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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工作报告
发布者:朱健     发布时间:2012-05-30    来源:西安人大

 

 2010年,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及省、市委全会精神,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围绕全市经济发展大局,突出重点,依法履职,积极开展监督、立法、调研等各项工作,切实提高人大财经工作水平,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认真做好计划和预算的审查监督工作

  (一)做好人代会召开前和召开期间计划和预算的初审工作。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召开前,财经委召开会议对2010年计划、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指标、实施的主要措施以及重大投资项目进行了初步审议。人代会召开期间,根据代表审议意见,财经委再次进行了审议,并向大会主席团提出了审查报告。

  (二)审议我市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执行情况。为了给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上半年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做好准备,财经委召开会议,提前听取和审议了两个报告,在充分肯定取得成绩的同时,指出我市发展面临的困难和不利因素,建议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切实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做大、做强支柱产业,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解决制约我市统筹城乡发展的瓶颈问题,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态势,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完成。

  (三)审议我市2009年财政决算情况报告。在常委会审议前,提前召开委员会对决算进行初步审查,对我市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予以全面、客观的分析,对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中存在的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提出建议,同时结合审计报告,形成决算审查报告,建议常委会批准我市2009年度财政决算。

  (四)审议我市200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财经委委员们对审计局拓宽审计视野,加强预算执行情况和重点领域的审计监督表示满意。为更好地发挥审计职能,财经委建议审计部门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审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抓好审计整改落实,对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加以综合分析后提出针对性解决措施和办法,从根本上杜绝屡审屡犯问题。

  (五)审议我市2010年超收财力安排情况报告。今年以来,我市财政收入继续保持较好的增长势头,市本级财政预计有超收财力。财经委对市政府关于我市超收财力安排情况的报告进行了审查,认为市政府提出追加的市级财政支出有比较可靠的资金保证,追加的支出大部分属于公共财政支出范围,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和谐社会建设,改善民生所必需安排的。根据《预算法》规定和本年度市级财政收支执行情况,财经委向常委会提交审查报告,建议常委会批准追加我市市本级财政支出预算。

  ()审议我市2010年全市及市级地方政府债券收支预算草案报告。为保持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财政部继续代发地方政府债券。在统筹考虑了我市实际情况后,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了我市地方政府债券收支预算草案。财经委及时召开会议,对草案进行了审查,认为市政府提请安排的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支出,主要用于中央投资公益性项目的地方配套和其他难以吸引社会投资的公益性建设项目,属于公共财政支出范围,对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有着重要作用,体现了科学发展观和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要求。财经委向人大常委会提出审查报告,建议常委会批准市级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支出预算。

  二、关注热点,严密组织,提高执法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重点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实施情况。为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督促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进一步落实执法责任,加强监督管理,推进全社会节约使用和合理利用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水平和经济效益,减少浪费,保护环境,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市人大常委会把《节约能源法》作为今年的重点执法检查工作,由财经委负责执法检查的具体组织实施。

  财经委对此非常重视,进行了认真研究,制定了安排意见和实施方案,并于5月下旬组织召开常委会执法检查动员大会,听取了市政府《关于〈节约能源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焦安发作了动员讲话。在政府部门自查的基础上,市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由常委会领导带队,部分人大代表分成四个小组分别对工业、建筑、交通、商业领域和部分机关的耗能、节能情况进行了集中检查。各小组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检查和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节约能源法》和《陕西省节约能源条例》在我市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检查。检查组在充分肯定我市节能工作取得成绩的同时,指出了我市实施节能法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宣传教育力度不够,全民节能意识有待提高;节能技术开发和推广力度不够,创新能力比较薄弱;节能激励约束机制不够完善,影响和制约企业节能积极性;相关职能部门配合不够密切,影响节能工作开展等。检查组建议,要加强宣传学习,进一步强化全社会的节能意识;进一步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大节能政策措施的支持力度,推进节能技术进步;抓好重点领域,促进社会全面节能;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政府监管职能;制定和完善节能地方性法规,为节能工作提供法制保障。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听取了执法检查组的汇报并进行了审议。财经委吸收了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充实了执法检查报告并及时印送市政府。市政府对报告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整改,对短期难以见效的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在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书面汇报了研究处理情况。通过《节约能源法》执法检查,提高了政府及公众对节能工作的重视程度,传播了节能理念,加大了节能措施实施力度和资金投入,促进了节能技术开发和推广,加快了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健全了政府部门节能工作机构,提高了节能工作的监督管理水平。

  (二)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情况。为了增强全社会统计法律意识,保障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进一步发挥统计服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作用,7月下旬,财经委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财经委委员,对我市实施《统计法》的情况进行了检查。针对我市存在的全社会依法统计意识不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依然薄弱和部门统计管理需进一步增强协调等问题,检查组建议加强统计队伍建设,夯实基层统计工作基础;加强部门协作,充分发挥政府综合统计的管理职能;改进统计工作制度方法,重视数据分析利用,提高统计的服务职能;加强统计执法,坚决遏制弄虚作假现象等。检查组关于检查《统计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经常委会主任会议第五十八次会议讨论通过后,送市政府研究处理。

  三、服务经济建设,围绕中心工作开展财经监督

  (一)对审计工作报告中审计问题涉及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重点监督检查。3月份,财经委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财经委委员,对我市2008年度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在听取审计局整体整改情况汇报和市财政局等五个部门的情况汇报后,委员们认为,各单位非常重视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出的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按照审计意见和审计决定要求,基本纠正存在问题,有效增强了各预算单位的法制观念,遏制了违规违纪现象。

  (二)对市级单位部门预算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财经委于9月组织部分委员,并邀请有关财会、审计专业人员参加,对我市市级单位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抽查。从抽查情况看,我市市级部门预算编制管理和执行情况逐年向好,预算编制水平进一步提高,项目支出预算细化,项目资金监管程序严格,管理规范,预算的严肃性和约束性得到加强。对各部门、单位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委员们也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督促其尽快解决。

  (三)对我市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视察。为了配合常委会工作,提高审议质量,财经委于4月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财经委委员,对我市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了视察。从视察情况看,我市认真实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全力推进国资监管工作,实现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促进了国有经济的发展壮大,工作扎实且富有成效。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视察组对我市国资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形成了《财经委关于市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建议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市政府国资管理工作专项报告。

  (四)视察我市政府信用资金投入项目。针对近年来我市政府信用资金逐年增多,财政风险加大的情况,财经委于6月组织有关人员对我市政府信用资金投入项目使用情况进行了视察。参加视察的人员充分肯定了我市近年来举债发展的决策和取得的实绩,对市政府在资金管理方面所采取的措施表示赞赏。同时指出目前我市政府信用资金管理中存在的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债务管理体制不顺,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抵御风险能力还不强等,要求政府予以重视,理顺体制,严格落实制度和各项责任,切实提高债务管理能力,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五)审议市政府关于《西安地铁一号线一期工程增加建设资金贷款的议案》。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我市地铁一号线一期工程资本金比例可降低。据此,市政府提出了增加地铁一号线一期工程建设资金贷款的议案。财经委召开会议研究后,认为我市地铁建设资本金不足问题已影响到项目贷款资金的落实,如不尽快解决,将会影响地铁建设进度,降低资本金比例,适度增加银行贷款是解决建设资金不足问题的可行方案。因此,财经委建议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同意该议案,并建议政府严格监管建设项目资金,严控超概算投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要统筹考虑政府信用资金的归还问题,制定详尽的还贷计划。

  此外,财经委还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和省人大对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情况、现代物流发展情况等进行了检查或调查,积极联系协调相关部门,并准备好汇报材料,保证了各项活动的顺利进行。

  四、积极参与经济立法,做好地方法规修改和政府规章备案审查工作

  (一)审议市政府关于《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的议案。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的议案,由财经委先行审议。在事先派员参与调研论证工作的基础上,财经委召开会议,对该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原则同意修正案草案,并提出了一些具体的修改意见。

  (二)清理和废止部分地方法规。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0年清理地方性法规工作安排,财经委负责的法规有11部。委员会审议了市政府提请审议废止《西安市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的议案,认为该议案符合西安实际,所提废止理由充分,建议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废止《西安市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根据清理的原则和标准,结合我市实际,财经委建议,废止已不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形势,无保留必要的《西安市惩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等2部法规;根据清理要求,修改了存在硬伤的7部法规;《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已按立法计划进行了修正。

  (三)认真做好政府规章备案的审查工作。对市政府制定的规章进行审查,是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也是监督政府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今年财经委对市政府报送人大常委会备案的《西安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等四部行政规章进行了审查,认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议常委会予以备案。

  此外,财经委还对制定《西安市企业及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条例》进行了立法调研,认为制定该条例的条件基本成熟,建议列入明年的立法计划。

  五、重视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切实提高办理质量

  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上,代表共提出财经方面的议案十三件。财经委对这些议案认真研究后,建议张军代表领衔提出的《关于加快建立会展业法规的议案》(第十八号议案)予以立案,其余十二件作为建议转交政府有关部门办理。

  人代会后,财经委对十八号议案进行了调研和审议。认为该议案客观分析了我市会展业的形势,所提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是一份好的议案,建议将制定《西安市会展管理条例》列入我市2011年立法调研计划,同时该议案不再列入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议程。

  人代会五次会议主席团将蒋智能代表领衔提出的《建议市人大对社区干部公益性岗位社保金的缴纳进行监督检查》的建议交人大内司委和财经委合作办理。财经委按照要求,组织领衔代表蒋智能和有关人员深入有关部门检查,督促政府相关部门尽快落实政策,同时规范公益性岗位的开发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保障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的合法权益。蒋智能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六、搞好委员会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职尽责能力

  一年来,委员会始终把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和依法履职能力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是强化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委员会组成人员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市委重要会议精神,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转变作风和观念,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二是围绕中心依法履职,切实提高审议质量。委员会今年共召开6次会议,审议有关财经方面的议题26项,在审议前坚持做好调查和分析工作,为提高审议质量奠定了良好基础。同时委员会组成人员深入基层,重视民生,了解民情,关注热点,使人大财经工作更加贴近实际,符合实际,反映实际。三是加强委员会办公室建设。办公室注重目标管理,年初根据常委会工作要点,制定出管理目标并进行分解,各项任务落实到人,同时提出完成时限和质量要求,层层签订责任书,工作紧张有序。办公室人员加强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增强责任心,团结一致,齐心合力,保质保量的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