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以及省、市委全会精神,紧密围绕我市经济发展大局和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计划,结合人大财经工作实际,不断解放思想,创新观念,依法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一、认真抓好计划和预算的审查监督,不断提高监督水平 (一)做好人代会召开前和人代会召开期间的初审工作。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召开前,财经委召开会议对2009年计划、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重要目标及指标、实施的主要措施和对全市经济工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项目进行了初步审议。人代会召开期间,根据代表审议意见,财经委再次进行了审议,并向大会主席团提出了审查报告。 (二)对我市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议。在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上半年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前,财经委召开会议,提前审议了两个报告,在肯定上半年计划和预算执行取得成绩的同时,建议政府注意经济结构调整,加大对我市工业企业的扶持力度,完善招商引资统筹机制,以确保年度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三)对市政府关于2009年全市及市级地方政府债券收支预算草案的报告进行了审议。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保持地方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中央决定代发地方债券。在统筹考虑了我市实际需求和偿债能力等情况后,市人民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提出了安排地方政府债券收支预算草案的报告。6月,财经委召开会议,对草案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债券资金支出主要是对中央投资地方配套的公益性建设项目及其他难以吸引社会投资的公益性建设方面的支出,属于公共财政支出范围,其用途符合国家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重民生的方针政策,委员会向常委会提出审查报告,建议常委会批准市级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支出预算。 (四)对我市2009年市级超收财力安排情况报告进行了审议。2009年,我市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财政收入持续增长,市本级财政预计有一定数额的超收。财经委对市政府关于我市超收财力安排情况的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政府提出追加的市级财政支出有比较可靠的资金保证,追加的支出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和谐社会建设,改善民生所必需安排的。根据《预算法》的规定和今年市级财政收支执行情况,财经委向常委会提出审查报告,建议常委会批准追加2009年市本级财政支出预算。 (五)对我市2008年财政决算情况报告和2008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进行了审议。决算是对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最终的、全面的反映,也是一年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结果在财政收支上的集中体现。财经委十分重视决算审查工作,提前召开委员会会议,对财政决算进行初步审查,并结合审计报告,形成了决算审查报告,建议常委会批准我市2008年度财政决算。关于2008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委员们认为,审计局加强了对预算执行、民生工程和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计,为维护财经纪律、规范预算管理、保证财政资金安全使用,促进我市经济健康运行起到了重要作用。为了更好地发挥审计的监督作用,委员们建议,审计部门要进一步拓宽审计覆盖面,强化对重点单位的审计;要加强审计跟踪检查,督促落实整改工作;推进绩效审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切实搞好执法检查工作,确保法律贯彻执行 2009年6月,财经委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财经委委员和市人大代表,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的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人员分别听取了市国税局和地税局贯彻实施该法情况的汇报,深入到国税莲湖分局进行了检查,并召集部分企业负责人座谈了解执法情况。检查人员认为,我市税务部门按照“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税收征管法》,不断完善征管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优化纳税服务,提高执法水平,为西安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但我市在贯彻实施该法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偷税、逃税与收“过头税”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存在;有关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力度不够;税收征管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等。检查人员建议:进一步加大税法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的税收法治意识;坚持依法治税,不断提高税收征管水平;以人为本,不断优化纳税服务;密切部门协作,加大对偷税漏税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促进《税收征管法》的顺利实施。为提高执法检查的效果,财经委及时将检查情况向主任会议汇报,并经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后,将执法检查报告转给市人民政府办理。通过执法检查,促进了税法的宣传,提高了全民税收法治意识,也促进了税务部门执法水平的提高。同时,根据检查发现的法律实施中的问题,结合税务部门的意见,我们向省人大报送了修改税收征管法的函,以进一步促进法律法规的完善。 三、积极开展工作监督,促进经济持续发展 (一)对市级单位部门预算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为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和约束力,财经委组织部分委员并邀请有关财会、审计专业人员参加,对市城建委、市人事局等一级预算单位,及其下属的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等二级预算单位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总体来看,各受检单位重视预算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了有关工作制度和程序,严格执行经费预算制度、经费支出逐级限额审批制度和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制度,加强了对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预算收支账务处理基本规范,做到了内部监督有序、预算管理到位。委员们在对各单位执行预算情况给予充分肯定的同时,针对存在的问题,也提出了一些意见,建议政府部门要进一步增强预算法制观念,强化预算意识,严格预算管理,采取有力措施提升管理水平,真正做到按预算执行,按制度办事,按要求管理,切实促进我市预算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二)对市审计局2007年度审计工作报告中揭示问题涉及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重点监督检查。督促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整改到位,是人大增强监督实效的重要途径。因此,财经委连续数年专门听取审计局整改情况汇报,并对审计报告揭示问题涉及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市政府及有关单位对此项工作越来越重视,整改情况逐年好转。就2009年的整改情况看,委员们认为,审计局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跟踪检查审计意见和审计决定落实情况的制度和机制,积极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整改,取得了明显效果,审计工作报告中所反映出的问题,已按审计意见和决定的要求,基本得到纠正。针对个别单位财务管理不够规范、依然存在违规违纪现象等问题,委员们指出,对部门预算、专项资金等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必须认真督查整改,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的作用,切实增强审计监督实效,特别要加强制度建设,杜绝“年年审,年年犯”情况的发生。 (三)提前审议财经方面的专项工作报告,协助人大常委会做好审议工作。2009年,常委会安排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西安市“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和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府采购工作情况的报告。在常委会召开前,财经委对这两个专项工作报告先行审议或进行调研,为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报告做好准备工作,并在常委会召开后,根据常委会审议情况,整理了审议意见。 四、积极参与地方立法,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是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进行法律监督的重要形式,也是充分发挥人大监督职能,切实增强监督实效的有效途径。2009年,财经委对市政府报送人大常委会备案的《西安市银行类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评价奖励办法(暂行)》、《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贷款的指导意见(试行)、《关于支持旅游业发展的意见》、《关于支持工业经济发展的意见》、《关于促进就业增长稳定就业形势的意见》等五个政府规章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规定,建议常委会同意备案。 2009年,委员会还根据省人大财经委要求,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陕西省就业促进条例(草案)》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讨论,形成了对《草案》的修改意见,并及时上报省人大财经委。 五、扎实做好调查研究工作,及时掌握经济发展走向 (一)对我市县域经济发展情况进行了调查。按照省人大财经委要求,市人大财经委对纳入我市县域经济检测范围的户县、周至县、高陵县、蓝田县进行了调查,了解和掌握了我市县域经济发展情况以及面临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加快我市县域经济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二)对我市落实“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重民生”措施情况及经济形势进行调查和分析。为了全面了解金融危机对我市经济产生的影响,财经委通过调查了解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落实情况和分析全市一季度经济运行情况,对我市面临的经济形势有了一个全面、准确的了解,既看到当前加快发展的有利因素,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增强了做好今年经济监督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提高了经济监督的质量。 (三)配合上级人大开展调研和视察工作。2009年,财经委对全国人大调研我市提高社会保险层级课题、省人大视察我市重点项目建设和重点企业经营情况等活动十分重视,积极予以配合,主动和有关单位协调沟通,认真做好前期相关准备工作,确保了上级人大调研和视察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认真办理代表议案,不断提高办理质量 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代表共提出有关财经方面的议案八件。财经委对这些议案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了处理意见。其中,赵乃森代表领衔提出的“关于制定《西安市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条例》”(第6号议案)和庞新成代表领衔提出的“关于修改《西安市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的议案”(第11号议案),建议予以立案,其余六件作为建议转交政府有关部门办理。大会主席团决定交由财经委员会负责办理第6号和第11号议案。 人代会后,财经委对这两个议案涉及内容进行了调研和审议。财经委认为,第6号议案客观的反映了我市范围内企业生产经营环境方面的问题,是一份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切关注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的好议案,建议将制定《西安市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条例》列入我市2010年立法调研计划,由市政府提出立法议案,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第11号议案反映了服务领域消费侵权行为无法可依的现状,体现了代表对人民利益的密切关注,但鉴于十一届全国人大已将修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列入本届立法规划,且正在全国征集修改意见,在同有关部门沟通后,委员会建议暂不修改条例,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改完善后,再根据西安实际情况对条例予以修改。同时这两个议案不再列入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议程。 七、加强委员会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为了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更好地履行职责,财经委始终把加强自身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一年来,认真学习了党的十七大报告、十七届四次全会精神和国家的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围绕中央的大政方针及省、市重要会议精神等组织集中学习,认真开展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同时,根据委员会工作需要,开展业务知识学习,强化业务素质,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监督水平。二是依法履行职责,提高审议质量。委员会全年共召开6次会议,审议有关财经方面的议题15项。委员会在工作中坚持依法行使职权,重大问题由委员会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坚持深入基层,了解民情、集中民智、反映民意,使人大财经工作更加符合我市实际。三是完善委员会工作制度建设。年初,财经委从完善内部制度着手,起草了《市人大财经委法规初审工作流程》(草案)等七个制度,明确了各项法定监督工作的工作程序,经财经委员会会议通过后正式实施。这些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成为了推动财经委工作的重要保障,也使监督工作更具规范性、严肃性和实效性。四是加强委员会办公室建设。根据年度工作任务,制定管理目标并层层分解,签订责任书,落实到人,保证各项任务顺利完成。围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办公室结合工作实际,通过走访代表,学习先进单位经验,征求联系部门意见等方式,寻找差距,更新观念,形成了共识,明确了努力方向,为今后进一步做好财经委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增强监督实效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总结2009年的工作,我们既要看到取得的成绩,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不足,认识到与形势发展和法律赋予职责的要求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研究和探讨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加大监督力度,提高整体素质,推动人大财经工作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