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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发布者:李磊     发布时间:2010-12-15    来源:西安人大

——201023日在西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西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焦安发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09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全面完成了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为推进我市民主法制建设,加快科学发展、实现率先发展,建设人民满意城市,做出了新的贡献。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扎实推进立法工作

去年,常委会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及提升城市建设管理水平等,作为立法工作的重点,审议并通过了科学技术进步条例、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西安城墙保护条例和物业管理条例修订案等4部地方性法规。

推动科技进步立法。为了更好发挥我市科技实力,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常委会审议通过了《西安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在立法中,认真贯彻了国务院《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的有关精神,强化了政府在促进科技进步方面的政策引导、统筹协调和资金支持作用,突出了企业科技创新的主体地位,体现了鼓励科技创新、促进成果转化、规范行政管理的立法目的。这部条例将为进一步完善我市科技法制环境发挥积极作用。

加快环境保护立法。为了有效控制大气污染,推动节能减排,促进我市“四城联创”活动的开展,针对全市机动车发展迅速,汽车排气超标加剧,城市大气环境质量下降,给人民群众生活带来不利影响的实际,常委会审议通过了《西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对机动车辆排气标准,环保分类合格标志管理,排气污染检测,超标车辆强制维护和加强日常监管等重要内容,都作出了法律规范,强化了政府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的责任和权力,为抑制城市大气污染,加快环境保护提供了法制保障。

突出地方特色立法。我市文物资源丰厚,保护和利用工作任务艰巨。为了保护西安明城墙,促进西安城墙申报世界遗产工作,常委会把制定《西安城墙保护条例》纳入立法计划。在立法过程中,结合地方实际,落实了城墙保护管理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的责任,细化了保护范围,明确了保护区内建设活动的审核程序及保护经费的来源渠道,使法规地方特色突出,可操作性强,实施之后,对保护古城风貌、实现申遗工作,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坚持实行民主立法。常委会把民主立法作为提高法规质量的重要措施,贯穿于整个立法过程中。凡是常委会审议的法规草案,都通过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开展问卷调查,在西安人大网和市级新闻媒体公布法规草案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一府两院”、社团组织、人大代表、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对立法中遇到的焦点、难点问题,反复沟通协商。如在修订《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过程中,多次召开房地产开发商、物业管理企业、业主委员会等方面人士的座谈会,听取意见;还在西安报刊上刊登修订草案广泛征集市民意见,扩大了社会各界人民群众参与立法活动的范围。坚持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对法规草案提前介入、初步审议,法制委员会统一审议,常委会两次审议的审议程序,为提高法规质量提供了保障。一年来,共召开各类立法座谈会、论证会48次,征集意见200多条,使法规质量明显提高。

常委会十分重视全国人大和省人大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征集意见工作,完成了对《保守国家秘密法》、《陕西省拥军优属条例》等18部法律、法规草案的意见征集、汇总、归纳和上报工作。

二、以关注民生为主线,积极开展监督工作

常委会把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促发展作为监督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关系我市改革发展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积极开展对“一府两院”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并把监督情况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重点开展水法执法检查。常委会重点组织开展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及相关法规的执法检查活动。执法检查组听取了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自查报告,选择水资源保护和管理、农村饮水安全、水务体制改革、节水型社会建设等重点内容进行了集中检查。检查组深入部分区县、企业、大专院校和社区单位调查了解,并实地察看了渭河西安段堤防建设、黑河引水工程、汉城湖、高校节水设施建设情况。之后,形成了执法检查报告。常委会经过审议,肯定了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在贯彻落实水法及相关法规方面的成绩,提出了要加强水法宣传,科学规划、高效利用水资源,重视节水工作,加大污染治理等方面的建议。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了落实和整改措施,并向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作了报告,推动了水法和相关法规在我市的贯彻实施。

坚持执法检查经常化。常委会十分重视发挥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的作用,委托委员会对税收征管法、律师法、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计划生育法、西安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条例、西安市改革创新促进条例等6部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有关委员会对地铁工程、增绿补绿、旅游服务设施建设、“三夏”工作、农村环保、部门预算执行、监所检察、甲流防控等方面的工作进行了视察。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分别对食品安全法、水污染防治法、秦岭生态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在我市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坚持了执法检查的经常化。

依法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一年来,常委会对市政府报送备案的《关于促进就业增长稳定就业形势的意见》等24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审查。

认真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常委会把信访工作作为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了解群众意愿的重要渠道,给予足够重视。对人大信访工作进行了调研,采取召开“一府两院”和有关区县人大参加的信访工作协调会等方式,解决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中带有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加强综合分析,确定监督重点,做好督办工作。一年来,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7185件次,按照归口办理的原则,均交市“一府两院”和区县人大常委会办理,重点督办了要结果的42件信访案件,依据法律、政策处理和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三、以发展和谐为前提,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

常委会把发展和谐作为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基本前提,认真审议决定事关全市改革开放、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事项。一年来,重点对政府机构改革、旅游产业发展、城市建设管理提升、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等23项专项工作报告进行了审议,依法作出决议决定6项。

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去年,常委会首次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建议市政府认真研究分析规划实施中的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抓住国家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一系列政策带来的重大机遇,深化改革,增强经济社会发展的活力,保持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确保“十一五”规划的如期实现。为了做好关于2008年财政决算、审计工作、2009年市级超收财力安排和市级地方政府债券收支预算草案等报告的审议工作,常委会在会前委托有关专门委员会对报告涉及的有关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在审议时提出优化结构、扩大投资、促进消费等意见,并作出了相关的决议、决定。

关注环境与资源保护。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建筑节能专项工作报告,并作出决议。要求市政府加大工作力度、完善机制保障、强化监督措施,全面加快建筑节能工作步伐,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我市农村环境保护专项工作报告,并作出决议,提出要尽快解决农村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短缺、管理与监督滞后等问题,通过健全机制、优化布局、典型示范、综合治理,逐步改善农村环境,确保环保法规在我市农村得到实施。

大力推进改善民生。常委会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职业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要抓紧制定全市中长期职业教育发展规划,通过理顺体制、整合资源、加大投入,实现职业教育的统筹协调发展,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大批的高技能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城市建设管理提升年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要严格执行城市规划,保护古城文化风貌,建立城市建设与管理长效机制,解决好城市交通、治安等方面的问题,提高城市建设管理水平,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常委会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城市养犬、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非常重视,召开专门会议听取了市公安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安监局等部门的汇报,提出了严格执法、加强管理的要求。

支持对外开放交流。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友好城市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要充分利用友城资源,开展科技、经济、文化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提高西安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截至去年,已有20个国外城市与我市建立了友好城市关系,有15名国际友人被授予“西安市荣誉市民称号”。

依法进行人事任免。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一年来,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2人(任命36人,免职26人),接受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辞职8人。

四、以发挥代表作用为根本,增强代表工作活力

常委会把代表工作作为人大各项工作的基础,采取各种措施不断提高代表素质,增强代表工作活力,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

通过培训提高代表素质。举办了市人大代表履职培训班,学习相关文件,聘请专家学者授课,召开经验交流会,使代表提高了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认识和理解,掌握了做好代表工作的基本方法。

完善代表知情知政机制。常委会组成人员坚持定期走访、接待代表,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定期向代表寄送《中国人大》、《西安人大》等资料;定期召开政情通报会,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议,为代表知情知政履行职责创造条件。建立健全了全市人大代表小组网络,开展代表进社区、建立代表工作室、为代表小组聘请律师等活动,加强了代表与人民群众的沟通联系。在开展科学发展观教育活动期间,225名市人大代表参加了市级部门听取意见和教育整改活动,提出建议近千条。通过这些活动,进一步增强了代表对“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支持和理解。

集中开展代表视察和专题调研活动。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分别组织在我市的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进行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形成了5份专题调研报告,受到了市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重视。常委会组织市人大代表围绕应对金融危机、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加快经济结构调整、环境保护、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等方面的工作,开展了会前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活动,形成了40多篇质量较高、针对性较强的调研报告,为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工作提供了参考。

高度重视代表建议督办工作。办好代表建议是“一府两院”的工作职责,也直接关系着代表履职的积极性。常委会以实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问责办法为契机,要求“一府两院”认真办理代表建议,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实效。常委会各工作部门把组织代表开展视察、检查等活动与督促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相结合,通过召开座谈会、协调会、实地查看、直接向代表寄送反馈意见表等多种方式,积极推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解决代表所反映的问题。一年来,代表在人代会上和闭会期间共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324件,除8件转省级有关部门参考外,其余316件交由市级有关部门承办,现已办结313件,尚有3件正在办理之中,大多数代表对办理结果比较满意,办理质量进一步提高。有关专门委员会对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4件议案,逐件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向常委会报告了审议结果。

五、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常委会机关以“反映人民意愿,提高履职能力,努力推动科学发展,建设人民满意城市”为实践活动载体,按照市委要求扎实开展各阶段工作。在学习调研阶段,各工作部门和局以上领导干部共完成专题调研报告27份。在分析检查和整改落实阶段,常委会机关广泛征求意见,认真归纳,落实责任,及时整改,采用走出去、学先进、找差距的方法,使机关干部开阔了眼界,提高了思想认识,增强了基本素质,转变了工作作风,形成了团结、和谐、创新、争先的工作氛围。

不断改进人大宣传工作。深入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宣传我市各级人大常委会工作和代表执行职务情况,强化宣传内容,丰富报道形式,办好《西安人大》;与西安电视台、广播电台联合录制电视、广播节目50多期,加大了人大工作的宣传力度。继续开展了一年一度的“西安人大新闻奖”评选活动,并积极向全国人大和省人大推荐优秀稿件,有10篇稿件分别获得全国人大新闻奖和陕西人大新闻奖;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在全市人大系统开展了新中国成立60周年、改革开放30周年及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30周年系列纪念征文活动,有17篇文章获奖和编入相关文集。

大力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常委会高度重视机关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使用。通过处级干部轮岗,推荐年轻干部到基层锻炼,选送干部脱产学习,举办理论、法制讲座等形式,不断完善干部管理制度,加强干部业务培训,有效提高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能力。圆满完成了全国副省级城市人大和全省十城市人大有关会议的组织承办工作。去年以来,常委会接待国内、省内兄弟城市人大学习、考察共300多批次、3900余人,加强了兄弟城市人大之间的工作交流。

一年来,常委会的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法律赋予人大的职权和人民的期望还有一定的距离,地方立法工作的适应性、科学性还需要进一步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为代表履职服务工作仍需进一步改进;机关的自身建设也要进一步适应常委会履行职权的需要。对于这些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并在今后工作中努力改进。

各位代表,2010年是全面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的最后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市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反映人民意愿、提高履职能力、努力推动科学发展、建设人民满意城市的工作理念,围绕全市工作大局,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为我市保持经济社会良好发展势头做出新的贡献。按照这个总体要求,在新的一年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继续做好地方立法工作。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突出民生和城市管理,拟制定、修订《西安市城乡规划条例》等3部法规,废止《西安市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在立法工作中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做好调研论证,保证年度立法计划如期完成。根据全国人大要求,做好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和省人大常委会做好法律、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

二、认真行使好监督职权。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十一五”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突出涉及民生、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实施工作监督。重点对《节约能源法》贯彻情况进行检查,并委托有关专门委员会对《统计法》、《西安市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进一步做好信访工作,办理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控告和申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搞好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进一步规范法律监督。

三、依法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认真审议决定重大事项,推进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认真贯彻中央有关干部选拔任用的政策,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统一,行使好人事任免权。

四、继续努力做好人大代表工作。进一步改进市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形式,丰富代表活动内容,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继续落实代表建议办理问责办法,实行代表建议网上办理,加强代表建议督办工作,为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提供优质服务。

五、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增强人大宣传效果。加强人大工作研究力度,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以及规范和改进人大工作方面的重大问题,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为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大行使职权提供决策参考;高度重视,充分发挥媒体作用,继续办好刊物、网站和媒体专题节(栏)目,提高人大宣传的深度和广度,增强人大工作的宣传效果。

六、加强常委会及其机关自身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有关法律、法规,自觉坚持党的领导,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陕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努力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总体素质。继续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深入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切实加强“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落实型、节约型”机关建设,推进各项工作创新发展,提高机关整体工作水平。

各位代表,地方人大常委会设立30年的实践充分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巨大的优越性,我们必须始终不渝地加以坚持和完善。让我们在中共西安市委的领导下,解放思想,振奋精神,积极进取,开拓创新,为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为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而努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