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大网欢迎您!
当前时间为:

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 代表大会会刊 > 正文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工作报告
发布者:李磊     发布时间:2010-12-15    来源:西安人大

 

2009年,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人大常委会中心工作,以及关系我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为建设人文西安、活力西安、和谐西安,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加强立法工作,不断完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地方法律体系

委员会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坚持从我市实际出发,围绕促进我市科学技术进步,推动社会全面发展、实现率先发展的要求,积极做好《西安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的立法工作。为突出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保证市政府能按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高质量的法规草案,委员会提前介入,多次与市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沟通,交换意见,对法规起草中遇到的问题积极予以协调,从立法技术上对起草工作给予指导。为了使法规草案更加完善,更具操作性,委员会多次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有关部门及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认真修改加以完善。在此基础上,委员会提请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提出了十三条具体修改意见供常委会审议参考。该条例经2009828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陕西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批准,2009111日施行。《西安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的颁布施行,对进一步规范科技活动,强化科技管理,整合科技资源,推动创新型城市建设,促进我市科技进步工作必将产生积极的影响和法律保障。

二、加大监督力度,推动我市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健康发展

(一)认真做好执法检查工作。为了促进我市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健康发展,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提高依法管理服务水平,按照常委会工作安排,委员会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委员会委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西安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条例》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在执法检查中,有针对性地围绕法律法规的宣传、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与管理等重点问题进行检查。通过听取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莲湖区政府的工作汇报,与基层工作人员座谈,实地察看莲湖区计划生育站、五一社区、莲湖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等途径和方法,检查组对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情况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检查组针对检查中发现的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不够、行政执法队伍力量不足、计划生育信息网络建设滞后、综合治理部门责任有待进一步落实等问题,提出了改进的意见和建议。执法检查活动结束后,检查组及时形成执法检查报告提交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并将主任会议审议意见转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研究解决,进一步促进了法律法规在我市的贯彻落实。

(二)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委员会协助常委会完成了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职业教育情况专项报告的工作。在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职业教育情况的报告前,为了使监督工作更有成效,委员会把听取专项工作报告与视察调研结合起来,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到户县及部分职业学校进行调研,了解我市职业教育发展现状和存在问题,并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为常委会审议提供参阅材料。按照监督法对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的程序规定,及时与市政府办公厅及市教育局沟通联系,根据调研的情况,对报告初稿提出了修改意见,并督促市政府按规定在常委会前提交正式报告。对第十六次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委员会及时进行了整理,并印送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研究处理。同时,委员会加强跟踪检查,督促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市政府在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报告了研究落实情况,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已得到落实,有力地推动了职业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针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监督。随着今年甲型H1N1流感疫情开始在我市发生和蔓延,我市出现第一例流感病例到高校、中小学及学前教育机构出现聚集性甲型H1N1流感疫情后,委员会密切关注我市甲型H1N1流感防控情况。为督促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切实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委员会调整了工作计划,将原计划组织市人大代表视察我市农村卫生工作,调整为听取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关于甲型H1N1流感防控情况的汇报。委员会在听取汇报后,对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在甲型H1N1流感防控方面所做的大量工作及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同时针对我市在防控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中存在的区县疾控机构人力不足、甲型H1N1流感病例筛查确诊方法不能满足“大流行”期间的需要、防治经费缺口较大和疫苗下拨数量远远不能满足全市防控工作需要等困难和问题,就如何进一步加强防控工作提出了建议和意见。听取汇报之后,委员会及时向主任会议做了报告,并向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反馈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督促市政府有关部门切实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保障市民的身心健康。

三、认真开展调查研究,为促进我市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事业发展献计献策

调查研究是科学决策的基础,委员会始终把调查研究作为能力建设的主要内容,围绕中心工作,结合我市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事业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为常委会立法与监督工作提供参考和决策依据。

(一)对我市知识产权工作情况进行调研。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科技发展,知识产权日益成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市知识产权工作科学、快速发展,委员会对我市知识产权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在充分了解我市知识产权方面的工作后,又赴有关城市进行考察学习。通过调研,对我市知识产权工作有了比较深入地了解,对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性有了更加明确的认识。委员会在充分肯定我市知识产权工作的同时,对一些影响和制约知识产权工作发展不容忽视的问题进行了研究分析,形成了“关于西安市知识产权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为常委会决策提供参考。

(二)对我市精神卫生工作情况进行调研。近年来,随着社会发展节奏加快,人们压力加大,精神健康问题日益突出,精神疾病患者急剧增加,引发了许多人间悲剧,已成为社会关注的问题。委员会对此高度重视,对我市精神卫生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撰写了调研报告。针对我市在精神卫生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加强精神卫生专业队伍建设,加快精神卫生工作网络建设和精神卫生立法进程的建议。在现有调研的基础上,委员会将进一步深入开展精神卫生地方立法的前期调研、论证等工作。

四、认真履行职责,配合做好省人大常委会在我市的执法检查工作

今年,委员会圆满完成了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对我市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的执法检查工作。省人大常委会此项执法检查工作是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的执法检查项目。为保障此次执法检查活动在我市的顺利进行,委员会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的执法检查安排,制定了市政府相关部门自查安排意见和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安排意见,为迎接省人大常委会检查做好了先期准备工作。在省人大常委会对我市为期三天的检查期间,委员会积极与市政府相关部门协调沟通,认真配合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我市及部分区县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的检查工作。检查组先后听取了市政府及莲湖区政府工作汇报,分别召开了座谈会,实地视察食品生产加工和流通企业,对我市在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方面所做的工作给予了肯定。委员会根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提出的加强和改进我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积极督促市政府相关部门认真研究落实,进一步加强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五、认真办理代表议案

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决定,将党晓霞等11名市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我市人体器官捐献移植条例立法进程的议案”作为重要建议,交付委员会审议。会后,委员会就此建议进行了调研,并就器官捐献与移植的立法问题进行了深层次的研究和探讨。委员会认为,人体器官移植事关人体健康,涉及器官的捐献、摘取、植入过程中有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社会各界对此高度关注,需要通过制定专门法规,以规范人体器官移植行为是必要的。但人体器官的捐献移植,不是单纯的医学问题,它涉及到伦理问题、法律问题和社会问题。为了规范人体器官移植行为,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2007年国务院颁布了《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对器官移植的适用范围作出了明确规定。目前我市的立法条件尚不成熟,委员会将继续对人体器官捐献移植立法工作开展调研论证。委员会将该建议办理情况向党晓霞等代表进行通报,代表表示满意。

六、委员会自身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加强自身建设是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提高工作质量、增强工作实效的重要保证。一是重视思想建设。认真组织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办公室工作人员学习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三种、四中全会精神,积极参加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参加常委会组织的法律知识讲座,坚持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和人大制度理论。通过学习,统一了思想认识,激发了工作热情,为扎实有效开展工作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二是突出提高履职能力,加强作风建设。委员会围绕提高履职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学习理论、交流经验、调查研究等活动,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努力把学习的收获、认识的成果转化为做好人大工作的实际能力,转化为谋划人大工作的新思路;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为委员会依法履职奠定了基础。三是加强与市政府、区县人大教科文卫部门的工作联系。委员会为保证依法有效地开展工作,重视与市政府、区县人大教科文卫部门的沟通联系,定期走访,召开不同形式的座谈会,了解各个部门在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提高了工作实效。

一年来,委员会认真完成了市人大及常委会交付的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与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是监督工作的方法、形式还需创新,委员会的职能作用还需进一步加强。针对这些问题和不足,委员会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改进,努力提高工作水平。

2010年,委员会将继续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努力提高履职能力,提高依法监督水平,为促进我市教科文卫事业科学、健康、快速发展,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构建人文西安、活力西安、和谐西安,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