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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工作报告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6-06-12    来源:西安人大

 

西安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内务司法委员会工作报告

 

    2005年,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在市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和“四化”理念为指导,依法履行职责,加强自身建设,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认真做好地方性法规的制定和修改工作

(一)向常委会提出制定《西安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的议案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关系社会的稳定和谐。家庭暴力是破坏社会稳定,影响家庭和睦的重要因素。在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的重视、支持下,内务司法委员会会同法制委、研究室和市妇联组成立法调研组,认真开展调研论证,认为建立稳定和谐的家庭关系是社会和谐的重要内容,在国家尚未立法的情况下,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制定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方面的法规是十分必要的。因此,委员会将制定条例列入2005年的立法计划。在调研和外出学习考察的基础上,会同法制委、研究室和市妇联共同起草了《西安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草案)》,召开了有社会各界和专家学者参加的征集意见会,对《条例草案》进行调研论证,广泛征集意见,8易其稿,形成了《西安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草案)》,经委员会审议通过,报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条例》经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于2005111日起实施。这部条例成为全国省会城市中的第一部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地方性法规,对维护我市家庭和睦、社会稳定,提高公民法制意识,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将产生积极的作用。

(二)向常委会提出修改《西安市外商投资企业工会条例》、《西安市私营企业工会条例》的议案

今年,委员会对《西安市外商投资企业工会条例》和《西安市私营企业工会条例》进行了修改。修改前,委员会对我市私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工会的现行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对制约工会发展和开展活动的主要原因进行了研究分析,并赴外地进行了考察学习。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对两部条例进行了修改,形成《修正案草案》。召开有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和工会代表、市中级法院、市工商局等有关方面参加的座谈会,广泛征集意见,在充分研究论证后,对《修正案草案》再次进行修改,提请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请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进行了初审。

(三)开展人事争议处理方面的立法调研

今年委员会根据市人事局提出的立法建议,将事业单位人事争议处理作为立法调研课题。委员会首先听取了市、区县人事部门的工作汇报,了解目前人事仲裁工作的实际情况和亟待解决的问题,对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必要性进行研究论证。其次,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吃透立法精神。三是召开有市法院、市人事局、市直机关、群众团体、律师、部分事业单位参加的座谈会,广泛征集意见。四是外出考察学习,借鉴外地城市的立法经验。通过调研,形成了立法意见,并向主任会议做了汇报。

另外,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委员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修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进行了征集意见,并将修改意见及时上报全国人大常委会。

二、依法履行职责,加强执法监督

委员会以对人民负责,对法律负责的精神,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创新监督形式,拓宽监督渠道。通过开展执法检查、代表视察、重点案件监督,有效地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公正执法。

(一)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保证法律法规正确实施

执法检查是人大对“一府两院”进行监督的重要形式。今年,内务司法委员会先后组织委员和代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三部法律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参与了市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的执法检查,参与了市人大代表对市旅游局依法行政工作的检查评议。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我市《律师法》执行情况进行的视察、检查,配合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祝铭山对我市法院审判监督工作和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进行的调研,配合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立法调研组对我市《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执行情况进行的调研。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如何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建立促进他们健康生长的社会环境,是全社会需要共同关注的问题。为此,委员会组织委员和代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视察、检查。检查前,首先对“两法”在我市的执行情况进行调研,发现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带着问题去检查,增强检查的针对性。在视察、检查中邀请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共同参加,听取了共青团市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教育局、市文化局等单位的汇报,掌握全市的整体情况。实地视察了未央区法院少年法庭和西安市第一中学。通过调研、听取汇报、实地查看,委员们对“两法”的执行情况有了充分了解,对“两法”在我市的执行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同时建议要各方协调配合,建立家庭、学校、社区三位一体的教育防护体系,使青少年的权益真正得到保护,使青少年违法犯罪得到有效控制。通过这次检查,有力地促进了“两法”在我市的贯彻实施。

(二)认真办理群众对司法机关的控告、申诉工作,加强案件监督,促进司法公正

一年来,委员会始终将办理公民控告、申诉作为一项重要的、经常性的工作来抓,不断创新监督方式,改进监督方法,加大监督力度,提高监督实效。委员会在总结原有工作的基础上,根据新时期对人大司法监督工作的要求,明确新时期司法监督的工作思路,围绕我市改革、开放、稳定的大局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确定监督工作的重点:一是围绕社会稳定进行重点案件监督;二是围绕我市投资环境进行重点案件监督;三是把监督案件与监督办案人员结合起来,加强责任追究。在监督中,除采取常用的转办案件等方式外,更多采取了听取办案机关汇报、查阅案卷、提出监督意见等形式,加大监督力度,使一些案件得到纠正和执行,促进了司法公正,保证了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如委员会收到阎香利等人反映其子王勋等6名未成年人,被蓝田县公安局以盗窃错误关押,并对其中5人进行劳动教养的反映材料后非常重视,认为如果反映属实,将对6名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造成极大危害,也是公安机关违法办案的典型。委员会立即要求市公安局和蓝田县公安局认真调查,携卷汇报。经过听取汇报,委员会认为案件虽然已经纠正,5名未成年人已被解除劳动教养,但尚未进行错案追究,对当事人未进行国家赔偿。于是,委员会要求市公安局和蓝田县公安局改正错误,给当事人赔礼道歉,尽早给予国家赔偿。对案件中反映出的干警违法办案问题,交由市检察院认真查处,报告情况。市检察院认真调查后向委员会报告,蓝田县公安局办案中确有非法拘禁问题,但尚不够刑事处理,建议对相关责任人给予政纪处理。委员会根据调查情况,要求市公安局和蓝田县公安局按照错案追究办法,对责任人进行处理。市公安局要求蓝田县公安局立即整改,对县公安局局长进行严肃批评,责令向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做出深刻检查;对负有责任的主管副局长、刑警队长通报批评,大会检讨,扣发两个月岗位津贴;对具体办案人通报批评,大会检讨,扣发半年岗位津贴,取消全年评优资格。通过这件案件的监督,在公安系统引起了很大反响,提高了广大干警公正执法,严格执法的意识,树立了人大的监督权威,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据统计,全年委员会共接待人民群众来访200余人次,来信200余件,转办170件,其中要求司法机关报告办理结果的49件,司法机关已办结42件,其余正在办理中。共督促司法机关纠正处理不当或久拖不决的案件10件。通过办理公民、法人的控告申诉,及时发现和监督纠正司法机关办案中存在的问题,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了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三、认真办理人代会、常委会交办的各项工作

委员会在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认真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向大会主席团提出了《关于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审议结果的报告》和《关于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结果的报告》。大会期间,认真审议了大会主席团交办的代表议案,并提出审议意见。闭会期间,认真办理了代表对法院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在常委会分管主任的带领下,改进工作方法,深入到代表所在的村听取意见,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办理,并答复代表,代表对登门办理表示满意。

委员会还协助常委会组织部分常委会委员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史赞文、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吕惠萍向常委会述职前的调查了解,形成了情况报告,为常委会评议述职者提供参考。

四、加强委员会自身建设

一年来,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办公室工作人员,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刻领会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积极参加常委会组织的法律知识讲座,坚持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和人大制度理论,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在今年上半年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委员会成员积极参加本单位的活动,认真学习《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读本》、《党章》、《胡锦涛同志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专题报告会上的讲话》及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撰写了读书笔记和心得体会,结合自身实际,开展了认真的自我剖析。通过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提高了大家的政治思想素养、理论修养,增强了廉洁自律的自觉性,有力地促进了支部组织建设和党员干部自身建设,干部的学习态度、精神面貌、工作作风、工作标准都发生了可喜的变化。

委员会坚持依法行使职权,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全年委员会共召开六次会议,审议内务司法方面议题11项。委员们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对人民、对法律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参加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视察活动。委员会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实际,注重调查研究,广泛联系群众,集中民意,反映民情,开拓创新,真抓实干,不负人民群众的重托。委员会重视办公室建设,认真组织实施目标管理责任制,深入开展“创佳、争先、评差”活动和“提高工作标准、改进机关作风教育整顿”活动,以求真务实,狠抓落实的精神指导各项工作,不断加强办公室自身建设,提高服务质量,为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顺利开展工作提供良好服务。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主要是司法监督工作力度还不够大,对案件的跟踪监督和对办错案人员的追究还有待加强。

在新的一年里,委员会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树立科学发展观和“国际化、市场化、人文化、生态化”的发展理念,努力提高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加强内务司法方面的地方立法、执法检查和工作监督,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依法治市进程,为把我市建成具有历史文化特色的国际性现代化城市而努力奋斗,为建立和谐社会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