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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工作报告
发布者:李磊     发布时间:2010-12-08    来源:西安人大

 

2008年,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我市教科文卫事业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市人大常委会(以下简称常委会)的工作部署,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积极做好常委会有关教科文卫方面的立法工作

(一)根据常委会2008年度立法计划,认真做好西安市科技进步立法的前期准备工作。按照《西安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规定,委员会提前介入,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加强协调指导,协助解决立法中的具体问题。委员会牵头成立了由市人大法工委、市政府科技、法制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专家组成的法规起草小组,积极参与立法调研、论证和条例草案的起草工作,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和掌握法规起草的重点、难点问题,突出条例的可操作性和地方特色。同时,组织相关人员赴上海、宁波、杭州等城市考察,学习相关立法经验,为条例出台创造了条件。

(二)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立法调研和有关法规的征求意见工作。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会同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在我市开展了《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修订草案)》审议前的调研工作,并在周至县、蓝田县召开了县财政、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负责人座谈会,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提出我市教科文卫方面立法项目建议。根据我市教科文卫事业发展要求,委员会通过发放立法项目征集意见书、办理代表建议和议案、向社会公开征集等形式,对我市教科文卫方面的立法项目进行筛选和可行性分析、论证,为常委会提出立法项目建议。

二、认真组织实施常委会有关教科文卫方面的监督工作

(一)组织实施常委会对我市贯彻《西安市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的检查工作。根据常委会2008年执法检查计划,委员会起草了执法检查安排意见,拟定了执法检查实施方案,经常委会主任会议同意,成立了由常委会分管领导任组长、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组成的执法检查组。在常委会执法检查前,委员会通过走访部分体育经营活动场所,与体育活动经营者和体育行政部门座谈等形式,详细了解我市体育经营活动的现状和执法中存在的问题。2008629日,执法检查组深入我市体育行政部门和体育经营活动场所,听取了市体育局关于我市贯彻实施《条例》情况的报告,了解了市工商、公安、卫生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实地察看了体育产业发展情况,详细了解条例在贯彻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需要修改完善的方面。同时,检查组还对我市全民健身广场建设情况和奥运火炬传递筹备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执法检查活动结束后,委员会及时整理检查组的意见、建议,起草了执法检查报告,经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后,印发市政府办公厅及有关部门进行研究处理。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对检查组提出的意见、建议,正在认真整改和落实。

(二)积极做好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教科文卫方面专项工作报告的有关工作。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计划公布后,委员会依据《监督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与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联系,督促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准备,按时报送有关专项工作报告材料。在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前,委员会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我市社区卫生工作情况进行了视察,针对我市社区卫生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要进一步强化政府职能、加大对社区卫生工作投入、不断完善服务体系、提高社区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委员会认真分析研究,及时整理成常委会会议参阅材料。20084月,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在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基础上,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卫生工作的决议》,有力推动了我市城市社区卫生工作的健康与快速发展。在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公共文化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前,委员会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新闻出版等部门的情况汇报,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对公共文化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提出了对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对策,为常委会审议提供了相关参阅材料。

(三)组织开展对我市农村规划定点学校建设情况进行视察。近年来,随着我市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农村义务教育出现了生源减少、校点分散、基础设施差、办学效益低的现象,制约了我市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为了进一步促进我市农村中小学校建设工作,结合2007年《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情况,200810月,组织对我市农村规划定点学校建设情况进行了视察,跟踪检查了我市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实地察看了长安区、户县、蓝田县部分山区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建设项目。针对我市农村规划定点学校建设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解决规划定点学校建设资金、用地与管理、学校设施和人员配备等问题的建议,委员会及时将有关情况整理成书面材料,并以《人大情况通报》的形式,印发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研究处理。

(四)认真做好市政府有关教科文卫方面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委员会先后对市政府报送常委会备案的《西安市复印业管理暂行办法》、《西安市地方志管理办法》、《西安市市级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审查,按照常委会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规定,及时召开委员会会议,对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认真审查,提出书面审查意见,报常委会备案。

三、认真做好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教科文卫方面议案的审议工作

在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大会主席团交付委员会审议了三件代表提出的议案,即:《关于尽快建立教育基金,保障中、高等教育的议案》(第3号)、《关于大力发展西安市文化产业,加大对文化事业的投入的议案》(第11号)、《关于规划建设西安市职工文化体育活动中心的议案》(第12号),按照大会主席团的要求,委员会及时召开会议,对上述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委员会认为,第3号、第12号议案涉及的案由不属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范围,建议转为代表意见交由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办理;第11号议案,符合议案要求,建议予以立案。该议案经大会主席团确定立案后,交由委员会审议。为了提高议案审议质量,委员会制定了议案审议方案,按照议案的内容和要求,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处理议案涉及的有关问题,听取议案涉及部门的情况汇报,了解中央及省、市有关文化体制改革方面的政策。同时,深入我市文化事业单位调研了解情况,征求各方面意见和建议。2008124日,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对第11号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向常委会提出了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四、不断加强委员会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工作水平

(一)加强思想作风建设,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委员会始终把加强思想作风建设作为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组织委员和办公室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决议和各项工作部署,积极参加“继续解放思想、推动科学发展”大讨论和干部思想工作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参加常委会机关组织的法制讲座和各种学习教育活动,注重在实践中学习和理解教科文卫方面的法律、法规,增强了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了政治理论水平和履职能力。

(二)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为委员会和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和科学决策服务。调查研究是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途径,是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水平的必然要求。委员会始终把调查研究作为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围绕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中心工作,结合我市教科文卫事业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为常委会立法与监督工作提供参考和决策依据。一是开展对西安市科技进步立法调研。完成了《西安市科技进步立法研究》软科学项目,为制定《西安市科技进步条例》奠定了基础。二是结合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公共文化建设工作报告和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号议案的审议工作,开展对我市公共文化建设情况的专题调研,完成了《关于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此报告立意新颖,内容详实,观点明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受到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好评。三是做好教科文卫方面具体事项的调查研究。一方面是省、市人大常委会及有关领导交办的具体事项的调研。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情况、基层卫生人员的补贴问题等。另一方面是委员会在工作检查和视察中发现的问题和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具体问题。如,新城区企办移交学校落实待遇问题、大明宫遗址区保护改造工程涉及中小学校拆迁问题等,委员会及时组织人员,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了解核实有关情况,听取相关部门和人员的意见,并将有关情况及处理意见整理成书面材料,转送政府部门及相关单位研究处理,促进了有关问题的落实和解决。

(三)加强与市政府教科文卫部门的工作联系。为保证委员会依法有效地开展工作,体现人大监督与促进、支持政府工作的协调统一,委员会领导主动走访市政府教科文卫部门,听取有关工作情况汇报,了解各个部门在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需要解决的问题,征求其对委员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年初,委员会及时召开市政府教科文卫部门负责人座谈会,通报常委会及委员会2008年工作要点,根据委员会工作安排,对涉及政府教科文卫部门的相关工作提出要求,提高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加强区县人大教科文卫部门的工作联系和业务指导。区县人大换届后,委员会编写了区县人大常委会及教科文卫部门工作联系手册,及时向区县人大教科文卫部门印发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通报工作信息,交流工作经验。200810月,委员会组织召开了全市区县人大教科文卫工作研讨会,会议围绕贯彻《监督法》和如何做好人大教科文卫工作进行了研讨和交流,同时,聘请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刘殿斌同志作了学习贯彻《监督法》的辅导报告。

2008年,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完成了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交付的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与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如,地方立法工作的计划性、科学性和实践性还不强;组织开展监督工作的方法、形式还比较单一;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够好。针对这些问题和不足,委员会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改进,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2009年,是深入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的关键之年。面对当前我市经济社会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按照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目标任务,求实创新,扎实工作,努力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做好《西安市科技进步条例(草案)》的初审工作。要在前期调研论证和起草、修改的基础上,进一步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对条例草案进行认真审议,为常委会会议提出初审意见。二是认真组织开展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西安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条例》情况的检查。三是做好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职业教育发展情况报告的有关工作。四是组织代表对我市社区和农村卫生工作、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等情况进行视察。

在新的一年里,让我们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委员会的职能作用,紧紧围绕我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认真做好教科文卫方面的立法与监督工作,努力为我市教科文卫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