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4日西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西安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秘书长 鲁云侠 大会主席团: 根据西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代表提出议案截止时间的规定,到2月4日16时,大会秘书处共收到代表提出的议案25件。其中:有关财政经济方面的14件;有关城乡建设和环境资源保护方面的9件;有关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方面的2件。 按照有关法律和《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以及《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议案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大会秘书处将上述议案,分别交由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 根据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大会秘书处建议将其中4件作为议案处理,不列入本次大会议程。会后,1件交财政经济委员会审议,2件交城乡建设和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审议,1件交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审议,并分别将议案审议结果向下一次代表大会报告。其他21件议案,因不具备立案条件,拟作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 截至2月4日20时,大会秘书处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318件,连同议案拟转作建议、批评和意见的21件,共计339件。这些建议、批评和意见,会后一并由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办事机构,依照法定程序,交有关机关和组织研究办理,并负责将办理结果答复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