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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6-06-12    来源:西安人大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西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杨范清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以来常委会的工作和今年的主要工作任务,请予审议。

一年来,在中共西安市委的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共中央9号文件和省、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努力,扎实工作,在立法、监督、审议决定重大事项、人事任免和代表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成绩,较好地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为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促进我市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了贡献。

一、认真开展立法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常委会在开展地方立法工作中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立法为民,着力提高法规质量。一年来,共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规5件,制定的有黑河引水系统保护条例、城市规划管理条例、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室内装饰管理条例;修改的有物业管理条例。此外,还对档案管理条例草案和外商投资企业工会条例、私营企业工会条例两件修正案草案进行了初审。

常委会把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作为开展立法工作的抓手,结合西安大建设、大发展的客观要求,抓紧制定加强城市管理方面的法规。为落实市委提出的“规划立市”发展战略的要求,解决城市规划立法相对滞后的问题,常委会对以往有关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方面的法规及时进行清理,特别是在总结实施规划管理办法经验的基础上,及时审议通过了新的城市规划管理条例。条例对城市规划的制定与实施、城市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市政工程规划管理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这部地方性法规的制定为科学合理规划西安发展,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保持古城风貌,建设国际性现代化大城市提供了法规依据。

常委会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针对现实生活中影响和谐的问题,制定地方法规,维护公民合法权益。比如,家庭暴力是影响家庭和睦、社会和谐,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社会问题,制定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地方性法规很有必要。在制定这部法规时,按照全国人大的答复意见,明确界定了家庭暴力的范围,规定了市、区县人民政府及其公安、民政、司法行政部门和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中的责任。特别是在全国率先把家庭暴力报警纳入110受理范围,并在市区县人民政府设立救助站,为受害人提供临时庇护和紧急救助。法规在设定有关部门职责权限时,既注意行政权力的依法有效行使,又注意对行政权力的规范和制约,维护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中央电视台、新华社、法制日报、中国妇女报对此都做了报道,社会效应明显。

常委会积极推进民主立法、科学立法,在制定全年立法计划时,广泛听取“一府两院”、群团组织、各区县人大和人大代表意见。有关委员会在开展立法调研中,深入基层了解实际情况,掌握第一手材料。制定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时,专门到有关单位召开人大代表和群众参加的座谈会,听取他们的意见。修订物业管理条例时,在西安人大网站公布条例修正案草案,征求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的意见,先后收到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反馈的修改意见和建议147条,其中有关物业管理用房、专项维修资金的收缴、物业管理费用承担办法等方面的意见被修改时吸收采纳。此外,在审议法规草案时,还注意听取列席会议的人大代表和旁听会议的市民的意见和建议,以确保所制定的法规更加符合人民群众的意愿,提高法规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部门积极参与有关法律法规征集意见工作。对全国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发来的物权法草案、公证法草案、畜牧法草案、再生资源法草案、村镇建设管理条例和秦始皇陵保护条例草案等,认真讨论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及时整理上报。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积极开展监督工作

在监督工作中,常委会注意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针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执法检查、工作评议和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等形式,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不断增强监督实效。

围绕解决“三农”问题,认真开展农业法执法检查。“三农”问题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关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大事。为进一步促进和保障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运行,去年4月至年底,常委会采取市、区县上下联动,分组和分阶段实施的方法,在全市范围认真检查了农业法的贯彻实施情况。为使检查进行的扎实有效,参与执法检查的人员事先认真学习中央近两年连续发的两个1号文件和农业法等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吃透文件精神,弄清法律规定。在此基础上,确定了执法检查的重点即:农业法的学习宣传、农业投入与保护、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农民合法权利保障等四个方面。常委会有关领导分头带队,组成五个组深入全市10个涉农区县,采取听取汇报、实地视察、召开座谈会、走访农户等形式进行检查。同时,通过西安人大网站和公布举报电话等途径,广泛听取群众意见。6月底,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执法检查组的情况报告,在肯定我市贯彻执行农业法成绩的同时,对存在的农业投入不足、农村基础设施比较薄弱、农业行政执法体制相对滞后以及侵害农民权益等问题,向市政府提出了审议意见。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常委会审议意见非常重视,认真研究,积极整改,增加支农资金,加快农村道路建设,扩大水土流失治理面积,解决人畜饮水困难,落实农业税改补贴政策,出台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维护了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此外,各专门委员会按照常委会的安排对水污染防治法、安全生产法、政府采购法、传染病防治法、药品管理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职业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10部法律在我市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

以推动旅游产业发展为目标,组织代表评议市旅游局依法行政工作。为促进我市旅游产业发展,常委会决定组织人大代表对市旅游局依法行政工作进行评议。主任会议认真研究,制定了较为详细的评议实施方案,明确了方法、步骤和评议重点。抽调80多名市人大代表分4个评议小组,深入车站、旅游景点、宾馆、商场、旅行社等旅游相关单位调研,详细了解旅游规划制定、旅游资源开发利用、旅游产业发展、旅游产品促销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等方面的情况,听取了市旅游局自查工作汇报。在此基础上,召开评议大会,围绕重点问题进行集中评议。在充分肯定近年来我市旅游工作成绩的同时,提出了当前存在的旅游景区、景点管理体制不适应、规范化建设程度不高、旅游产品宣传投入不足、管理规章相对滞后等6个方面27条意见。根据代表们的评议意见,市旅游局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大对旅游市场的监管力度,做好有关旅游法律法规的宣传,制定完善实施办法和配套措施,加强旅游部门队伍建设,提高旅游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促进我市旅游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常委会按照全国人大加强人大信访工作的要求和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工作办法,加强了信访工作。全年共受理、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及申诉控告2137件(次),批转有关机关办理的2112件,其中要求有关方面报告结果的376件,已办结317件,其余正在办理。在司法监督工作中,依据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市级司法机关控告、申诉的暂行规定,督促司法机关纠正处理不当或久拖不决的案件10件。通过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和申诉控告,促进了“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认真审议决定重大事项,依法开展人事任免工作

审议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是推进重大决策民主化、法制化的重要途径。常委会把听取和审议预算执行及国民经济运行情况、审查批准财政预算及决算调整作为决定重大事项的重要内容。8月下旬,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05年上半年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针对我市经济运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审议意见;10月下旬,第二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2004年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作出关于批准市本级财政决算和调整2005年市级财政收入决算的决议。常委会认为,市政府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关于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政策,调整产业结构,加大招商引资,实施项目带动战略,使我市经济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贯彻执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强化财政调控职能,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规范收支管理,保障和促进了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为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常委会在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交通事业发展情况的汇报时,针对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不足、等级和规模偏低、发展不平衡等问题,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市农村公路建设的决议,要求市、区县人民政府把农村公路建设纳入全市公路建设的总体规划,加大财政投入和政策支持力度,特别要加强对困难区县的扶持,建立建、管、养一体化的管理机制,严格管理、依法治路,力争到“十一五”末,形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干支结合、环境优美的农村公路网络。对此,省人民政府已将我市农村公路建设作为全省试点城市,国家交通部也给予高度重视。

去年,常委会第二十一至第二十五次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贯彻实施、“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引乾济石调水工程建设、曲江新区建设、宗教工作、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外事工作、气象事业发展等工作情况的专题报告。常委会在认真审议上述专题工作报告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审议意见,要求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对归侨侨眷权益的保护力度,充分发挥侨胞、侨眷在招商引资、教育办学中的作用;认真总结普法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的经验,努力提高法制宣传质量,切实推进依法治市进程;加快引乾济石调水工程建设步伐,确保工程质量,加强工程流域保护管理工作,确保用水安全;积极实施重大项目带动战略,加快曲江新区建设和发展,处理好发展与稳定的关系,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使宗教活动适应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需要;大力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加快农产品标准化体系和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维护市民的消费安全。市政府对市人大常委会的这些审议意见十分重视,市长、分管副市长都作出批示,提出明确要求,有关主管部门都分别制定了相应的改进措施。

为保证本次人代会更好地审议我市“十一五”规划纲要(草案),有关委员会组织代表对产业结构调整、城市重点建设项目、高新和经济开发区建设、城中村改造、小城镇建设、文化体育设施和产业发展等情况进行了视察和专题调研,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市政府领导和有关行政部门高度重视,在起草修改“十一五”规划纲要(草案)时,积极采纳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常委会依照法律,认真履行人事任免职责。一年来共任免“一府两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1人,其中任命24人,免职17人。在人事任免工作中,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和干部“四化”标准,坚持任前和常委会组成人员见面并表态发言制度,对委员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及时督促有关部门查核落实,实事求是地作出说明,不断加强任免工作的透明度,保证人事任免工作的顺利进行。

在做好干部任免工作的同时,常委会改进和加强对任免人员的述职评议工作,共安排包括两名副市长在内的“一府两院”9名负责同志向常委会述职,提高了他们依法履行职务的能力和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自觉性。

四、积极开展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一是扩大代表知情权。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接待和走访代表制度,向代表介绍常委会及各委员会工作情况,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春节前,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头到有关区县、乡镇、企业单位看望生活较为困难的市人大代表。一年来,共走访和接待代表140余人次。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每次列席会议的代表由5人增加为10人。常委会和各委员会组织的执法检查、工作评议、专题调研、学习考察等活动,尽可能多安排代表参加,去年先后有代表1800人(次)参加了城中村改造、创建卫生城市、浐灞河建设管理、城市交通管理、旅游景点等视察、检查活动。坚持定期向代表寄送《西安人大》刊物、常委会重要工作安排和重要活动情况等资料,坚持政情通报会制度,及时让代表了解全市的重大工作及进展情况。

二是组织代表开展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活动。组织代表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关键问题以及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是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主要内容。常委会对组织代表开展视察十分重视,及早研究部署,制定方案,委托各区县人大和西安警备区组织代表围绕全市国民经济计划和预算执行、重点项目建设、农业结构调整、市场秩序、环境保护、社会保障体系建立等方面的工作,搞好会前集中视察。与此同时,一些代表还围绕文明村镇建设、创建卫生城市、“城中村”改造、市政公用设施建设、“三农”问题等开展了专题调研。通过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代表们充分了解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为代表出席人代会提出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打下了基础。

三是加大代表建议督办工作力度。针对代表建议数量较往年有较大幅度增加的情况,对所有建议办理情况

逐件进行摸底,及时掌握办理进展情况;选择广大群众关心、影响面大的代表建议,通过西安人大网站公布或召开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座谈会等形式予以重点督办。据统计,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建议381件,其中有7件转送省级有关部门参考,374件交市级有关部门办理,已办结373件,代表表示满意和比较满意的占总数99%以上,建议的办理质量进一步提高。有关专门委员会对大会主席团交付审议的6件议案,逐件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向常委会作出审议结果的报告。

四是建立健全代表工作制度。常委会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代表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市代表工作实际,制定了加强和规范市人大代表活动的若干意见和代表议案处理办法。这两项规定进一步明确了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内容、原则、条件及措施,代表视察和专题调研的方法与步骤;规范了代表议案的内容、范围、程序和办理要求,为市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更好地发挥代表作用提供了制度保障。

五、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

一是认真传达贯彻中央9号文件和省、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着重抓好常委会制度建设。市委及时批转了常委会党组关于贯彻中央9号文件精神的实施意见,召开了人大工作会议,提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市委这两个意见的出台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提高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进一步做好我市人大工作意义十分重大。常委会在学习贯彻上述两个意见精神的基础上,对过去有关代表大会、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委员会工作制度、代表工作制度、信访工作制度等规定进行清理和修订。起草了代表大会、常委会会议有关程序方面的规定2件,代表工作、议案办理、信访工作方面的规定3件。这些规定的制定实行,必将对进一步规范人大工作发挥积极作用。

二是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去年上半年,按照市委的总体部署,常委会党组把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作为机关党建工作的中心任务来抓,制定实施意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完成各阶段活动的教育任务。通过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使机关全体党员进一步坚定了理想信念,提升了思想境界,提高了队伍素质,改进了工作作风,增强了党组织的号召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是深入实际调查研究,转变工作作风。主任会议成员围绕城市交通布局、发挥信托资金作用、代表工作制度建设、秦岭山脉生态环境保护等情况进行了认真调研,形成了一批调研成果,为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科学决策提供了参考。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也就我市国有企业改革、落实农业扶持政策、基层法院和检察院建设、城中村改造等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和建议,受到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

四是加强人大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召开了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充分发挥地方人大作用为主题的理论研讨会。西安日报为此开辟专版进行宣传报道。西安电视台“民主法制践行”栏目制作播出人大专题节目54期,西安广播电台“人大之声”栏目播出46期。其中专题报道“人大代表意见中肯,市委书记现场回复”获全省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好新闻二等奖。《西安人大》刊物扩为大开标准版本,宣传容量有所增大。西安人大网站为传递人大信息,倾听市民心声搭建了互动平台。

五是重视发挥专门委员会作用。主任会议经常研究专门委员会工作,分管主任经常参加专门委员会组织的视察、检查、调查等活动。各专门委员会受常委会的委托组织开展了多次视察、执法检查、评议政府工作等活动,工作普遍开展得扎实、活跃、卓有成效。

另外,常委会机关还积极开展“创卫”和创建文明机关活动,不断完善机关管理制度,机关工作作风有了较大转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去年被评为市级文明机关。召开区县人大主任座谈会,参加区县人大主办的联系会议,总结推广区县人大的工作经验,协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同区县人大的联系进一步密切。

过去的一年,常委会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与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的职责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殷切期望还有差距,立法质量与效率仍需进一步提高,对执法检查、代表评议后的落实整改情况需进一步加强监督,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为代表履行职务的服务工作仍需加强等。对于这些工作方面的问题,在今后的常委会工作中需逐步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06年,市人大常委会的总体工作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中央9号文件精神以及市委十届八次、九次全会和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市人大代表作用,加强常委会制度建设,努力提高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紧紧围绕加快发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全面贯彻“四化”发展理念,依法行使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认真落实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努力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依法治市进程,为促进我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坚持立法为民,进一步加强地方立法工作。按照本届常委会立法规划,结合西安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突出经济建设、城市管理和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方面的立法,同时对不适应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法规及时进行修改。计划全年审议地方性法规4件。在立法中进一步加强立法调研和立法听证,不断拓宽民主立法途径,保证立法任务的顺利完成。进一步加强对市政府行政规章的备案审查工作,积极配合全国、省人大常委会做好法律、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

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增强监督工作实效。加强对“一府两院”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重点对节约能源法的贯彻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委托和组织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委员会,分别对环境影响评价法、科技成果转化法、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进一步加强对我市计划、预算的审查和监督。做好对农业法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落实情况以及对旅游局评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组织各委员会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建设以及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工作进行视察,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认真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听取审议专题报告,依法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等重大事项,重点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计划和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村委会换届选举、职业教育发展、疾病预防控制、新闻出版工作、专利技术推广应用、群众文化工作、市容卫生管理、市政重点工程建设、重点文物保护、民族工作、国外友城工作、浐灞河生态区规划建设、农村扶贫开发、农村饮水安全以及贯彻实施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公路建设决议的情况报告。听取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民商案件审理工作、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反贪污贿赂工作的情况报告,提出审议意见,必要时作出决议、决定,努力促进重大事项的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

做好人事任免工作,依法加强对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监督。把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命干部统一起来,按照干部“四化”标准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认真贯彻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搞好任前的了解和调查,保证任命工作质量。加大对选举和被任命干部的监督力度,督促其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进一步做好为代表服务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按照中央9号文件和全国人大相关配套文件以及市委批转常委会党组关于充分发挥市人大代表作用,加强常委会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在坚持行之有效的代表工作制度的同时,进一步完善代表工作制度,创新代表活动

形式,丰富代表活动内容。组织交流代表工作经验,表彰一批代表工作积极分子。认真组织人大代表集中视察、专题调研活动。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和代表接待日制度。加大代表建议和议案的督办力度。认真做好市十四届人大代表选举的筹备工作。加强对区县人大工作的指导和联系。

继续贯彻省、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常委会及其机关自身建设。认真落实市委批转的实施意见,切实执行常委会、主任会议等有关规则和制度,提高议事质量。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作用的若干意见,调动各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的积极性,认真履行好各项职责。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加强人大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力度。搞好人大干部队伍建设,重视干部的培养和交流。开展建设学习型机关和“创、争、评”活动,争创省级文明单位。

各位代表,今年是实施我市“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让我们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好地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团结一致,锐意进取,为把我市建成具有历史文化特色的国际性现代化大城市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