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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6-06-12    来源:西安人大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06217在西安市第十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康宝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欢迎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各位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二00五年主要工作情况

2005年,我市两级法院在市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为指针,不断深化“四化”发展理念,进一步完善“十大机制”,狠抓审判工作、法院改革和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服务发展大局

一年来,全市法院从维护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出发,全面履行审判职责,共受理各类案件50335件,审结48976件,结案率为97.3%。诉讼标的总金额96.4亿元。其中,市中院受理6637件,审结6235件,结案率93.9%。

(一)继续加大对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全市法院以维护社会稳定、构筑平安西安为首要任务,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年共审结刑事一审案件3023件,判处刑罚4669人。

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突出重点,严厉打击杀人、爆炸、绑架等严重危害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积极参与集中打击赌博、贩毒、“两抢一盗”犯罪等专项行动,全年共审结上述案件1470件,判处刑罚2525人。其中,判处无期徒刑以上173人。及时审结了长安城堡大酒店发生的杀害3位日本游客案,李福俊等15人犯罪团伙特大抢劫、盗窃案等,依法对主要犯罪分子判处死刑,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依法加大对经济领域犯罪的打击力度。以维护全市经济发展为中心,依法打击走私、虚开增值税发票、非法集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合同诈骗、金融诈骗等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犯罪,全年共审结各类经济犯罪案件410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4亿元。审理了涉案6000余万元的原恒星集团董事长尤新存合同诈骗案,郑正山团伙信用卡诈骗案,对首要犯罪分子依法判处无期徒刑,维护了正常的经济秩序。

依法严惩职务犯罪。重点打击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发生在国家机关、经济管理部门、国有企业、金融领域,损坏党的形象、败坏社会风气的职务犯罪。全年共审结贪污、贿赂、职务侵占、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案件197237人。被处刑人员中,国家工作人员222人,其中县处级干部46人,厅局级干部11人。依法审理了备受社会广泛关注的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公司腐败系列案,以受贿罪判处原陕西省农电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王文学(正厅级)无期徒刑,对其他犯罪人员也给予了相应处罚。在此系列案审理中,由于审判人员成绩突出,有3名同志分别被省委记功和嘉奖。依法审理了在全国有较大影响的原重庆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张小川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滥用职权案,原中国储运总公司陕西分公司总经理解仓锁(正厅级)挪用公款案,原中铁一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杨新江(副厅级)受贿案,原西安市国税局涉外税收管理处处长张先贵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均依法给予严惩,维护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

在审判中坚持惩罚犯罪与保护人权并重思想,对指控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依照法律不构成犯罪的8名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切实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利。

(二)依法审理民商事案件,促进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全年审结各类一审民商事案件32276件,标的额50.32亿元。在民商事审判中,全市法院在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基础上,注意适应我市经济快速发展期,矛盾凸发期带来的新变化,及时调整工作思路,把促进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作为审判的最终目的,大力倡导调解结案,努力追求诉讼双方胜败皆服的审理效果。全年共调解民事一审案件16911件,占结案总数的59.3%。稳妥审理了婚姻家庭、民间借贷、损害赔偿、相邻关系等常发性案件12368件,促进和谐社区与和谐村镇的建设。审结涉及妇女、儿童、老人、残疾人、下岗职工的案件796件,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积极稳妥审理农村土地承包、农副产品购销、制贩销售假种子、假化肥、假农药等坑农害农案件106件,维护了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对涉军案件实行专业化合议庭审理,保证了审理的质量和效果。

在审理好上述案件的同时,重点审理好涉及经济发展全局的社会热点、难点案件。妥善审理了征地款分配、城市房屋拆迁、“城中村”改造、劳动争议等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案件256件。在审理中正确把握政策法律尺度,耐心做好说服劝导工作,确保了全年无矛盾激化案件。

加强对知识产权和新技术成果的保护,促进文化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全年共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06件,标的额1346.7万元。2005年以来,知识产权方面的新类型案件大幅增多,出现了如药品制作方法专利侵权,专利权投资纠纷、植物新品种纠纷、计算机软件侵权、计算机域名纠纷、网络侵权、表演权、MTV音乐作品纠纷、民间艺术作品纠纷、企业名称和商标权冲突纠纷、竞业禁止、专利报酬等多种新类型案件。通过加强业务学习,加强与专家的交流探讨,网上查询相关资料,反复研究等,使这些案件都得到了妥善公正处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从优化我市投资环境出发,共审结涉外和涉港澳台案件33件,标的额2729.99万元。由于涉外案件向外方当事人送达法律文书须经过最高法院通过外交途径送达,外方当事人委托手续及证据须经中国驻当地使领馆认证,相关程序繁琐复杂,加之外国法的查明又比较困难,致使涉外案件审理的难度大,周期长。市中院抽调知识层次高、懂外语、熟悉涉外审判的人员,组成专业化合议庭进行审理,并进一步加强对涉外案件立案、审理、执行以及外商投诉等环节的管理,确保涉外案件审理的质量和效率。台商赵某诉陕西某公司返还投资款一案,由于审判人员耐心接待,及时公正处理,台湾海基会、台商分别写来感谢信,称市中院法官快速高效维护其合法权益,进一步增强了其在祖国大陆投资的信心,同时对法官的行为和作风表示钦佩和感谢。

坚持既保障国有企业顺利改制,又注重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方针,依法稳妥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破产案件涉及职工安置、破产债权清收及破产财产的变现分配,程序比较复杂,尤其是职工安置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秩序的稳定。加之这些企业多属大型国有企业,资产多,负债多,职工人数多,情况非常复杂。市中院始终坚持依法慎重审理,对凡是职工安置资金未全部落实的案件,一律不予终结。如在审理西安惠安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破产一案中,该企业有职工近万人,负债3亿多元,有3000多名职工需要安置,一半多职工需要提前退休。面对这种困难和压力,审判人员严格依照破产法和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经过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与政府多个部门积极协调,落实了资金,使职工全部得到了妥善安置。在整个破产案件审理期间,职工情绪稳定,企业秩序井然,实现了无震荡破产。

(三)依法审理行政案件,监督和促进依法行政。在行政审判中,全市法院从加深人民群众和政府之间相互信任出发,坚持监督和支持并重的原则,既依法维护合法的行政行为,又纠正违法的行政行为。全年共审结土地使用、城建拆迁、市政管理、环境保护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案件744件,其中受理非诉行政案件343件,经审查准予执行283件,不予执行60件。在市中院审结的245件案件中,维持行政行为23件,撤销49件,变更7件,责令重作8件,驳回行政相对人起诉158件,依法维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利,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支持全市中心工作,及时审结了涉及创卫工作8起案件,有力地支持了我市创卫工作。

(四)依法开展执行工作,努力攻克“执行难”。全市法院把执行工作作为事关党和政府形象,事关司法权威的大事来抓,采取多种措施,大力破解“执行难”。全年共执结案件11097件,执结标的额29.85亿元。其中,市中院执结386件,执结标的24.7亿元。主要抓了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依法保障全市重点工作。开展了农村信用联社借贷案件集中执行活动,执结此类案件410件,标的额6009.28万元,促进了全市农村经济的发展。做好重点案件的执行。20055月,两家违法占地的砖厂被《人民日报》曝光,进入法院诉讼程序后,两级法院高度重视,根据土地部门申请,快速行动,会同相关部门对两个涉案砖厂进行强制拆除,并妥善做好善后工作,受到新闻媒体及群众好评。二是在全国首家启动执行威慑机制。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公安、计委、建委、土地、工商、房产、规划等职能部门的配合下,率先在全国法院建立了执行威慑机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借助与政府相关部门的联动机制,对一些赖帐不还的当事人在社会多个领域的活动给予限制,促使其主动兑现法律义务。这一机制的建立,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得到了最高法院、省、市政法委和各大新闻媒体充分肯定和好评,并入选“全省十大法治新闻事件”。中央及省、市电视台相继进行了滚动播出,《人民法院报》也在头版作了报道。执行威慑机制的建立和运行,对案件的执行起到了较大地促进作用。部分被执行人被媒体曝光后,很快履行了法律义务。还有一部分被执行人在得知法院可能对其启动执行威慑机制后,主动履行了义务。三是与北京、上海等十大城市法院之间签署了《关于加强十城市中级法院执行工作司法协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了与外地法院的交流与合作,推动了执行工作的发展。

二、进一步完善法院改革和管理,不断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

不断完善审判质量效率评估体系。全市法院完善了以“十率”(开庭率、调撤率、审结率、执结率、服判率、裁判文书合格率、审限合法率、上诉率、发改率、申诉抗诉率)和“五快”(快立、快审、快调、快结、快执)为标准的审判质量和效率考核机制。对案件质量实行标准化考核,突出量化标准,把抽象的“公正”,演化为实实在在的“十率”和“五快”指标,使公正有了考核标准,增强了可操作性。同时,实行发改案件通报制度,案件评查制度,裁判文书评比制度等,健全完善了对案件质量的监督。坚持“迟到的公正就是不公正”的司法理念,进一步完善了案件流程管理制度,狠抓审限预警、审限通报、月结月归等措施的落实,彻底杜绝案件超审限。对案件实行繁简分流,设立速裁法庭和速裁合议庭,简化庭审方式和法律文书,努力缩短办案周期。全年所审理的各类案件审限合法率达到100%,一审民商事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达63.6%,办案效率进一步提升。

注重审判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针对目前社会转型期利益关系交织,社会矛盾复杂,社会纠纷解决机制不够健全的现状,把当事人是否服判作为考核审判效果的一个重要指标,在全市法院迅速掀起了追求“辨法析理,胜败皆服”的热潮。充分发挥调解结案双方对抗程度低,群众熟悉、易于接受,社会效果好等特点,通过加大培训力度,相互交流调解经验,鼓励、奖励调解能手等,提高法官调解技能。不断创新调解方法和艺术,对一些牵涉面广、矛盾容易激化的案件,由主管副院长、院长亲自参与调解,并适时扩大调解参与人的范围,将专家、村干部、当事人邻居等吸纳到诉讼调解中,共同做当事人的工作。通过大量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基层法院一审民商事案件60%以上调解结案,市中院也达到了39.6%。同时,对无法调解而当事人对立情绪较大的案件,采取增强判决书说理性,制作“判后寄语”等方式,从法律、道德、人情等方面出发,引导当事人服判息诉。全市法院一审民商事案件的服判率达到86.99%,大量的民事纠纷在基层法院就得以化解。一些隐含不稳定因素的疑难案件也在法官的耐心说理下顺利解决。群众对法院的表扬增多,多次出现了胜诉方和败诉方同时给法官送感谢信和锦旗的可喜局面。

积极落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开展上门立案、预约立案、网上立案,在立案大厅设立饮水机、纸杯、老花镜、签字台等便民设施,实行巡回审判、预约开庭、就地办案,方便当事人诉讼。积极行使法官释明权,与市广播电台联办《900维权热线》,加强对当事人诉讼指导。认真落实司法救助有关规定,对2632名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844.22万元。依法为刑事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指派律师出庭301人次。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的保护,共审结此类案件252件,为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989万元。积极开展法律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法律下乡活动,广泛进行法律宣传,提高群众法律意识。

三、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法官素质

(一)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和“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扎实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统一部署,全市法院紧密联系审判工作实际,周密部署,广泛动员,采取多种形式,突出“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并结合向李增亮等先进典型学习活动,认真开展党性分析和评议,深入进行查摆和整改,积极探索法院工作和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坚定了广大干警的理想信念,确保了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实际效果。

狠抓“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全市法院坚持从最容易发生问题,最容易产生腐败的环节查起,从群众反映最强烈、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重点解决审判作风、审判程序、审判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共完善各类规章制度143项。市中院先后建立健全了《廉政信用评价制度》、《发回重审、改判案件质量评价制度》、《审限报告制度》、《案件审查制度》等,并对落实情况定期进行通报,司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增强。

(二)加强教育培训和调研工作,努力创建学习型法院。全市法院认真贯彻市委关于建设学习型城市、学习型机关的要求,通过多种形式、多种内容的学习,努力提高广大法官的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2005年,市中院被最高法院授予“创建学习型法院先进单位”荣誉称号。主要抓了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加强教育培训和学术交流。增加教育培训投入,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教育培训,通过专项培训、外出考察、参加上级法院举办的业务培训和出国留学深造等,培训人员2600多人次,更新了法官的知识层次和知识结构。积极开展对外学术交流,先后邀请著名法学专家贺卫方、梁慧星,最高法院资深法官等到市中院举办相关专题讲座,不断提升法官理论水准。二是发挥青年法官研究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和法官协会等学习型组织的辐射带动作用,加强日常交流和研讨,提高法官司法能力。完善专业化合议庭制度,出版法官专著《城市房屋拆迁及“城中村”改造的法律适用》,着力培养专家型法官。三是加大调研力度。全市法院坚持一年确立一个调研重点,召开一次大型研讨会的做法,有效整合调研力量,重点解决影响审判工作和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2005年,市中院通过对大量案件调研分析发现,与国外法官相比,中国法官在裁判中缺乏一套科学系统的方法作指导,而国内理论界对此也鲜有研究。为从根本上提高法官裁判能力和水平,全市法院举办了第四届大型审判实务与理论研讨会——“裁判的方法”研讨会。最高法院、学术界以及省市相关部门代表与全市近百名法官,从方法论的高度对裁判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达成了一定共识。这一领域的研讨在全国法院尚属首次,专家学者和上级法院都给予了高度评价,《人民法院报》也及时作了报道。此外,市中院还先后召开了保证保险纠纷案件审判实务研讨会、敏感案件受理研讨会,并积极参加全国法院系统第十七届学术讨论会,9篇论文分获二、三等奖,加快了调研成果的交流和转化,促进了裁判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学习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把反腐倡廉教育贯穿于法官的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等各个方面。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各项规定,逐级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实行廉政承诺、廉政一票否决、廉政信用评价、廉政教育日和诫勉谈话等制度,完善制约监督。建立与完善法官惩戒、激励制度,构筑反腐倡廉的长效机制,有效遏制了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

四、不断完善法院工作保障机制,加强外部监督制约

全市法院坚持及时向同级党委汇报重大工作安排,向同级政府反映法院建设中的困难,求得理解与支持。不断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担任执法督察员、旁听重大案件庭审、现场监督重大案件执行等,主动接受监督。通过法院领导不定期走访人大代表,听取意见和建议,邀请人大领导出席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送阅上级法院重要文件等,增强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来信。全年共办结全国及省、市人大代表建议来信、政协委员提案、各级领导要结果批办件153件,逐一进行了落实答复。完善信访工作机制,畅通群众来访渠道,共接待群众来访29228人次,处理来信1476件次,都给予了答复和处理。

各位代表,2005年,全市法院工作有了新的进展,这是市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和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向支持法院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但是,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离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不小的差距。主要是:一、法院工作的发展和我国经济发展不相适应。对金融、证券、期货、企业改制、股东权益、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商标专利侵权、涉外经济等纠纷中出现的一些新类型案件调研不够,还缺乏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二、审判能力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不相适应。少数案件审理、执行还需进一步规范,社会效果还需进一步增强。三、审判队伍整体素质与党和人民群众对公正效率的要求不相适应。少数法官孤立办案、机械办案的现象比较突出,个别法官还存在着徇私枉法和裁判不公的现象。四、法院面临的司法环境与树立司法权威的社会需求不相适应。当事人辱骂、威胁法官,以死要挟甚至暴力抗法的现象仍时有发生。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00六年工作任务

 

2006年全市法院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以及全国全省法院院长会议和市委十届九次全会精神,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紧扣“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落实“四化”发展理念,深化法院改革,规范细化法院管理,不断完善“十大机制”,全面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为实施“十一五”规划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进一步加强审判工作,大力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

刑事审判工作继续坚持“严打”方针,依法从重打击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杀人、爆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及“两抢一盗”等多发性犯罪。继续从严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和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促进犯罪分子改过自新。始终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结合的思想,切实保护被告人的权利,防止冤错案件的发生。

民商事审判工作坚持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市场主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交易,维护市场交易的安全。依法制裁虚假出资、抽逃公司注册资本、转移公司资产的行为,保护企业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妥善审理企业兼并、重组、破产案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加大婚姻家庭纠纷和社区邻里纠纷案件的审判力度,促进婚姻家庭和社区村镇邻里关系的和睦。进一步加强劳动争议案件的审判,依法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加强涉农案件的审判力度,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加强涉军案件的审理,促进军地军民团结。加强知识产权案件的审判力度,保障科技创新的体系建设。

行政审判工作坚持既维护公民合法权利,又促进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原则,努力营造良好的干群关系与官民和谐相处的社会环境。执行工作始终坚持依靠党委领导和社会各界支持,进一步完善执行措施,规范执行行为,加大执行力度,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

二、继续深化法院改革,努力增强司法能力

根据最高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的要求,从解决群众关心的司法公正和司法效率入手,改革完善审判委员会制度,进一步促进审理与判决的有机统一,提高审判工作质量和效率;创新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机制,实行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审判一体化,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继续完善审判质量和效率评估体系,不断提高审判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深化调解工作,继续倡导制作“判后寄语”,试行“判后答疑”制度,努力追求胜败皆服的审判效果;完善委托司法鉴定及拍卖工作,提高鉴定、拍卖工作的透明度、公正度和公信度。

三、大力推进规范化管理,不断提高司法水平

进一步巩固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继续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以全面贯彻落实《法官行为规范》为契机,从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入手,着力抓好审判工作,执行工作和政务工作规范化管理。从工作作风、工作纪律、工作态度等方面的细节入手,抓好上下班签到签退、法官着装仪表、行为举止等的检查,树立法官公正、文明、廉洁的良好形象。

四、继续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法官素质

按照中央政法委和最高法院统一部署,集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把司法的思想和观念统一到“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上来。继续深入开展向李增亮、宋鱼水、王书田等先进典型学习活动,使广大干警在思想境界和精神面貌上有新的提高。强化业务培训,根据不同类别和不同层次采取针对性培训,不断优化法官的知识层次和知识结构。加大调研力度,组织第五届全市法院研讨会,落实法官专著发表制度,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认真贯彻中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按照“不愿为、不敢为、不能为、不必为”的廉政制度建设要求,抓紧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反腐败体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加大惩处力度,切实维护法官队伍的纯洁性。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法院将继续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法院各项工作,积极践行“四化”发展理念,进一步振奋精神,扎实工作,为我市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