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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办法
发布者:朱健     发布时间:2012-05-25    来源:西安人大

2012220西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西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内务司法委员会、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六个专门委员会。

三、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人选,由大会主席团在本届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提名。经全体代表酝酿讨论后,由本次大会全体会议通过。

四、通过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采取举手表决方式,依次进行表决,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赞成即为通过。

五、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各专门委员会个别副主任委员和部分委员由市人大常委会任命。

六、本办法经西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后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