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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西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发布者:朱健     发布时间:2012-05-30    来源:西安人大

各位代表:

  西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决定将代表提出的第18号议案交付市人大财经委员会审议,将第21号议案交付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审议,将第20号和第25号议案交付市人大城建环资委员会审议,有关委员会经过认真调查研究,并征求了有关方面的意见,已将上述4件议案审议完毕。201116,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有关委员会关于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现印发全体代表。

  附件:1、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第18号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2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第21号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3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第20号、第25号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1123    

  附件1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
审议的第18号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

  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大会主席团决定将张军等1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建立会展业法规的议案”(18号议案)交由市人大财经委员会审议。会后,市人大财经委员会对该议案涉及内容进行了认真的调查研究。20101110,市人大财经委员会召开第二十三次会议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现将审议结果报告如下:

  委员会认为,会展经济是通过举办各种形式的会议和展览、展销,带来直接或间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经济活动,是一种新型经济形式和新兴产业,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拉动效应。为了促进会展业发展,市政府相继出台了《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会展经济的若干意见》(市政发〔2003139号)、《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会展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市政发〔2009149号),明确了我市发展会展业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我市“十一五”规划纲要也提出要依法培育、规范会展市场,把西安建设成区域性会展中心的要求。近年来,我市积极落实上述政策措施,会展业发展呈现出速度加快、层次提升的良好势头,逐步体现出会展业的信息传导作用、物流集散作用、贸易交流作用和带动经济的作用。我市会展业虽取得一些成绩,但与国务院《关中一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提出的建设以西安为中心的会展经济圈还有较大差距,与国内外会展业发达城市相比还存在着准入制度不健全、市场化程度不高、行业整体竞争力不强等问题,亟需通过制定管理法规给予保障和规范。

  委员会认为,张军等12名代表向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提出的第18号议案,分析了我市会展业发展的形势,所提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是一份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好议案。

  市人大财经委员会建议,将制定《西安市会展管理条例》列入我市2011年立法调研计划,同时该议案不再列入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议程。

  附件2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
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
21号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

  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决定将李子萍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西安市中小学及幼儿园校园安全管理条例》的议案”(第21号议案)交付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审议。会后,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对我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并组织市人大代表进行了视察,对议案涉及的内容进行了认真研究。20101217,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召开第二十三次会议,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现将审议结果报告如下:

  委员会认为,今年3月以来,媒体报道了多起侵害幼儿、小学生的暴力事件,引起了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立即采取了多项措施提高校园安全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多项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学校各项安全防范工作。市编制部门核定了市、区县本级中小学、幼儿园安保人员编制,有效地解决了学校安保人员不足的问题。市教育部门对中小学、幼儿园的物防、技防力量配置及校舍安全维护进行了检查。市综治、公安、教育、卫生等部门建立校园及周边安全防范工作联动格局,公安部门加强了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管理,加强学生上学和放学时段交通疏导工作,确保学生交通安全;卫生部门加强了校园疾病预防与控制工作力度,防止传染病在校园流行;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加大了对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力度,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委员会认为,国家、省、市已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加强校园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治安管理处罚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及幼儿园管理条例、中小学安全管理条例、陕西省中小学生保护条例、西安市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都作出了明确规定。特别是由教育部、公安部、司法部、建设部、交通部、卫生部、文化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新闻出版总署等部门联合出台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明确了各部门对中小学幼儿园的安全管理职责,并对校内安全管理制度、日常安全管理、安全教育、校园周边安全管理、安全事故处理等方面作出了详细的规定,校园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是比较完善的。市级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实施好这些法律法规,真正把校园安全管理责任落到实处。因此,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建议,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1号议案不再列入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议程。

  附件3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
委员会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
审议的第20号、第25号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

  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将李子萍等10名代表提出“关于制定《西安市拉土车安全运营管理条例》的议案”(第20号议案)、周涛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用科学的现代化管理立法将渣土车现象从我市彻底根除》的议案”(第25号议案)并为一案,交由市人大城建环资委员会审议。会后,市人大城建环资委员会组织召开相关座谈会,听取有关情况的汇报,对我市渣土车营运、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对议案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20101124,市人大城建环资委员会召开第十八次会议,对第20号、第25号议案进行了审议。现将审议结果报告如下:

  委员会认为,李子萍、周涛代表领衔所提的议案十分重要,充分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对我市渣土车存在问题的关注和重视。近年来,随着我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渣土车运营市场得到了飞速发展,但渣土车在运营当中仍存在着诸多问题,不仅影响了市容,且屡屡发生恶性交通事故,社会反响强烈,群众意见较大,引起了市政府的高度重视。20103月,市政府成立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开展了建筑垃圾清运市场秩序综合整治工作。一是采取了运营车辆强制清洗措施;二是为挖掘机、装载机安装了GPS智能锁;三是安装远程监控系统,对各出土工地工作情况进行远程实时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四是建立规范化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委员会对市政府开展的综合整治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委员会认为,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西安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西安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建筑垃圾、渣土车运营中存在的超高装载、沿途抛撒、非法倾倒和闯红灯、超速行驶、逆行抢道等问题,已经作出了相关的禁止性规定,并明确了处罚措施和手段。鉴于建筑垃圾、渣土车运营管理所涉及的部门都有相应的执法依据,综合整治工作的关键在于严格执法和加强管理。因此,市人大常委会可暂不制定专门的《西安市拉土车安全运营管理条例》,但要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作用,督促市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规范、完善和细化对建筑垃圾、渣土车运营管理体制,增强责任意识,严格执法,加强管理,杜绝建筑垃圾、渣土车运营中的违法违章行为,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城市管理,作出积极努力。

  市人大城建环资委员会建议,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号、第25号议案不再列入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议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