议》、《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议》等8项决议,对我市荣获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和省级环保模范城市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对其他专项工作报告,委员会及时整理审议意见,按程序印送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研究处理。

2、认真组织代表开展视察活动。代表视察是人大监督职能的一个重要方面,是代表知政知情的重要途径。为了使人大代表及时全面细致的了解我市城建环资方面的工作,督促政府相关部门做好工作,五年来,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对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情况、市容环境卫生工作、园林绿化情况、《关于西安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二号线建设的决议》贯彻落实情况、《关于加快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决议》贯彻落实情况、《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议》贯彻落实情况等专题视察18次。通过开展视察活动,一方面为代表知政议政提供了第一手资料;另一方面发现了城建环资相关部门工作中的不足,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对推动我市城建环资工作的不断进步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3、积极协助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工作。五年来,城建环资委协助常委会对《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节约能源法》、《西安市燃气管理条例》、《西安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西安市城市园林条例》等6部法律法规在我市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对法律法规在贯彻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促进了相关法律法规在我市的贯彻实施,提高了我市依法行政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4、积极组织开展古城环保世纪行系列活动。为了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宣传和监督作用,强化人大监督工作,宣传和推动环境与资源方面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环保意识,与中华环保世纪行、三秦环保世纪行活动相呼应,城建环资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标,积极组织开展古城环保世纪行系列活动。五年来,古城环保世纪行活动每年都根据人大工作和环保形势的需要,确定鲜明的宣传主题,抓住环保方面的重大问题开展活动,取得了显著的宣传和监督成效。

2008年举行了古城环保世纪行启动仪式,并组织对我市渭河流域水污染治理情况、周至生态县建设和农村环境保护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采访。举办了2008西安环保论坛活动,论坛围绕“生态文明,和谐西安”这一主题,就西安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现状、成效、问题、对策等进行了多层面的研究和探讨,对进一步理清西安生态文明建设思路、工作路径和努力方向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会后,从征集到的论文中筛选出53篇优秀论文汇编成册,编印了《西安环境保护:问题与对策》一书。2009年,对我市农村环境卫生改善和农业面源污染开展采访调研,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20104月,协同团市委在长安子午峪开展了“关爱大秦岭、保护母亲河”志愿活动,与西安外国语大学、西北大学的百余名大学生志愿者一起,走进秦岭,捡拾垃圾,用实际行动保护秦岭。20106月,组建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环保志愿服务队,同时启动“关爱秦岭,清洁家园”主题活动,组织志愿者们赴秦岭光头山进行捡拾垃圾活动。参加三秦环保世纪行好新闻评选活动,我市再次荣获“优秀组织奖”。20115月,组织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环保志愿者服务队开展“呵护秦岭生态,保护水源安全,为世园会做贡献”主题活动,组织志愿者们赴秦岭子午峪进行捡拾垃圾活动。

(三)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工作,为我市城建环资工作发展出谋划策

五年来,委员会根据国务院批准西安市第四轮城市总体规划、《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西安建设国际化大都市的政策要求以及城建环资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结合我市城建环资工作的实际情况,精心选择调研题目,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组织完成了对我市文物保护工作、危险废弃物污染防治管理工作、渭河流域水污染治理情况、城市地下空间资源利用和管理情况、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大遗址保护工作、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等的调研,完成了调研报告16份,对我市城建环资事业的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委员会每年都安排外出考察调研,交流信息,借鉴外地先进的工作经验,对历史文化遗址、名镇、历史建筑和西部地区生态环境保护进行了持续调研。2010年,组织召开了“西安城市管理研讨会”,与会的各级领导、城市管理工作者、专家学者,围绕“加强城市管理、提升城市形象”这一主题,就城市管理体制机制、管理方式的改革与创新、管理体系和服务功能的完善、执法环境的优化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与探讨,对进一步提高我市城市管理水平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会后,从征集到的论文中筛选出62篇优秀论文汇编成册,编印了《西安城市管理:探索与实践》一书。2011年,为全面反映本届委员会依法履职情况,系统总结回顾委员会五年来的工作情况,编印了25万字的《为了城市更美好——市十四届人大城建环资委员会工作巡礼》一书。

(四)积极配合全国人大环资委、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工委的执法检查和调研活动

20114月,配合做好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王鸿举率领的调研组对我市地表和地下水污染防治进行专题调研的相关工作,协助联系省人大环资工委做好会务、服务等工作。5月,配合做好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晓东一行就遗址公园建设情况在我市的专题调研工作,安排调研组实地察看了曲江遗址公园建设情况,与我市相关部门进行了座谈。6月,配合做好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张文台率领的调研组就《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修改在我市的专题调研工作,协助联系省人大环资工委做好会务、服务等工作。8月,配合做好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工委、三秦环保世纪行组委会就渭河流域水污染治理情况在我市的调研采访工作。11月,配合做好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工委、三秦环保世纪行组委会就城市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情况在我市的调研工作。

五年来,城建环资委配合协调了全国人大环资委、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工委来西安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议》等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和《陕西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草案)》立法、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城乡统筹发展中土地资源管理工作、人民防空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秦始皇陵保护条例实施情况、节能减排工作等的调研共16次,较好地完成了执法检查和调研活动中的协调、会务等工作,进一步加强了与全国人大环资委和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工委的沟通和交流。

(五)努力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委员会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

1、不断加强制度建设。为依法履行市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工作职责,严格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能,委员会从制度建设入手,本届之初,制定了委员会工作规则、工作职责和与市政府有关部门联系办法等制度,明确了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并严格遵照执行,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不断强化自身学习。五年来,委员会始终把学习作为增强综合素质、提高履职能力的重要手段,每年都制定严格的学习计划,不断提高委员会成员的政治理论素养和履职能力。在理论学习方面,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理论体系,学习省、市委全会精神和全市人大会议精神,不断增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在法律知识学习方面,系统学习《监督法》、《代表法》、《地方组织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人大代表的地位、权利和义务,明晰人大工作的有关程序和原则,提高法律政策水平和代表意识,增强做好人大城建环资工作的责任感。在业务学习方面,积极组织学习城建环资相关法规、政策和我市城建环资工作最新动态,提高委员会审议代表议案、法规和相关工作报告的能力和水平。

3、不断加强支部建设。五年来,委员会以提高履职能力为中心,把支部建设和委员会工作相结合,不断加强支部建设,努力提高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一是不断加强支部学习,提高支部成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党性修养。二是注重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主题党日活动,组织支部成员赴革命老区参观学习,重温党的历史,接受党性教育,坚定党员信念。三是结合中央、省、市委和人大机关开展的“科学发展观大讨论”、“争先创优”、“树立群众观点、群众立场”、“寻亮点、找差距,展新姿、树新风”等活动,深入开展支部学习、讨论等活动,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改正工作中的不足之处。四是积极开展扶贫帮困活动,定期对支部联系的贫困家庭和贫困学生进行帮扶,提高支部成员的奉献意识和关爱意识。

4、认真履行委员会职责。五年来,城建环资委共召开委员会会议24次,审议代表提出的有关城建环资方面议案63件,审议涉及城建环资方面的法规案8件,审议了西安市城建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及城建投资计划安排意见的报告,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对《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安市住房公积金四个管理办法的通知》、《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地铁一号线和二号线南段建设征地拆迁和管线改迁的通告》、《西安市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办法》、《西安市加强城市管理工作若干规定(暂行)》、《西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西安市城市道路架空线缆落地管理办法》、《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管理的通告》、《关于炭市街综合改造项目拆迁工作的通告》、《关于整治集体土地乱搭乱建违法建设的通告》、《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自建住宅建设及拆迁补偿管理工作若干意见》等51件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审查。

五年来,委员会成员始终牢记人民重托,认真倾听社情民意,积极参加代表活动,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切实履职代表职责。在市人代会期间,委员们提出了《关于进一步解决城市停车难问题的建议》、《关于解决幼儿园的超前教育问题的建议》、《关于进一步整治医德医风的建议》、《关于制订西安市拉土车安全运营管理条例的议案》、《制定西安市中小学避难场所建设管理条例的议案》、《关于把更多财力用于民生急需工程的建议》、《关于加快垃圾集中处理优化街区卫生的建议》、《关于提高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保障水平的建议》、《关于立法监管街头经营的建议》、《关于提高我市道路保洁员待遇的建议》、《关于推广阎良模式,垃圾处置向无污染、资源综合利用转化的建议》、《关于修订完善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标准的建议》、《关于将我市高校、科研院所实验室污染纳入环保监测的建议》、《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城区道路雨水内涝的建议》、《关于增设出租汽车停靠点的建议》、《关于设立的士港湾的建议》、《关于调整出租汽车运价结构的建议》、《关于我市出租汽车尽快实行时距并计计费方式的建议》等议案、建议,得到了市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对解决相关问题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几点体会和思考

五年来,城建环资委紧紧围绕市人大常委会中心工作,认真履职,依法行权,在立法、监督和调研工作中有以下几点体会和思考。

(一)严格按照城建环资委工作规划认真履职,提高委员会工作效率和质量。本届之初,委员会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紧紧围绕建设“人文西安、活力西安、和谐西安”的目标,根据委员会职能,结合我市城建环资工作实际,制定了本届城建环资委员会工作规划。工作规划对委员会立法工作、监督工作、调研工作和自身建设进行了全面详细的安排部署,增强了工作的计划性和可操作性,提高了委员会的工作效率和质量。五年来,委员会按照工作规划认真履职,努力构建我市城建环资立法体系,不断提高监督工作实效,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不断加强自身建设,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二)围绕全市重点工作依法行权,促进我市城建环资工作健康发展。本届期间,西安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建环资工作取得了很大进步,但也面临新的挑战和要求。委员会根据自身职能,科学把握西安城市特色、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和形势以及可持续发展的迫切要求,结合不同时期全市城建环资工作重点,积极协助常委会开展地方立法和监督工作。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实施和西安市第四轮城市总体规划、《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西安建设国际化大都市和城乡统筹发展的政策要求,制定出台了《西安市城乡规划条例》、《西安市村镇建设条例》;20078月地铁二号线全线开工建设,委员会建议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西安市地铁二号线规划建设情况的报告,常委会审议后,作出了《关于西安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二号线建设的决议》,2008200920102011年,委员会持续组织人大代表对地铁建设情况进行视察,2011916,地铁二号线通车试运营;2009年,建议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城市建设管理提升年工作情况的报告等,把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支持全市城建环资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促进我市城建环资工作健康发展。

(三)把关注民生和工作职能有机结合,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城建环资工作涉及面广,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在实际工作中,以人民群众诉求为出发点,充分发挥委员会自身职能,努力把关注民生和工作职能有机结合,围绕社会关注的焦点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组织开展执法检查、代表视察等活动,督促政府相关部门做好民生工作。如2007年开始的实现本届内12万人回迁安置的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工作,既是提升城市建设管理水平、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改善民生、提高市民生活水平的一项紧迫的民生工程,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委员会建议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我市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审议后,作出了《关于加快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决议》,对推动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2010年采暖期间,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代表对我市集中供暖工作进行视察,对集中供暖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督促政府相关部门做好集中供暖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冬季正常取暖。

(四)创新工作方式,提高工作实效。为了适应新时期人大工作的新要求,不断提高委员会工作实效,本届以来,委员会积极探索立法、监督和调研工作的新方式。在立法工作中,委员会积极主动与市政府城建环资部门加强联系,认真制定立法计划;在法规调研、起草阶段,委员会坚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了解实情,并积极借鉴其他城市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在法规论证阶段,采取网上公布法规草案,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召开委员会会议,从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和专业性等方面进行认真论证,最后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审议意见,为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修改法规草案创造了有利条件。在监督工作中,为了使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有关审议内容有全面的了解,对列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议题,在常委会会议召开之前,都组织人大代表对该项工作进行视察,根据视察情况整理视察情况报告,供常委会会议审议参阅。在调研工作中,委员会注重结合我市城建环资工作实际和城市特色,认真选择调研题目,如结合我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开展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专题调研,结合我市打造历史文化名城开展的文物保护工作、大遗址保护工作、古镇和传统民居保护工作专题调研,为常委会监督和决策工作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为政府相关部门改进工作提供了很好的智力支持。

五年来,委员会虽然做了一些法定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是地方立法还不能完全适应实际需要,一些该立该改的立法项目由于立法数量的制约没有及时完成;监督工作虽然能够按照《监督法》的规定进行,但跟踪监督的实际效果还有不尽人意之处,调查研究的深度广度不够,为人大代表和常委会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委员会自身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等。在今后的工作中,城建环资委将继续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在立法、监督等工作中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建设国际化大都市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