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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工作报告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6-06-12    来源:西安人大

 

西安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工作报告

 

2005年,市人大城建环资委员会在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市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重点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立法、监督和调研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促进了我市城乡建设和环境资源保护事业的健康发展。

一、积极参与立法工作,努力为我市城乡建设和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2005年,市人大城建环资委员会继续依据职责和权限积极做好城乡建设和环境资源保护方面的立法工作,参与了《西安市居住区物业管理条例》、《西安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的修订以及《西安市违法建设处罚条例》废止工作,完成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交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再生能源法(草案)》、省人大常委会交付的《陕西省村镇建设管理条例(草案)》、《秦始皇陵保护条例(草案))的征集意见和市政府有关规章的备案审查工作。《西安市城市居住区物业管理条例》自19996月颁布施行以来,对规范我市物业管理活动,提高物业管理水平,依法维护业主、使用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作用。20039月国务院颁布实行了《物业管理条例》,对物业管理活动的许多方面做出了新的规定。市政府依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结合我市物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修订《西安市居住区物业管理条例》的议案。接此议案后,我们分别召开房产、物价、市政、市容、民政、公安、供水、供电以及部分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参加的座谈会,广泛听取了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召开委员会会议对条例修改案进行认真审议,向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提交了审议意见。其中关于加强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资金的监管、关于物业装修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关于社区居委会如何参与物业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均被常委会采纳,对提高条例修订质量起到了积极作用。

《西安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颁布实施时间比较早,已经不能适应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需要,特别是我市提出国际化、市场化、人文化、生态化发展理念后,城市化步伐进一步加快,迫切需要依法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为此,我们积极与市规划局联系,就修订《西安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形成了共识,并提前介入了修改工作。市政府关于修订《西安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的议案提交到市人大常委会后,我们立即召开各有关方面参加的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进行审议。委员们从我市城市建设实际出发,就保护历史文化名城风貌、建立规划审批公示制度、加强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以及相关部门如何配合执法等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深化了规划管理内容,提高了法规修订质量。同时,我们开展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水回收利用、抗震减灾方面的立法调研,为206年立法工作做了准备。

二、认真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促进我市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和城市规模的扩大,防治水污染形势越来越严峻。为了切实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促进我市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2005年我们重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在我市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期间,听取了市环保局关于我市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情况汇报,听取了市水务局关于我市节约用水工作情况汇报;现场查看河、沣河、太平河、新河污染治理以及惠强造纸厂、秦悦造纸厂等污水处理情况,查看了西北工业大学实行“一卡通”节约用水、思源学院废水回收利用情况,分别进行了座谈。之后,向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提交了书面执法检查报告。报告在肯定我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成绩的同时,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一是要增强可持续发展意识和水资源忧患意识,积极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杜绝引进耗水量大、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二是要进一步加大对造纸企业污染治理监管力度,切实解决河、太平河、新河污染严重问题;三是要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尽快提高城市污水处理能力;四是要加强黑河水源地污染防治和保护工作,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杜绝一切不利于水源保护的开发建设项目;五是要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宣传监督作用,提高全社会珍惜水资源和依法保护水环境意识。这些意见和建议得到市政府及环保等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主管市长就落实建议作了重要批示,针对造纸行业污染严重问题,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对现有60家造纸企业采取了多项强制性措施,促使企业提高认识,采用先进的治理技术。截止2005年底,30家企业建成生化处理设施,其中2家造纸企业采用了国内最新治污技术,初步实现了造纸企业污水零排放;9家化学制浆企业正在安装碱回收工艺;13家企业停产治理。由于加大了治理力度,全年减少废水排放约800多万吨,减少COD排放013万吨, 河、新河的污染负荷有所减轻。同时,环保部门还加强。了对医疗单位废水处理的监督检查,加大了饮用水源地环境执法力度。

三、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工作监督,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开展监督,是专门委员会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2005年我们把工作监督和执法检查摆在同样重要的位置,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听取和审议了市建委关于我市2005年城建资金安排情况的汇报。

年初,我们认真听取和审议了建委关于2004年城建资金使用情况和2005年城建资金安排情况的汇报。审议中,委员们结合2004年我市城建资金的完成情况和城市建设的实际需要,就进一步合理安排资金,特别是要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提高投资效益,确保工程质量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市建委积极采纳委员的意见,在科学合理安排城建资金的同时,制定《西安市城建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加强了对城建资金使用情况和建设质量的监管,提高了城建投资效益。

()听取和审议了市规划局关于西安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情况的汇报。《西安市1995-2010年城市总体规划》自1999年国务院正式批准实施以来,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经济发展和城市化步伐加快,原规划的一些内容已经不能满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了充分发挥总体规划在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中的指导和带动作用,市规划局等有关部门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集意见的基础上,及时对我市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修编,提出了《西安市2004-2020年城市总体规划(草案)》。委员会按照法定程序对《总体规划(草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向市人大常委会二十一次会议提交了审议结果的报告。委员们认为,{总体规划(草案))指导思想明确,对城市的性质作了更为准确的阐述,对城市规模和结构布局作了比较科学合理的调整,拉开了城市发展骨架,思路清晰,各项专业规划完善,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建议本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并尽快按法定程序上报省政府和国务院审查、批准。同时,委员们也提出了一些修改完善的意见和建议。这些意见和建议得到规划部门的高度重视,为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提供了参考和依据

()对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进行了视察。住房公积金管理涉及到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工作。20057月我们对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进行了视察。视察在全面听取情况汇报的基础上,深入到住房公积金办事大厅和部分职工单位,现场查看了公积金贷款等相关业务的办理情况。针对管理运行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提出了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提高我市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覆盖率和归集率;规范运作,防范风险;增强服务意识,发挥公积金应有的作用和效能;制定地方性法规,规范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等建议,促进了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健康运行。2005年我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率和贷款率较去年都有较大幅度提高,有6万多户职工利用住房公积金改善了住房条件。制定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已纳入2006年立法计划。

()对我市市政重点工程建设情况进行了视察。2005年我市继续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步伐,计划总投资达到100亿元。市政工程建设质量成为人大代表和老百姓关注的焦点。为此,我们组织部分委员和代表们对市政重点工程建设情况进行视察,听取了市政工程管理委员会关于2005年市政工程总体进展情况的汇报,现场查看了城河截污、大兴路立交、第三污水处理厂等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委员和代表对广大市政建设者付出的辛勤劳动和取得的成绩表示了衷心的感谢。同时,针对部分重点工程建设进展慢、拆迁难和相关部门配合不力等问题,建议市政府加大协调力度,尽快排除征地拆迁滞后、管线迁移缓慢等不利于工程建设的因素,促进了重点工程的进展。截止目前,各项重点工程按计划进展顺利,同时完成了人行天桥和地下通道建设、背街小巷和无灯街巷改造等一大批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建设改造和维护工程。

()对我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工作进行了视察。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是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这项政府提供优惠、具有保障性质的商品住房政策从1998年实施以来,对解决我市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也出现了一些不规范行为。为促进政府切实加强对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监管,通过视察,向政府部门提出了以下几点建议:(1)要充分认识我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依然比较困难的严峻形势,抓住时机,加快建设,让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惠及更多的中低收入家庭。(2)要切实加强对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监管,严格规划设计标准,严格禁止转包开发,严格价格审查,严格审核入住资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3)加强对经济适用住房政策和购买方式的宣传,使市民特别是中低收入家庭都能了解经济适用住房政策和购买方式。有关部门虚心接受代表建议,加大工作力度,在解决前期遗留问题的同时,积极推进巳批项目建设,加强对在建项目的监管。同时,制定了西安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办法,使我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日趋规范化,为拉动我市经济增长,改善居民居住水平,平抑房价做出了贡献。

()召开了依法加强小城镇建设和城中村改造工作研讨会。为了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加快我市城镇化进程,200511月下旬,我们召开了依法加强我市小城镇建设和城中村改造工作研讨会。市级城建各部门、各区县人大和城建局的60多名同志积极撰写论文,参加了研讨。通过研讨,了解了目前我市小城镇发展和城中村改造的基本状况,总结交流了经验,对小城镇建设和城中村改造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探讨,提出了“十一五”期间加快小城镇建设和城中村改造步伐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及时将这些意见和建议整理成文字材料印送给了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得到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政府主要领导就落实建议作了重要批示,为我市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召开了依法规范建筑装饰装修市场秩序工作座谈会。由于种种原因,我市建筑装饰装修市场分属两个部门管理,职能重复,职权交叉,严重影响了装饰装修行业的健康发展。社会各方面对理顺我市建筑装饰装修管理体制的呼声强烈,在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有25名代表联名提出了有关的建议。对此,我们召开政府有关部门、装修企业代表及提建议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向市政府提出了两点建议:(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理顺管理体制,归口到一个部门管理。(2)制定《西安市建筑装饰装修管理条例》,依法规范装饰装修市场秩序,加大对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的监督,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认真办理代表提出的有关议案和群众来信来访。在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委员会对代表联名提出的有关城乡建设和环境资源保护方面的50多件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逐件提出了审议意见。审议意见均被大会主席团采纳。会后,对大会主席团交付委员会进一步审议的第41号、第64号“关于加大西安城中村改造力度”、第91号“关于有效遏止城中村无序建设”的议案进行了认真调研。在调研的基础上召开委员会会议进行审议,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了审议报告。对代表提出的有关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议、意见和批评,我们积极协助代联委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办理。同时,委员会十分重视对群众来信来访的办理,做到了热情接待、及时转办,并督促有关部门认真查办,依法处理。

四、针对城市建设中的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积极推进城中村改造工作城中村改造是我市城市建设和管理中的难点问题,近两年来,市政府有关部门在城中村改造方面做了不少工作,也取得了一些进展,但同时暴露出了一些令人担忧和急待解决的问题。为此,我们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期间分别召开了部分人大代表、村民代表、政府相关部门及开发建设单位参加的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深入到部分城中村查看了改造进展情况,走访了改造搬迁的村民,听取了市建委关于25年城中村改造工作的汇报;最后,在认真研究的基础上形成了关于加强我市城中村改造工作的建议:(1)把城中村改造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切实加强对城中村改造工作的领导。(2)尽快出台城中村改造管理办法及相关的规定,依法推进城中村改造工作。(3)按照构建和谐人居环境的要求,加强对城中村改造规划的指导和管理。(4)以人为本,切实维护城中村村民的合法权益。(5)建立城中村改造工作的监督机制,加强对城中村改造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和管理。每项建议都针对我市城中村改造工作实际,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和措施。这些建议对促进我市城中村改造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2005年我市印发了“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中村改造工作的意见”〔市政(2005)92号〕,推进了部分城中村的改造步伐。截止目前已有34个村庄起步改造,完成安置楼工程建设308万平方米,拆除1日村庄23万平方米,累计完成投资462亿元;此外,投资1260万元,整修了城中村115条道路。李家村北路、沙坡村交大商场路、西何家村劳卫路等城市规划道路均纳入2005年城市维护计划。同时,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已经完成了《西安市城中村城市化实施意见》、《西安市城中村改造管理办法》、《西安市城中村村()民自建房屋管理办法》等规章的起草工作,对城中村改造工作做出了比较具体的规范,目前政府有关部门正在抓紧修改。城中村改造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也正在抓紧进行。

五、积极配合省人大搞好在我市进行的执法检查,促进国家法律法规在我市的贯彻执行一是配合省人大完成了《水污染防治法》在我市贯彻执行情况的执法检查;二是配合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完成了《人民防空法》在我市贯彻执行情况的执法检查;三是参加了省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座谈会;四是参加了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文物保护立法工作座谈会。为了配合好省人大常委会在我市开展的执法检查,在每次执法检查之前,我们针对检查的内容进行调查了解,制定出详细的安排,使省人大常委会在我市的检查进行的扎实细致。对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反馈的意见,我们及时督促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认真办理落实。在《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时,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我市河、新河、太平河污染严重问题提出了比较严厉的批评。对此,我们再次向政府提出了切实加强我市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几点建议,引起市政府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大了对 河、新河、太平河治理的力度。2005年底市政府邀请省、市人大常委会有关领导对部分污染企业治理情况进行视察。省人大常委会的领导对我市在执法检查后的治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六、加强委员会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审议质量和监督水平2005年,我们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委员会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审议质量和监督水平。一方面委员们在各自的岗位上,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不断提高政治素养;另一方面委员们积极参加市人大常委会举办的各类讲座,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知识,不断提高法律水平和议政能力。在工作中,委员们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事,积极参加委员会会议。审议时,畅所欲言,深入讨论,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委员们还积极参加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述职评议和视察等活动。同时,按照市人大机关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创、争、评”活动的要求,以创建学习型处室为目标,进一步加强了委员会办公室的思想、制度和作风建设,制定和完善了各项工作制度,加强了政治和业务学习,提高了办公室的服务质量和工作水平。

2006年,市人大城建环资委将继续在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心工作,积极开展立法和监督,继续发挥专门委员会的积极作用,努力为促进我市城乡建设和环境资源保护事业健康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