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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工作报告
发布者:李磊     发布时间:2010-12-15    来源:西安人大

 

2009年,西安市人大城建环资委员会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开展地方立法和协助常委会开展监督工作,努力履职,依法行权,促进了我市城乡建设和环境资源保护事业的进一步发展。一年来的主要工作:

一、积极参与地方立法工作

参与地方立法是市人大专门委员会的重要职责。一年来,市人大城建环资委,认真履职,积极工作,在地方立法方面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协助编制年度立法计划并及时督促实施。为使立法计划切实可行,城建环资委注意加强与市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主动征求城建、环资部门有关立法和监督工作的建议,综合各方意见,提出城建环资委的立法意见,报请常委会主任会议审定。在市人大常委会2009年立法计划中,涉及城建环资方面的立法项目3件,为完成立法任务,城建环资委在法规的草拟、论证等阶段,都能提前介入,派员参与,熟悉情况,把握焦点,在之后的委员会审议时提出适当的意见。对拟提请常委会审议的立法案,及时督促有关部门按计划提出,保证常委会议程的圆满完成。今年列入立法计划制定的《西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西安城墙保护条例》已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市人大常委会公布实施,修订的《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已报省人大常委会审批。

二是加强立法调研工作。对列入常委会议程的法规案,组织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广泛听取专家学者、人民群众、部门单位对法规草案的意见,收集立法依据及有关资料,从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和专业性、专门性要求等方面进行认真论证,为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法规案提供可资借鉴的依据。

三是积极参加法规公布实施活动。对属于城建环资方面的地方性法规的公布实施新闻发布会,认真准备,积极参加,从立法背景、法规制定的必要性等方面回答媒体记者的提问,介绍有关情况,对法规的公布宣传起到了促进作用。

四是积极参与法律、法规草案的意见征集工作。组织召开有关会议,完成了《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等法规的征集意见工作,提出了意见,及时汇总上报。

二、积极做好监督工作

协助人大常委会做好监督工作是《监督法》对专门委员会的具体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法》,市人大城建环资委除参与常委会《水法》执法检查外,还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工作:

(一)协助做好常委会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相关工作。按照市人大常委会总体工作部署和要求,围绕社会普遍关注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认真调研,慎重选择,有针对性地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了听取和审议我市建筑节能工作、农村环保工作的建议议题,经常委会主任会议审定列入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计划。基于城市建设管理提升工作是我市今年的大事之一,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及时听取和审议关于城市建设管理提升年工作情况的报告。按照常委会办公厅的安排,在常委会会议举行前,对市政府拟提请常委会的专题报告分别进行初审,提出审议意见,建议将这三个报告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进行审议。为使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全面、深入,印发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参阅件。又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分别于618日、1022日对我市的建筑节能、农村环保工作进行了视察。常委会会议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后,分别作出了《关于加强建筑节能工作的决议》、《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决议》,促进了这两项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二)认真组织代表视察活动。为了使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有关城建环资工作有一个全面的了解,督促政府相关部门做好工作,410日,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城建环资委委员和人大代表,对我市未央路、西三环、南二环、牡丹园等地的园林绿化工作情况进行了视察,听取了市容园林局关于增绿补绿工作情况的汇报,在肯定工作成绩的同时,提出了一些意见,建议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不断解放思想,提高认识,认真负责的开展园林绿化工作;继续深入实施好城市绿化、园林条例;重视抓好城市园林绿化的规划工作,搞好中、长期规划;要重视提高城乡绿化整体质量和品位,实现园林绿化建设和城市建设的同步发展;要注重养护,科学管理,确保绿化养护工作的可持续发展;要加大财政投入,引入市场机制,多方筹措资金,多吸引社会资金投入绿化工作,保证城市绿化水平和品位的整体提升;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植绿、护绿、爱绿的良好氛围,推动城市绿化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确保我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目标的实现。

(三)积极支持城市建设管理提升年工作。开展以市容市貌大整治为内容的城市建设管理提升年活动,关系城市形象、关系发展环境、关系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为促进这一活动得到有效开展,城建环资委草拟了《关于促进西安市2009年城市建设管理提升工作的方案》,经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名义印发执行。710日,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城建环资委委员和人大代表,实地察看了新城广场、粉巷、环城西路、朱雀大街、雁塔西路、兴善寺东街等地的街景整治情况,听取了市提升办关于今年提升年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从现场察看和汇报情况看,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提升年工作高度重视,工作力度很大,完成任务量很大,城市面貌变化很大,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同时,代表们建议,要抢抓时间,努力工作,向建国六十周年献礼;要提高整治标准,注重整体推进,确保施工安全;要进一步重视城市管理,巩固提升成果;要加强监督,让人民群众更加满意,让全市人民在西安这座古城中生活的更加舒适、惬意,幸福指数不断提高。为使常委会的审议工作富有成效,在督促相关部门做好审议准备工作的同时,将常委会的审议意见整理汇总,印发市政府落实。

(四)认真做好市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贯彻实施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为进一步了解《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西安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二号线建设的决议》贯彻落实情况,87日,组织部分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先后视察了地铁一号线玉祥门站、地铁二号线北苑站和西安北客站建设情况,听取了市地铁办关于西安地铁建设情况的汇报。代表们在肯定我市地铁建设工作成绩的同时,还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希望地铁办从规划的制定、实施、修改以及地铁建设的质量、安全等方面强化管理,严格规范,遵守工序,努力工作,全力以赴做好地铁建设工作,为全市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为保证《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快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决议》得到实施,925日,组织部分组成人员、市人大城建环资委委员和市人大代表,视察了莲湖区建新村拆迁现场、碑林区仁义村安置房建设情况和东窑坊棚户区安置小区建设情况,听取了市城改办关于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对全市城改和棚改工作充分肯定,同时要求市城改办及有关部门要继续贯彻落实好《决议》,全力推进改造工作深入开展;坚持以人为本,保证安全与质量,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强制度建设,推进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加大安置房建设力度,保证过渡群众按时回迁;大力推进城中村无形改造工作,努力打造精品工程。通过代表视察检查,促进了这两个决议在全市的贯彻执行。

(五)积极协助配合全国人大环资委、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工委的执法检查和调研活动。配合全国人大环资委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在我市的贯彻执行情况进了检查。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对《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在我市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实地查看了周至县黑河水库水源地保护情况、野生动物救助情况,户县涝峪、太平峪生态环境保护情况,长安区高冠峪、祥峪生态环境保护情况以及上王村农家乐建设、管理、运行情况,听取了我市有关工作情况的汇报,省人大常委会检查组要求我市进一步做好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确保《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全面贯彻落实。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振江和内务司法委员会关于人民防空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在我市的调研活动,配合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委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在我市的调研活动,配合省人大文教委关于秦始皇陵保护条例实施情况在我市的调研活动,配合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委在我市的节能减排工作调研。为配合做好各项执法检查、调研活动,我们提前沟通,加强联系,认真做好接待安排,保证了各项活动的顺利进行。

(六)积极开展古城环保世纪行活动。及时组织召开了古城环保世纪行组委会工作会议,总结了古城环保世纪行2008年的工作,研究制定了2009年古城环保世纪行的活动计划;组织新闻媒体的记者赴外地考察学习。围绕农村环境卫生改善和农业面源污染开展采访调研,提出了一些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建议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农村环保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和农民的法律意识;建立健全农村环保工作机制,为推动农村环保工作的深入持续开展创造积极条件;加强领导,建立严格有效的农村环境考核制度;加强促进农村环保工作政策研究,努力开创农村环保工作的新局面;政府各相关部门应建立协调联系机制,齐心协力、步调一致地加强农村环保工作;加强环保部门的监管与执法工作,严格依法查处污染环境违法行为;加强农村环保的立法调研,为依法有效地防治农村污染提供针对性更强的法律法规依据。

(七)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为维护法制的统一,根据《监督法》的规定,对市政府报备的《西安市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办法》、《西安市加强城市管理工作若干规定(暂行)》、《西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在城市重要区域禁售禁放孔明灯(许愿灯)的通告》、《关于实施北院门区域更新提升整治工作的通告》、《关于在城区主要道路全面实施拆墙透绿的通告》、《关于祭台村地区城中村综合改造项目拆迁工作的通告》、《关于对半坡博物馆周边地区进行提升整治的通告》、《关于对朱宏路区域实施城市综合改造的通知》、《关于城市建筑物外立面清洗粉饰的通告》、《关于后村城中村综合改造项目拆迁工作的通告》、《关于滹沱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拆迁工作的通告》、《关于加强纺织城地区建设项目管理的通告》、《关于阿房宫公园及市阿房宫养老公寓城市综合改造项目征地拆迁工作的通告》、《关于旅馆村鲁家村地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拆迁工作的通告》、《关于红星巷二期棚户区改造项目拆迁工作的通告》、《关于对西安曲江新区二期规划范围内建设项目进行清理的通告》、《关于东姜村综合改造项目拆迁工作的通告》等18件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审查,认为这些规定与法律、法规不抵触。

三、认真审议议案

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对市人大代表联名提出的第1号、2号、4号、5号、13号、18号、19号、21号等8件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第18号、第21号议案属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职权范围,建议大会主席团交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作进一步调研和审议;其它议案均不属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职权范围,建议转市政府有关部门办理。市人代会闭会期间,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西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西安城墙保护条例(草案)》、《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的议案,提出了完善法规草案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做了汇报,向市人大常委会做了书面报告。

对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城建环资委调研和审议的第18号、第21号议案进行了认真办理,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了办理结果的报告。

四、加强调查研究

加强调查研究是人大专门委员会的基本功。市人大城建环资委重视调研工作的开展,今年5月至6月,对建筑节能工作进行了一次专题调研。调研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赴外地考察、深入企业查看、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我市的建筑节能工作现状有了一个比较全面的了解,形成了《关于我市建筑节能工作的调查》报告。从调查情况看,近年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加大建筑节能工作力度,加强建筑节能监管工作,全力推进新型墙体材料改革,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大型公共建筑及政府办公建筑能耗监管体系建设、民用建筑能耗统计、建筑节能执法监管等方面都取得新的进展和突破,成效显著。但同时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诸如建筑节能宣传工作不够深入、法制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资金短缺、建筑节能队伍有待加强。为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工作,提出以下建议:一是要不断加强学习宣传,努力营造建筑节能的社会氛围;二是要进一步加强法制建设,促进建筑节能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三是要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加快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新型墙体材料的推广和可再生能源在建筑工程中的应用;四是要不断加强监管力度,确保建筑节能质量;五是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工作机构。

8月至9月,对农村环保工作进行了调研,查看了阎良、灞桥、高陵、周至、户县、蓝田等区县的20多个村镇和示范户,对我市的农村环保工作有了一个较为全面的了解,形成了《关于我市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从调查情况看,近年来,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以“清洁水源、清洁家园、清洁田园、清洁能源”为目标,以生态示范创建为载体和抓手,把环境综合整治作为农村环保的切入点和突破口,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大力推进生态示范创建,不断加大农村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建设与环境保护力度,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环境安全保障。但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生态创建工作有待深化,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程度不高,化肥农药和农膜对农业生态环境污染严重,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等问题。为此,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一是要加强宣传教育,增强环境意识;二是要建立长效机制,完善监管体系;三是要发展生态农业,重视科技支持;四是要加大资金投入,加强能力建设;五是要加强环境整治,改善村容村貌;六是要加大监管力度,保障环境安全;七是要加强法制建设,促进依法治理。

10月至11月间,开展了关于我市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工作的调研,形成了《关于我市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提出了要不断研究新情况、分析新问题、克服新困难,不断加快完善建设审批手续,简化审批手续,规范审批行为,加强规范化管理工作。要认真解决改造过程中存在的手续难办、手续不全和容积率问题,促进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工作进一步开展。这些调研成果,为有关部门决策提供了较为翔实的第一手资料,充分发挥了专门委员会的职能作用。

五、加强自身建设

市人大城建环资委重视加强自身建设工作,注意从以下几个方面作出努力:一是加强思想建设。认真学习党中央和省、市委重要文件精神,学习法律法规和人大知识,积极参加市人大常委会法制讲座,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心和使命感。二是认真履行职责。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开展工作,在开展执法检查、视察、调研活动的同时,召开委员会会议4次,委员们认真审议议案,积极发表建议,审议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三是加强与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区县人大的联系。通过走访座谈、执法调研、召开联系会等形式,与政府有关部门和区县人大保持了密切的工作联系,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四是加强委员会办公室建设。为了全面提高办公室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委员会在组织大家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业务知识的同时,带领工作人员到省内外其他市人大常委会考察学习,增长了见识,陶冶了情操,增加了友谊,锻炼了品格,增添了阅历,促进了工作,保证了委员会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一年来,城建环资委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距离。在新的一年里,城建环资委将继续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在立法、监督等工作中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为建设“人文西安、活力西安、和谐西安”做出不懈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