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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工作报告
发布者:朱健     发布时间:2012-05-30    来源:西安人大

 

  2010年,市人大城建环资委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人大常委会的中心任务,积极开展地方立法和协助常委会开展监督工作,各项工作都得到了新的进展。

  一、积极参与地方立法工作

  一年来,城建环资委继续把立法工作放到重要位置,高度重视,保证了市人大常委会涉及城建环资方面立法项目的顺利落实。

  为做好立法计划的编制工作,城建环资委组织召开与市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会议,征求城建、环资部门的建议,提出城建环资委的立法意见,报请常委会主任会议审定。在市人大常委会2010年立法计划中,涉及城建环资方面的立法项目3件,其中,制定1件,调研2件。

  为做好《西安市城乡规划条例》的制定工作,城建环资委在法规的草拟、论证等阶段,都能派员参与,提前介入,熟悉情况,深入研究,认真审议。鉴于《条例(草案)》是在依据了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借鉴了兄弟城市的做法,总结了我市多年的工作经验基础上形成的,基本可行,建议提请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同时,还提出修改意见建议19条。该条例已于2010115由市人大常委会公布,自201111日起施行。

  为做好燃气条例修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和城市轨道交通条例制定的调研工作,与市政公用局、市地震局、市地铁办进行沟通、座谈,为更好更快地完成立法任务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为完成地方立法项目的清理任务,按照统一部署,积极参与法规的清理工作,对涉及城建环资方面的23部法规都与上位法进行了细致的对照检查,认为需要修改的19部,并梳理出法规中不适应、不一致、不协调的问题60多项,被常委会采纳的有52条。

  为做好《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公布实施新闻发布会的相关工作,认真准备,积极参与,从法规制定的必要性等方面回答新闻媒体记者的提问,保证了法规的顺利实施。

  为做好对《陕西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征集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认真座谈讨论,提出了十条修改意见和建议,及时汇总上报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工作委员会。

  二、积极做好监督工作

  为了增强人大监督工作的实效,依据《监督法》的要求,积极协助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监督工作。

  (一)协助做好常委会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相关工作。按照市人大常委会总体工作部署和要求,围绕社会普遍关注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认真调研,慎重选择,有针对性地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了听取和审议我市人民防空工作、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市政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建议议题,经常委会主任会议审定列入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计划。按照常委会办公厅的安排,在常委会会议举行前,对市政府拟提请常委会审议的专项工作报告分别进行初审,提出审议意见,建议将这三个报告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进行审议。为使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全面、深入,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对这几个方面的工作进行了视察。常委会会议审议后认为人民防空工作十分重要,作出了《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议》。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市政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及时汇总整理,形成常委会审议意见,按法定程序转市政府研究处理。

  (二)认真组织代表开展视察活动。为了使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有关城建工作有一个全面的了解,督促政府相关部门做好工作,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对我市的城市集中供热、公园建设管理、人防、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市政工程建设等工作以及《西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决议》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视察。

  (三)认真组织执法检查活动。根据市人大常委会检查《节约能源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方案安排,协助做好对我市贯彻实施《节约能源法》的情况进行了集中检查的相关工作,就执法检查情况向常委会主任会议作了汇报。

  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对《西安市燃气管理条例》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对进一步贯彻实施《条例》提出了以下意见和建议:一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加强对居民安全用气知识的普及,为《条例》顺利实施创造良好氛围。二是继续加强安全管理,对储气站、储气罐等重要燃气设施要重点看守,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三是加强瓶装液化气的销售管理工作,尤其是加强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销售瓶装液化气的安全管理和督促检查,加大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燃气器具、违法供气点的查处力度,杜绝安全隐患。四是积极寻找新气源,加强与科研单位的合作,在降低用气峰值和日常用气比例上下功夫,确保居民用气。五是积极做好《条例》修订的前期准备工作,对《条例》涉及的权利、义务关系,法律责任等方面出现的新变化,有关部门要积极收集整理,为修订《条例》提供第一手资料。

  (四)积极开展古城环保世纪行活动。一是组织召开了古城环保世纪行组委会工作会议;二是积极参加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活动。410,协同团市委在长安子午峪开展了“关爱大秦岭、保护母亲河”志愿活动,与西安外国语大学、西北大学的百余名大学生志愿者一起,走进秦岭,捡拾垃圾,用实际行动保护秦岭。610,组建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环保志愿服务队,同时启动“关爱秦岭,清洁家园”主题活动,组织志愿者们奔赴秦岭光头山进行捡拾垃圾活动。三是参加三秦环保世纪行好新闻评选活动,我市再次荣获“优秀组织奖”。

  (五)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为维护法制的统一,根据《监督法》和常委会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规定,对市政府报备的《西安市城市道路架空线缆落地管理办法》、《西安市蔬菜早市设置管理暂行规定》、《关于实施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管理的通告》、《关于炭市街综合改造项目拆迁工作的通告》、《关于西安文艺路演艺基地建设项目有关工作的通告》、《关于在城市重要区域禁售禁放孔明灯(许愿灯)的通告》、《关于整治集体土地乱搭乱建违法建设的通告》、《关于延北村城中村综合改造项目拆迁工作的通告》、《关于整治集体土地乱搭乱建违法建设的通告》、《关于清理西安沣渭新区规划范围内建设项目的通告》、《关于石家街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拆迁工作的通告》、《关于祭台村地区二期城中村改造项目拆迁工作的通告》、《关于通信架空线缆落地拆线工作的通告》、《关于对三环朱宏路——玉祥门段实施综合整治的通告》、《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对西安世界园艺博览会项目外围环境进行整治提升的通告》、《关于北寨子村城中村综合改造项目拆迁工作的通告》、《关于南寨子村城中村综合改造项目拆迁工作的通告》、《关于联志村城中村综合改造项目拆迁工作的通告》、《关于潘家村城中村综合改造项目拆迁工作的通告》、《关于丰禾村地区城中村综合改造项目拆迁工作的通告》、《关于解放路南段道路拓宽改造工程拆迁工作的通告》、《关于米家崖棚户区配建廉租住房项目拆迁工作的通告》、《关于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建设管理办法》、《关于响塘村城中村综合改造项目拆迁工作的通告》以及《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宅基地自建住宅建设及拆迁补偿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等26件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审查,认为这些规定与法律、法规不抵触,建议常委会予以备案。

  三、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工作

  为了解《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决议》贯彻落实情况,到高陵县对《决议》的实施情况进行调研,形成了调研报告。为推进我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进一步开展,不断提高我市城市管理水平,完善城市公共服务功能,解决城市管理体制、管理方式、综合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对《西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的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要进一步加大《条例》的学习、宣传和教育力度,营造全社会关心理解城市管理工作、自觉遵守《条例》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继续探索适应新的形势和管理对象的有效工作模式,加大工作创新力度;进一步加快城市管理数字化系统建设,努力改变目前城市管理信息化水平相对落后的现状;进一步加强城管执法工作的协作机制,进一步强化部门协作机制,理顺有关区县的管理体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进一步加大《条例》的贯彻实施力度,为建设国际化大都市作出应有的努力。

  四、认真审议代表议案,办理代表建议

  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对马文宝等14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订《西安市风筝放飞管理条例》的议案”(第1号)、郝玉华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支持建设西安阎良环保产业园的议案”(第2号)、赵寅科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启动西安城市地铁向泾河工业园区延伸工程的议案”(第8号)、席酉良等14名代表提出的“关于保持房地产政策连续性、维护房地产投资开发环境、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议案”(第10号)、郑培蓉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修改《西安市机动车停车场》(库)管理办法的议案”(第11号)、郭强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出台土地流转政策的议案”(第14号)、李崇文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筹建户县兆伦铸钱遗址博物馆的议案”(第17号)、李子萍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订《西安市拉土车安全运营管理条例》的议案”(第20号)、周涛等11名代表提出的“用科学的现代化管理方法将渣土车现象从我市彻底根除的议案”(第25号)进行了审议,建议大会主席团将第20号、第25号合并办理,并交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建议将其他议案转为建议,转市政府有关部门办理并答复代表。会后,对大会主席团交付审议的第20号、第25号议案,进行了认真办理,向市人大常委会做了汇报。

  对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蒋智能代表提出的“关于建议市人大对兴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到底该由谁管”的建议(第0111号)、何军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的建议(第0164号)、张黎明代表提出的“关于用地方立法的形式对渣土车进行管理”的建议(第0185号)做了认真研究,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有关部门、电话督促等方式,对这三件建议进行了认真办理,并及时答复代表。

  五、积极协助配合全国人大环资委、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工委的执法检查和调研活动

  配合做好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至立率领的检查组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在我市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的相关工作。配合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工委做好对《陕西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草案)》立法、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城乡统筹发展中土地资源管理工作情况在我市的调研活动。

  六、组织召开西安城市管理研讨会

  20101213日,在西安人民大厦举行了“西安城市管理研讨会”。这次会议紧紧围绕“加强城市管理,提升城市形象”这个主题,结合我市创建国际化大都市的目标,就城市管理体制机制和管理方式的改革与创新,完善管理体系和服务功能,优化执法环境,从政府决策、运行机制、管理理念、监督程序、信息沟通、执法方式等在理论、实践、法制建设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研讨。会议共征集到论文188篇,既有实际工作的亲身感受,又有理论研究的成果结晶,无论从理论性和实践性等方面看,都具有较高的水平,有62篇论文参加会议交流,有24人在大会上做了专题演讲。这次研讨会的召开,对进一步提高我市城市管理水平,提升城市形象,加快西安国际化大都市建设步伐,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七、加强自身建设

  重视加强自身建设,注重提升整体素质。一是注意加强学习,提高能力。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人大知识,不断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心和使命感。二是注意认真履职,心系民众。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积极开展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活动。召开委员会会议3次,开展视察调研活动9次,委员们认真审议议案,积极发表建议,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审议质量和工作水平明显提高。三是注意加强联系,发挥合力。通过走访座谈、执法检查、视察调研、联系会议、研讨会议等形式,进一步加强了与政府有关部门和区县人大的沟通联系,促进了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组织召开了全市区县人大城建环资工作座谈会。四是注意创先争优,务实高效。着力加强委员会办公室建设,全面提高办公室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中,多做顺民意、解民忧、增民利的实事,多做稳人心、暖人心、聚人心的好事,练内功,强素质,再提升,不断增强办公室人员的学习意识,责任意识,奉献意识,大局意识,在工作上追求简洁高效,细致周到,精益求精,一丝不苟,保证了人代会、常委会、主任会、委员会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

  一年来,城建环资委的工作虽然在各个方面都有新的进步,但与法定职责和人民群众的希望还有不少的距离。在新的一年里,城建环资委将继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在立法、监督等工作中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实现把西安建设成为国际化大都市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