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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11年1月25日在西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康宝奇
发布者:朱健     发布时间:2012-05-30    来源:西安人大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欢迎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各位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10年主要工作情况

  2010年,全市法院在市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和上级法院指导下,牢牢把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牢牢把握各类市场主体对法院平等保护其合法权益的新期待,坚持能动司法,扎实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全力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全力服务社会发展大局

  一年来,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69703件,审结68414件,结案率为98.2%。其中,市中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2283件,审结12036件,结案率为98%

  严惩各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市法院共审结刑事一审案件3893件,判处刑罚4919人,其中,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194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126人。在刑事审判中,重点惩治各种危害公共安全、危害社会治安、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共审结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故意杀人、伤害、绑架、强奸等暴力犯罪案件2411件,判处刑罚3344人。及时审结了杨建辉等19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颜伟文等三人抢劫出租车案,对罪行特别严重的犯罪分子依法判处死刑,有力打击了严重刑事犯罪。依法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599件,判处刑罚540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614.67万元。及时审结了法门寺观光园集资诈骗案等多起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这些案件涉案金额大,受害群众多,市中院在审理中,积极追缴赃款,尽力减少群众损失。依法严惩发生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业、金融领域的职务犯罪,共审结贪污、贿赂、职务侵占、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案件170件,判处刑罚150人,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具有法定从轻、减轻和免除刑事处罚情节,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被告人依法判处缓刑或免于刑事处罚;推行减刑、假释裁前公示和听证制度,共办理减刑、假释案件2397件,促进罪犯改过自新;加强人权的司法保障,共依法宣告无罪5人,确保无罪公民不受法律追究。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活动。共举办各类法制宣传活动5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接受群众咨询3000余人次;召开公开宣判大会37场次,旁听群众9.14万人次,有效震慑了犯罪,提升了群众安全感。

  加大民商事案件审理力度,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全年共审结民商事一审案件39532件,经法院调解,当事人达成和解或撤诉的案件占65.7%

  着眼于服务城市发展,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共审结重大工程建设、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安置等案件1061件,保障全市中心工作顺利开展;审结买卖、借款、票据、证券、租赁、股东权益纠纷等案件8725件;完善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一体化审判工作机制,共审结知识产权纠纷案件297件,标的额4107.34万元。注重保护投资环境和服务国企改革,稳妥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案件32件,企业破产案件13件,有力促进了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高度重视人民群众人身权和财产权保护,共审结婚姻家庭、赡养抚养、邻里纠纷等案件11241件,审结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医疗、住房、消费等领域的纠纷5623件,切实解决群众实际困难,保障和改善民生。

  积极化解行政纠纷,促进官民关系和睦。充分发挥司法审查职能,采取支持合法行政行为、纠正违法行政行为、引导当事人庭外和解、建议行政机关改变或撤消原具体行政行为等方式,共审结土地权属、市政管理、环境保护、社会保障等行政一审案件479件,审结国家赔偿案件2件。

  完善执行工作机制,缓解执行难。以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清理委托执行积案、化解涉执信访案件等活动为契机,加强与国土、房管、工商、交通管理、金融等单位的协作,进一步完善执行威慑机制,对237243人采取媒体上曝光、限制其出境与高消费、中止其房产与车辆过户、冻结其新项目审批等措施,促使其履行义务。成立全市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制定《执行公开若干规定》,健全被执行人财产报告制度,对拒不报告或报告不实的被执行人进行搜查、审计或处罚;完善提级执行、交叉执行、挂牌督办、执行和解等工作机制,采取债权入股、债务重组、分期付款等灵活多样的方法,妥善化解了多起涉农、涉困难企业执行案件。健全执行监督和专项检查机制,克服执行中的不规范现象。一年来,全市法院共执结案件18020件,执结率达到90%以上,执行标的额38.98亿元;共清理委托执行积案448件,化解涉执信访案件120件。

  二、大力加强审判管理,确保公正高效执法

  全市法院扎实开展“管理水平提升年”活动,狠抓以“十率”、“五快”为核心的综合考评机制的完善,加强信息技术在审判工作中的应用,全面启用审判管理信息系统,审判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

  坚持均衡结案。强化法官均衡结案意识,加强案件审判流程管理;完善审判考核机制,加强按月、季动态考核,并逐月、逐季进行通报;建立案件信息数据库,科学评估工作量,全面掌握各部门和每名法官月、季均衡审判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召开季度审判工作运行分析会,将办案数量质量与考核奖惩直接挂钩,对成绩突出的干警和庭室进行表彰,确保收结案良性循环。《人民法院报》对市中院开展均衡结案的做法进行了专题报道,最高人民法院在广东召开全国法院审判管理专题会议,对市中院开展均衡结案的经验进行了集中研讨,并向全国法院做了推广。

  狠抓案件质量监控。对市中院2009年审结的除调解以外的5429件案件全部进行了评查,对存在问题进行了整改;组织开展疑难案件庭审观摩和交流学习;坚持全市法院发改案件交换意见制度,总结经验教训;定期进行裁判文书抽查评比,共抽查各类裁判文书1528份;规范司法委托鉴定、拍卖、审计、评估活动;审慎处理新类型、敏感型、群体性案件,努力提高重大疑难案件处理能力。在中央政法委组织的百万案件评查活动中,全市法院被抽查的案件全部被评为优秀或合格案件;在省法院组织的案件质量考核中,市中院荣获全省法院案件质量综合评估考核第一名。

  加强调解和服判息诉工作。采取创新调解方法、提高法官调解技能、表彰调解先进等措施,不断加大调解工作力度,共调解民商事一、二审案件13485件。深化诉前调解和立案调解,使1183件案件在立案阶段就调解解决。加大审判兼顾执行工作力度,要求法官在案件审理中努力为执行创造条件,尽量减少执行难案发生,共审执结合7155案。对无法调解的案件,通过分析案件事实、阐释法律规定、增强裁判说理性、制作判后寄语、进行判后答疑等,促使当事人服判息诉。全市基层法院一审民商事案件服判率达到86.4%

  三、积极拓展司法职能,促进社会管理创新

  建立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按照“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各界参与、司法推动”的指导方针,狠抓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联动对接,通过与司法局、街道办等单位联合设立“矛盾纠纷化解中心”,在立案庭设立联合调解室,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派驻调解法官,从各专业领域选聘特邀调解员等措施,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省法院专门组织全省56名基层法庭庭长到我市进行观摩学习,并将这一经验在全省法院进行了推广。

  建立行政纠纷预防和化解新机制。在全市基层法院开展了协助行政机关诉前化解行政争议工作,在诉前阶段妥善化解涉及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等群体性行政争议33起。市中院向行政机关发送《行政案件司法审查白皮书》、《行政典型案例暨司法建议汇编》,对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梳理,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加强司法建议和通报工作。从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大局出发,对审判中发现的社会管理缺陷、制度漏洞等,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提出解决方式和补救措施,促进社会管理制度完善。全年共向金融、房管、医疗等机构发出司法建议128件,均得到了回复和落实。对立案和审判过程中发现的敏感社会问题、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等,及时以《要案快报》形式向党委、人大、政府等机关送阅,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拟定处理意见,使一大批隐含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案件化解在萌芽状态。

  通过司法调研预警社会风险。针对近年来恶意诉讼不断出现的情况,全市法院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出发,召开了第九届审判实务与理论研讨会,动员全市法院干警,并邀请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报》社、西北政法大学等单位的专家教授,对恶意诉讼的法律属性、形成原因、司法识别及立法规制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出版了法官专著《恶意诉讼的识别和治理》;与全国十六个省会城市中级法院进行了交流,将研究成果向社会发布,增强了全社会对恶意诉讼的认知和防范能力。

  四、落实司法为民宗旨,保障和服务民生

  认真开展“执法为民、满意政法”活动,加强与人民群众的沟通联系。全市法院从院领导到普通干警,普遍联系了企事业单位、乡镇、街办、学校等,征求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共设立联系点1727个,走访群众5万余人,发放征求意见表10万余份。针对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迅速采取措施进行了整改。

  推行司法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强化阳光司法,增强司法透明度,认真落实审判与执行公开的各项规定,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实行裁判文书上网和重大典型案件庭审网络直播,设立“法院开放日”,让群众更多地了解审判工作;深入推进审判“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军营”活动,在进行法制宣传的同时,广泛听取民意民愿,提高司法工作的社会认同度。全市共有1073件案件采取“五进”方式审理或执行,对1300件案件开展了征询意见和建议工作,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市中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首批“全国法院司法公开示范单位”。

  完善便民利民措施,把司法为民落到实处。积极创建“立案信访文明窗口”,在立案大厅增设了院长信箱、纪检信箱、便民服务台、饮水机等,方便群众诉讼;开通了网上预约立案服务系统,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远程服务;完善了“立案绿色通道”无障碍设施,使老年人、残疾人、孕妇等从事诉讼活动更加方便安全;设立案件查询触摸屏,方便当事人查询案件信息;印制了诉讼指南和诉讼风险提示手册,加强对当事人的诉讼指导。认真落实司法救助有关规定,对1053名困难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335.01万元,对174案有困难的刑事案件被害人、执行申请人、信访当事人等发放司法救助金236.1万元。积极化解涉诉信访纠纷,全年接待群众来访3358人次,处理来信1901件,妥善化解涉诉信访案件723件。

  五、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法官素质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部署,认真开展了“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和向全国模范法官陈燕萍同志学习活动;召开了纪念建党89周年暨模范共产党员表彰会,举办了“十佳法官”先进事迹报告会,用身边的先进人物鞭策、激励干警;深化司法良知教育,邀请专家教授为全市法院干警就《西安国际化大都市建设与司法创新服务》、《做一名有良知的好法官》等理论问题进行了专题授课;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组织开展向灾区捐款捐物、接受革命传统教育等形式多样的党日活动,促进了干警政治思想觉悟的提高。

  加强业务培训和交流。推行分类培训方式,聘请专家和组织优秀法官巡回授课,加强办案方法研究,及时总结推广办案经验,提升了法官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驾驭庭审、制作文书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举办各类培训班36期,法官讲坛14期,选送400余名干警参加上级法院各类培训,共培训干警3500余人次。加强司法考试备考工作,全市法院共有24名干警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开展了“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征文活动,积极组织岗位练兵,全市法院共有1126人参加了《侵权责任法》、《执行实务》等专项考试。加强与兄弟法院的业务交流,与北京、上海、广州等地10多个中级法院就审判管理机制建设、司法调研、均衡结案、执行流程管理等问题进行了广泛交流和探讨。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严格落实“五个严禁”、“六个不准”,组织干警观看廉政影视剧,举办廉政知识考试,对新任职干部和法官进行任前集体谈话;坚持工作纪律、工作作风检查和通报制度,着力规范法官庭审、接待当事人、着装等行为,有效提高了干警廉洁自律的意识。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全市法院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不断完善接受人大监督的各项举措,定期向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聘请15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执法督察员;先后邀请110多名省、市人大代表到法院视察工作、旁听重大案件庭审、现场监督重大案件执行,主动接受监督。积极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对人大交办的代表建议9件,政协交办的委员提案2件,全部在规定期限内办复。

  一年来,市中院的多项工作受到了上级机关表彰,先后被评为全国法院文化建设首批示范单位、全国法院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先进集体、全国法院司法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全省综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并被省委省政府记集体一等功。

  回顾去年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也面临着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案件数量持续增长,处理难度不断增大,还需进一步完善应对措施;二是法官素质还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和满足群众的需求,服务意识和司法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三是法院延伸审判职能,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的思路和方法还需进一步拓展;四是法院信息化建设还不完全适应新时期实现科学发展的要求。对此,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克服和解决。

2011年的工作任务

  今年是我市“十二五”规划的起步之年,也是加快建设国际化大都市的重要一年。全市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全国全省法院工作会议和市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围绕我市“十二五”规划的战略部署,牢牢抓住科学发展这个主题,继续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努力为建设国际化大都市和人民满意城市做出积极贡献。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能动司法,为我市“十二五”规划实施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全面加强审判工作,切实服务我市经济发展大局。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严重暴力犯罪及多发性侵财犯罪等各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同时,做好教育、感化、挽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依法妥善审理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发生的各类合同纠纷、公司清算、企业破产、股权纠纷等案件。加强知识产权和涉外商事审判工作,支持自主创新和优化投资环境。妥善审理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医疗、住房、消费等领域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案件,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加大对破坏生态、浪费资源等行为的制裁力度,促进可持续发展。加强对世园会等重点项目的司法保障,能动服务于全市经济发展。

  二、坚持司法关注民生,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努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健全首问责任、服务承诺、办案公开、文明接待等制度,坚持开展诉讼引导和风险提示,完善远程立案、巡回审判、繁简分流等举措,为群众诉讼提供便利。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力度,使确有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加强行政审判、国家赔偿工作,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完善司法公开制度,通过发布新闻、庭审网络直播、网上信访、裁判文书上网公布等措施,做到阳光司法、透明公开。深入推进审判“五进”和征询旁听群众对案件裁判意见工作,扩大司法的社会参与度。努力完善各项司法为民措施,让群众享受到更多更好的司法服务。

  三、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努力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

  充分发挥信息化管理优势,进一步完善审判管理系统,对审判流程实行动态和实时监控,完善审判管理办公室职能,落实好均衡结案制度、案件评查制度和审判业绩通报制度等管理措施,推动案件质量和效率的稳步提高;坚持重大疑难敏感案件请示报告制度,积极参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积极推进社会矛盾化解;进一步完善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完善执行工作机制,规范执行行为,细化和健全执行威慑机制,努力实现执行工作新突破。

  四、努力提高队伍素质,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着力抓党建带队建,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和“创先争优”活动,努力提高法官的政治、业务和职业道德素质,提高化解社会矛盾、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廉政惩防机制建设,严格落实法官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违法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办违法违纪问题;讲究司法礼仪,改进司法作风,弘扬司法文明,树立良好形象。

  五、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提高服务保障能力

  认真落实“科技强院”方针,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硬件、软件升级完善,充分利用网络开展公文办理、文件传输、信息发布、后勤管理等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加强信息技术在审判、执行、信访等工作中的应用,促进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强化基层意识,加强对基层法院工作的监督指导,帮助基层法院协调解决基础建设落后、信息化程度不高等问题,进一步发挥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前沿阵地作用。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法院将认真学习贯彻本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发展大局,以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促进“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加快国际化大都市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