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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工作报告
发布者:朱健     发布时间:2012-05-30    来源:西安人大

 

  2010年,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人大常委会中心工作,依法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为我市加快科学发展、实现率先发展、建设人民满意城市做出了贡献。

  一、积极做好法规清理工作,维护法制统一

  做好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是提高立法质量,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的重要保障。委员会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西安市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方案》的要求,对我市教科文卫方面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进行了认真梳理。为保障法规清理工作质量,委员会及时对需清理的5部法规进行认真研究,并召开相关部门法规清理专项征集意见会,听取对法规清理的具体意见。经过分析清理,提出对被新法替代、实际已不再适用的《西安市街头食品卫生管理条例》予以废止,对《西安市社会急救医疗条例》、《西安市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西安市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西安市档案管理条例》四部条例中的13个条款完善修改的具体意见,使之更加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

  二、扎实做好精神卫生立法调研工作,促进市民精神健康水平

  精神卫生问题作为重要公共卫生问题和较为突出的社会问题已成为我国和国际社会的共识。目前,随着社会竞争和生活压力加大,各种心理应激因素急剧增加,既给家庭和社会带来负担,也给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较大危害。市人大常委会和委员会领导高度重视精神卫生工作,在对我市精神卫生工作情况进行调研的基础上,开始精神卫生立法调研。委员会向市级有关部门、医疗机构、高校专家学者及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有关精神卫生方面立法研讨会的课题、意见和建议,着手筹备举办西安市精神卫生立法研讨会。8月份委员会还会同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组织有关人员赴北京、上海、湖北、浙江等地专题考察精神卫生地方立法工作。

  1125,委员会会同市卫生局联合召开了西安市精神卫生立法研讨会。会议围绕“提高公民精神健康水平,加快精神卫生地方立法”这一主题,专家学者和从事这项工作的同志,从不同的侧面就精神卫生概况、服务体系的建立、地方立法的意义原则及公民心理健康教育、精神疾病预防及精神病患者的医疗救治与监护进行了深入研讨,为我市制定精神卫生地方性法规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委员会坚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监督工作思路,扎实推动监督工作,不断增强监督实效。年初,委员会结合近几年校园安全问题,将检查《西安市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作为今年重点检查项目列入工作计划。3月份以来,全国个别地方相继发生了多起针对中小学生、幼儿园的暴力伤害事件,委员会对此事件发生后我市的校园安全问题高度重视,先后深入学校、幼儿园调研校园安全管理工作。9月份,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组成的执法检查组,视察了市第二保育院、莲湖区环城西路小学和市第一中学安全防范工作,听取了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实施《西安市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情况汇报并进行了座谈。检查组认为,市政府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单位能认真实施条例,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工作,采取了多项措施,提高校园安全管理水平;各中小学、幼儿园都制定和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保障了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师生的人身安全。但是,法规实施中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市、区县落实学校、幼儿园编制内安保人员行动迟缓,学校安全技术防范设施专项资金落实不到位,处理校园安全伤害事故还没有纳入法制化轨道等。针对上述问题,及时向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反馈了检查组的意见和建议,提出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校园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加大对《条例》及各项规章制度的宣传力度;尽快配足配齐学校编制内安保人员,落实学校技防建设资金,提高学校安全防范水平和能力;完善校园及周边安全防范网;在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全面推行校方责任险,建立健全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处理机制,保护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等。目前,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正在对以上建议进行研究处理。

  四、以经济社会发展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加强工作监督,促进依法行政

  委员会年初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大局以及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问题,认真研究,慎重选题,有针对性地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计划,协助常委会做好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科技成果转化情况和甲型H1N1流感防控情况专项报告的相关工作。科技成果转化是科技与经济结合的关键环节,是实施《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调整产业结构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途径,对经济和社会发展有着支撑引领作用。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科技成果转化情况的报告前,委员会对我市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进行了认真调研,了解我市科技成果转化的现状和存在问题,并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市政府的专项报告进行了审议。委员会在充分肯定我市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取得成效的同时,提出要抓住实施《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的重大机遇,进一步促进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合作,加快统筹科技资源改革示范基地和科技资源大市场建设等促进我市科技成果转化的意见和建议。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和委员会的建议,委员会负责整理了常委会对此项报告的审议意见。市政府及时落实常委会的审议意见,研究提出了建设西安统筹科技资源改革示范基地,营造科技成果转化良好氛围,搭建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制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相关优惠政策,加大对科技成果转化的财政投入等具体措施,对我市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2009年,甲型H1N1流感疫情在我市发生和蔓延后,委员会及时督促卫生、教育行政部门切实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并对我市甲型H1N1流感防控情况进行检查。委员会在肯定防控成效的同时,提出了加强我市疾病预防与控制工作的相关意见和建议。之后,委员会向常委会主任会议汇报了相关工作,并向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反馈了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督促市政府有关部门切实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甲型H1N1流感防控情况的报告。委员会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和先期委员会的意见、建议,负责整理了常委会对此项报告的具体意见。市政府认真落实常委会的审议意见,研究提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及基层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加大监测预警工作及健康教育宣传力度,提高群众自我防控意识,增强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及疾病预防控制力量,全力保障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经费的落实等有针对性的具体措施,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五、认真履行职责,配合做好省人大常委会在我市的执法检查工作

  委员会圆满完成了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对我市贯彻实施《科学技术进步法》的执法检查工作。在委员会的精心安排下,检查组先后听取了市政府及高新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的工作汇报,分别召开了企业、科技、高校等单位座谈会,实地视察科技园区和部分高新技术企业,广泛听取了政府相关部门和企业、高校等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检查组对我市在贯彻实施《科学技术进步法》方面所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我市科技创新工作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委员会积极督促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落实好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营造科技创新的社会环境,推动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发挥科技创新对经济发展的引领支撑作用,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同时,还完成了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对我市文化产业发展情况、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流动摊贩管理的调研,完成了《陕西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流动摊贩管理办法(草案)》的征集意见上报工作。

  六、认真办理代表议案

  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决定将李子萍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西安市中小学及幼儿园校园安全管理条例》的议案”(第21号议案)交付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审议。会后,委员会对议案涉及的内容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对我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并组织代表进行了视察。委员会认为,近年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校园安全管理工作,采取了多项措施提高校园安全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多项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学校各项安全防范工作。目前,国家、省、市已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加强校园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都作出了明确规定,现行法律法规是比较完善的。市级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实施好这些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对校园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真正把校园安全管理责任落到实处。委员会建议该议案不再列入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议程,并向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进行了汇报,向李子萍代表进行了通报,代表表示满意。

  七、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加强委员会自身建设

  委员会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努力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依法履行职责能力。一是重视思想建设,提高思想觉悟和水平。认真组织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办公室工作人员学习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委全会精神,参加常委会组织的法制讲座和专题学习会,注重在实践中学习和理解教科文卫方面的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进一步增强党性观念和大局意识,提高政策理论水平,为做好人大工作奠定思想基础。二是突出提高履职能力,加强作风建设。委员会围绕提高履职能力,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民生问题开展调研。坚持深入基层,了解民情、集中民智、反映民意,尽力凸显监督工作对民生的关注。委员会在工作中坚持依法行使职权,重大问题由委员会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全年共召开5次会议,审议有关教科文卫方面的议题9项。三是加强与市政府、区县人大教科文卫部门的工作联系。工作中重视与市政府、区县人大教科文卫部门的沟通联系,通过部门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走访座谈,主动征求意见,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四是加强委员会办公室建设。组织办公室工作人员积极参加机关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和向郭随宝、庞玉芹先进人物学习活动,认真实施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强化素质,提高服务水平和履职能力。

  一年来,委员会认真完成了市人大及常委会交付的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与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是日常性监督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委员会的职能作用还需进一步发挥。针对这些问题和不足,委员会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改进,全面提高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起步之年,委员会将继续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中心工作,进一步解放思想,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促进委员会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实现“十二五”规划良好开局而努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