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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工作报告
发布者:李磊     发布时间:2010-12-08    来源:西安人大

 

2008年,内务司法委员会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按照监督法的各项要求,紧紧围绕市人大常委会的中心工作及关系我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提高人大内务司法工作水平,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促进我市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与依法治市进程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现将委员会今年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监督工作,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一年来,内务司法委员会按照监督法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大局,积极协助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做好各项监督工作,督促审判、检察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不断改进工作,促进了公正司法和依法行政。

(一)开展执法检查,确保法律法规在我市的正确实施

公证工作关系到社会经济、民事秩序的稳定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今年,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委员会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内司委委员和市人大代表,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先后听取了市司法局、市公证处及部分区县公证处关于贯彻实施《公证法》情况的汇报,与相关部门的领导及工作人员进行了座谈,并赴西安市公证处实地进行检查,较全面地掌握了我市贯彻实施《公证法》的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执法检查组在充分肯定我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及公证部门取得成效的基础上,针对法律实施中存在的学习宣传力度不够、机构设置尚不规范、队伍素质有待提高等问题,建议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公证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认真贯彻实施《公证法》,切实加强公证机构、公证队伍建设,不断增强公证服务能力和公证公信力,进一步实现公证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充分发挥公证制度在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维护交易安全、促进民商事往来和社会稳定中的积极作用。检查结束后,委员会将执法检查情况及时向常委会主任会议作出报告,并将主任会议审议意见向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反馈,督促认真研究解决。通过执法检查,提高了市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对公证工作的重视程度,促进了我市公证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相关措施的有效落实,有力推动了法律的正确实施和我市公证事业的发展。

(二)开展工作视察,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是社会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关系着人民群众工作生活的安定和生命财产的安全。委员会将视察此项工作作为今年监督工作的重点,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内司委委员对我市公安交管部门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进行了视察。视察前委员会认真调研,了解了我市目前城市交管工作的基本情况,将城市交通日常管理、行政处罚、交通治理、便民措施、队伍建设等工作情况作为视察重点,深入部分路段和交管支队所属有关大队实地进行视察。在听取交管支队汇报后,视察组充分肯定了公安交管部门在做好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取得的成效,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进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安交管部门进一步加强交通管理工作,着力为我市打造平安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进一步推动我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向前发展。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是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我市今年的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是在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全力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新形势下进行的,因此具有更加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委员会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组织了对我市第七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情况的视察。此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总体上平稳有序,进展速度符合要求,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如各区县、乡镇之间选举工作进展情况不平衡,有的在选举工作中存在组织不力、操作不规范的现象,还有一些村在选举过程中存在以不正当手段或违法手段破坏选举、妨碍选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的现象,以及个别政府部门对群众来信来访认识不到位、处理不得当、回复不及时,引起群众上访,给社会稳定造成了一定影响。针对这些问题,视察组建议市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要深入基层,加强监督检查,严格依法指导,切实维护好选举秩序和群众的民主权利。通过视察,督促了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及时总结经验,认真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对策、化解矛盾,规范选举活动,推动了第七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审判监督制度是法律规定的法院依法对错案进行纠正的司法制度,对维护司法公正、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委员会按照“以人为本、司法为民”的要求,针对目前存在的申诉难、申请再审难的问题,对我市法院审判监督工作进行了视察。通过听取汇报和座谈,了解到我市两级法院近年来通过强化案件质量的监督管理,完善再审机制,使审判监督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视察组指出,法院的审判监督工作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建议我市各级法院要深化对审判监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加大审判监督工作力度,健全监督机制,加强队伍和机构建设,切实提高审判监督实效,对确有错误的生效裁判要坚决依法纠正,积极维护司法公正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此次视察,督促了我市法院依法改进审判监督工作,为进一步推动解决申诉难、申请再审难的问题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加强对渎职侵权犯罪的惩处力度,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是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近年来,伴随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渎职侵权犯罪也呈现出逐年递增的趋势,严重危害了社会秩序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推动我市反渎职侵权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委员会组织开展了对我市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工作的视察活动。通过视察了解到,我市检察机关近年来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有力查办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犯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渎职犯罪、危害资源能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等一系列犯罪案件,为我市营造勤政高效、依法行政的政务环境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是,目前反渎职侵权工作中还存在社会认知度不高、案件线索少、部分办案干警素质不高、机构装备建设滞后等问题,为此,视察组建议我市检察机关要坚持惩防并举,加强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机构,发展技术装备,进一步加强相关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扩大办案线索,提高办案效果,保障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此次视察工作做到了寓支持于监督中,既增强了我市检察机关加强反渎职侵权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又推动相关问题得到进一步重视和解决,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三)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增强专项工作监督实效

为加快我市人才市场建设步伐,进一步发挥人才市场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市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人才市场管理工作情况的专项报告列为今年的重点监督工作。为协助常委会做好这项工作,委员会严格按照监督法的要求,先期组织视察,听取了市人事局关于人才市场管理情况的报告,与相关部门同志进行座谈,了解了我市目前人才市场管理工作的现况和问题,积极提出改进意见建议,并将视察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提交常委会,为常委会听取和审议该项工作做好准备。同时,委员会按照监督法的规定,对市政府会前送交的报告提出了修改意见,使其更具针对性。常委会在听取和审议市政府该项工作报告后,建议我市要在人才市场发展中,不断优化政策环境,加强队伍建设和信息化建设,提升服务的效率和水平,逐步建立开放有序的人才市场,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发挥更好的作用。对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委员会加强跟踪检查,督促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尽快加以解决。市政府随后向常委会提交了整改情况的报告,对常委会审议意见认真研究落实,工作得到改进和加强。

(四)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是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委员会严格按照监督法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规定,对市政府报请市人大常委会备案的《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西安市禁止运送有毒化学物品车辆经108国道黑河流域段通行暂行规定〉的决定》和《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西安市消防管理处罚办法〉的决定》依法进行了审查。为了提高工作质量,委员会积极与规章起草部门联系沟通,详细了解规章修改的目的及政策、法律依据,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规章是否符合宪法及上位法的规定进行认真审查,向常委会提出了同意备案的审查意见。通过委员会扎实细致的工作,为政府规章在我市顺利实施、发挥其应有作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五)办理涉法涉诉案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办理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对市级司法机关的控告申诉案件是内务司法委员会的一项重要日常工作。委员会在督办案件中,坚持依法监督、同级监督、事后监督、集体监督的原则,对人民群众的控告、申诉案件,始终做到及时受理、认真梳理、依法办理,并注重正确处理监督与支持、人大监督与司法独立的关系。在具体工作中,选择有重大影响的案件进行重点督办,加强与案件办理部门的联系沟通,着力做好转办、催办等各环节的工作。对申诉理由不充分的,通过讲法说理,说服当事人息诉服判;对确有错误的司法案件,督促司法机关及时依法纠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一年来,委员会共受理来信来访70余件(次),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了属于本级司法机关管辖的涉法涉诉案件35件,重点督办的14件,已有8件得到了部分纠正或处理,其余正在办理中。同时,委员会还十分注重对群众来信来访的分析整理,把反映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作为今后确定专项工作视察、执法检查选题的重要依据。

二、积极履行职能,认真办理人代会交办的各项任务

委员会在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上,认真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向大会主席团提出了《关于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审议结果的报告》和《关于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结果的报告》。大会期间,对主席团交办的代表提出的3件议案,委员会会议经过认真审议,建议对其中2件不属于市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的议案作为代表建议交由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办理,对蒋智能等15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请市人大作出加强社区建设决定”(第1号)的议案予以立案。经大会主席团决定,第1号议案作为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议案,交付内务司法委员会办理。委员会为提高议案办理质量,积极邀请了提议案的代表和市民政局进行了座谈,向常委会提交了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办理情况也及时向代表进行了答复,代表对委员会的议案办理情况表示满意。

三、认真履行职责,做好上级人大在我市的检查调研配合工作

配合做好全国人大和省人大来我市对有关内务司法方面的执法检查和调研工作是委员会的重要工作。今年,委员会圆满完成了配合全国人大对我市人民调解暨立法和户籍管理制度的调研工作,省人大常委会对我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执法检查工作,以及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对我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执行情况的调研工作。其中,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执法检查是省人大常委会今年安排的重点执法检查项目。为了保障此次执法检查活动在我市的顺利进行,委员会及时安排部署,制定了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文化局、团市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门的自查安排意见和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安排意见,为迎接省人大常委会的执法检查做好了先期准备。省人大常委会在我市检查期间,委员会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沟通,认真配合省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做好对我市及部分区县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检查工作,召开专题汇报会、座谈会,安排实地视察,并受常委会委托撰写了市人大常委会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情况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我市在《未成年人保护法》贯彻实施中所做的各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委员会根据这些意见和建议,积极督促各有关部门认真整改,推动了相关措施的贯彻落实,为我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委员会工作成效

内务司法委员会工作联系部门较多,专业性很强,因此必须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才能适应新形势开展工作的要求,更好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重要职责。一年来,委员会坚持把自身建设放在重要位置,以营造和谐的工作环境、打造过硬的工作队伍为目标,不断提高政治水平、法律水平和议政水平。一是加强政治理论与业务知识学习。一年来,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办公室工作人员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刻学习领会科学发展观和胡锦涛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的精神实质,坚持学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人大制度理论,积极参加常委会组织的法律知识讲座,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履行职责的能力;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委员会认真执行《西安市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西安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工作规则》和《西安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与对口联系单位联系办法》等有关制度,通过制度保障各项工作的规范化、民主化、科学化,促进自身建设的进一步加强。今年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集体审议了执法检查报告、备案审查报告、代表议案办理报告、工作报告等重要事项;三是加强工作联系。积极参加了全省人大内务司法工作座谈会,委员会撰写的《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和监督法,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内务司法工作》在座谈会上进行了交流,得到了省人大和各地市人大的一致好评。同时,筹备召开了全市人大内务司法工作座谈会和对口联系部门工作座谈会,通报工作情况,总结交流经验,有力推动了我市人大内务司法工作的深入开展;四是加强作风建设。委员会认真组织实施目标管理综合考评工作,结合机关开展的“进一步解放思想,推动科学发展”大讨论活动和“加强机关作风纪律建设”活动要求,组织办公室工作人员认真进行讨论,撰写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结合自身实际开展自我剖析,查找工作学习中的不足,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以求真务实、狠抓落实的精神做好各项工作,为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顺利开展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过去的一年,内务司法委员会虽然做了不少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是:与对口联系部门的工作联系还不够;对人民群众关心的内务司法方面的一些突出问题,还缺乏深入研究;工作质量和自身建设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和加强。委员会将认真总结经验不足,努力在新的一年里加以改进。

2009年,内务司法委员会将继续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求真务实,积极进取,开拓创新,不断开创内务司法工作新局面,为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构建“人文西安、活力西安、和谐西安”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