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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工作报告
发布者:朱健     发布时间:2012-05-30    来源:西安人大


  2010年,市人大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建设国际化大都市为目标,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积极协助常委会开展工作,为促进我市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台湾事务旅游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一、积极开展立法调研工作,为制定法规奠定基础

  委员会高度重视立法调研工作,根据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就制定《大明宫遗址区保护发展条例》进行立法调研。

  召开市文物局、市规划局、市建委、市国土局、市法制局等相关部门以及有关专家学者座谈会,围绕大明宫遗址区保护与周边地区经济发展、大明宫遗址区保护管理体制等难点问题,反复调研论证,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与大明宫遗址区保护办、市人大法制委、市政府法制局有关负责人就法规草案反复修改,目前法规草案已基本成熟。

  做好法规清理,维护法制统一。按照全国人大和市人大常委会统一要求,开展了法规清理工作。指导市旅游局、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对《西安市旅游条例》、《授予西安市荣誉市民办法》等法规进行了全面清理,对其中与上位法和经济社会发展明显不适应、不一致的条款进行了修改,共提出修改意见5条。

  二、认真开展执法检查,确保法律法规贯彻实施

  委员会坚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的原则,每年选定1部法律法规,集中精力认真检查。按照常委会工作安排,重点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及其实施办法贯彻实施情况。在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自查的基础上,6月上旬,执法检查组听取了市台湾事务办公室、市商务局、市中级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法律情况汇报,实地考察了部分台资企业发展情况,召开台商协会和台资企业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通过执法检查,督促市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从发展两岸关系、促进经贸合作、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实施投资保护法、依法维护台湾同胞投资权益的重要意义,分析查找贯彻实施法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如法律学习宣传不够深入、招商引资力度不足、支持和鼓励台胞投资和台资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需要进一步完善、投资创业环境需要进一步改善等。对此,建议市政府进一步健全台湾同胞权益保障工作体制,以两岸商签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为契机,推动两岸经济关系正常化和机制化,为台湾同胞投资大陆创造更加广阔的空间;关心台资企业发展,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依法维护台湾同胞的投资权益。

  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就我市贯彻实施《民族工作条例》、《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进行执法调研,促进法律法规在我市贯彻实施。

  三、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促进依法行政

  委员会紧紧围绕常委会审议、决定的重要议题以及我市民族宗教侨务旅游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先后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侨务工作、西安国际港务区规划建设、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曲江二期规划建设等情况报告。

  西安国际港务区建设是我省“十一五”规划确定的重大项目,是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西部大开发战略和《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推动我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升服务业发展水平,拓宽西部地区国际国内贸易通道的创新之举,得到了国家有关部委以及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支持,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委员会高度重视港务区建设,委员会在审议市政府关于西安国际港务区规划建设进展情况报告时,针对港务区建设面临的项目建设用地和资金紧缺、招商任务艰巨、园区基础设施以及综合服务配套设施建设需要进一步完善等困难和问题,建议要树立科学发展理念,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抢抓发展机遇,加快发展速度;贯彻国家土地政策,节约集约土地资源;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创新管理体制,提高服务效能。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此报告审议意见连同委员会的建议及时印送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研究处理。

  为了充分发挥侨务资源优势,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侨务工作,委员会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侨务工作情况报告。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指出侨务工作存在的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如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及其实施办法的学习需要进一步加强,吸引海外侨胞回国创业的政策措施需要进一步完善,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的资源优势需要进一步发挥,侨务工作机构需要进一步健全。为此,建议要充分认识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不断加大学习宣传力度,确保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贯彻实施。要高度重视招贤引智工作,吸引更多的海外侨胞参加、支持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加大对贫困归侨侨眷的帮扶力度,解决其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加强侨务工作部门自身建设,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此报告的审议意见连同委员会的建议及时印送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研究处理。

  四、组织开展工作视察,不断提高视察质量

  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委员会委员、常委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视察大明宫国家遗址公园建设、2011西安世界园艺博览会、西安国际港务区规划建设、曲江二期规划建设等工作。

  大明宫国家遗址公园是我市“十一五”城市建设和发展的重点工程,对保护历史文化遗迹,改善城北面貌,提升人居环境质量和西安城市形象影响很大。委员会高度重视公园建设,9月份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委员会委员和常委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视察。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大明宫国家遗址公园挖掘融合了历史文化资源,实现了文化、商业与旅游的有机结合,符合科学发展观和市场经济要求。建议市政府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积极做好申遗工作,把这项城市受益、百姓受惠的民心工程办实办好。

  2011西安世界园艺博览会筹备工作已经进入关键时期。12月初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委员会委员以及常委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视察世园会筹备工作情况,听取相关工作汇报,并就进一步做好世园会筹备工作建议必须深刻认识举办世园会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使命感和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与协调配合,确保园区建设工作顺利推进;加大宣传力度,努力举办一届世人关注的世园会;尽快完善交通网络体系,为世园会提供畅通的交通服务保障;切实加强安全保卫,努力举办一届平安的世园会;学习借鉴上海世博会的先进经验,确保各项工作高效务实开展。

  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就民族工作和民族经济发展、留学人员归国创业等工作进行视察。

  五、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督促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问题

  委员会重视群众来信来访,督促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问题。西安都城隍庙是明代三大城隍庙之一,距今已有620年历史,由于年久失修,现有的大殿、戏楼、寝殿面临倒塌,危在旦夕。为了做好城隍庙修复工作,多次组织省人大有关领导、委员会委员和市人大代表视察,积极与市宗教局、市文物局等相关部门研究解决办法,都城隍庙修复规划已经上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一年来,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0余人次,按照常委会信访工作规定,信访案件转交有关部门研究处理。

  六、加强委员会自身建设,提高决策能力和水平

  委员会把加强自身建设作为依法履行职权的一项经常性工作,高度重视,常抓不懈。一是加强思想建设,提高思想觉悟和水平。重视委员会委员和工作人员的理论学习,组织委员会委员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党的观念、大局观念和群众观念,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推动科学发展能力。深入学习宪法和法律,增强法制观念,提高依法履行职责能力。二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结合委员会工作实际,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完善了委员会工作制度、委员会办公室管理等制度,促进了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三是加强理论探讨和调查研究。组织召开华侨华人归国创业工作研讨会,80余位留学归国的专家学者、创业者代表、侨务工作者参加了会议。与会代表围绕吸引海外华侨华人归国创业、为华侨华人归国施展才华创造良好的创业环境等进行广泛深入地交流与探讨。积极参加省人大常委会举办的民族宗教工作研讨会,就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提出了思考和建议,受到省人大常委会和与会代表的一致肯定。加强调查研究,重点就西安市秦岭北麓生态旅游发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形成具有针对性的调查报告,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重要参考。

  在总结委员会工作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仍有不足和差距。主要是立法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监督工作需要进一步规范,委员会会议审议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自身建设也需要进一步加强。

  2011年,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的起步之年。市人大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建设国际化大都市为目标,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和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积极协助常委会开展工作,为促进我市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台湾事务旅游事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按照这个总体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积极开展立法工作,努力提高立法质量。继续就制定《西安大明宫遗址区保护发展条例》进行立法调研。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和省人大常委会,做好法律法规草案征集意见工作。

  ——认真行使监督职权,不断增强监督实效。积极开展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城市民族工作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认真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台湾事务工作、2011西安世界园艺博览会筹备工作情况报告。委员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港澳工作、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佛寺道观建设管理等情况报告。

  ——积极开展对外友好交往工作。审议市政府关于建立友好城市关系有关议案,提出审议意见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组织市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常委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出国(境)参加公务活动,开展友好交流。邀请国外友好城市代表团来我市进行友好访问,加强交流与合作。做好来访接待和常委会领导会见、座谈等工作。

  ——加强理论探讨和调查研究工作。组织召开秦岭北麓生态旅游资源保护开发与利用理论研讨会。围绕我市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形成调研报告,为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加强委员会和办公室自身建设。组织委员会委员和办公室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提高推动科学发展能力。认真学习宪法和法律,增强法制观念和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继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全面推进学习型组织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