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 马新凯 (2010年2月4日西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西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了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康宝奇所作的《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在各代表团审议的基础上,内务司法委员会于2010年2月4日召开第十六次会议进行了审议。现将审议结果报告如下: 委员会认为,一年来,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市委的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实现“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目标任务,依法严惩刑事犯罪,强化民事、行政案件审判,加大执行力度,不断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为维护我市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报告对过去一年工作的总结全面客观、实事求是,对2010年的工作安排切实可行,体现了人本、科学与和谐的司法理念。 委员会认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进一步深化司法改革,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进一步强化司法为民理念,加大司法救助工作力度,切实维护公民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法官队伍建设,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维护公平正义,为推动我市科学发展、实现率先发展、建设人民满意城市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为此,建议西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批准《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