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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6-06-12    来源:西安人大

 

西安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以来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各位代表:

现将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以来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简称“建议”)的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代表建议交办及办理概况

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代表对我市各方面工作提出书面建议381(含议案转为建议办理的100),建议数量比四次人代会增加了8.5%。除7件转省级有关部门参考外,其余374件分别交由市级64个单位办理。其中,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承办360件;市中级人民法院承办6件;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部门承办3件;市级有关机关和组织承办6件(1件与市市容园林局合办)。截止200626374件代表建议办结373件,还有1件正在办理。代表对办结的373件建议表示满意和比较满意。

正在办理的1件代表建议是:由市中级人民法院承办的第192号代表建议,即“关于法院执行案久拖不决的反映”。

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闭会后,代表提出书面建议共33件,分别交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承办22件;市中级人民法院承办8件;市人民检察院承办2件(其中一件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办理);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承办1件;市级有关组织承办1件。截止200626,除3件代表建议仍在办理外,30件均已办结,代表对办理答复表示满意和比较满意有29件,1件不满意,正在重新办理中。

二、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部门办理代表建议情况

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交由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部门办理的3件代表建议,经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办公会研究,分别交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承办。

(一)黄河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人大干部培养交流的建议”(第170号),经秘书长办公会研究认为,人大机关应认真做好干部的培养工作,不断提高干部的素质,并积极向党委推荐年轻、优秀的干部,同时认为,根据党管干部的原则,干部使用,应由组织部门考察。该建议又转市委组织部进一步办理。市委组织部经过认真研究,提出了“将人大干部培养交流纳入全市干部交流范围统一考虑”的办理意见并答复代表,代表表示满意。

(二)张瑜民代表提出的关于“请把西安建成具有历史文化特色的现代化国际大城市,这一目标及规划以市人大立法形式予以确认保护”的建议(第249号),经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办理,并与代表沟通,就这一建议的内容是否用立法形式予以规范达成了共识,代表表示满意。

(三)韩香娥代表提出的关于“充分利用网络改进与代表联络方式”的建议(第332号),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和人代工委,对市人大代表设置电子信箱和传真机等情况了解后,认为目前使用网络联系代表尚存困难,但应充分发挥人大网站作用,扩大与代表交流的信息量,同时在工作中逐步探索和试用网络联络代表,加强与代表的联系。代表表示满意。

三、代表建议的督办工作情况

2005年,我们认真学习贯彻中央9号文件精神和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通过调查研究,改进工作,狠抓落实,进一步提高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在代表建议数量增加、督办工作任务加重的情况下,经过努力,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的满意率仍然比去年有所提高,不满意率有所下降。我们着重从三个方面加强了督办工作:

(一)选择建议重点督办,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办理工作。根据代表建议办理规定,我们对代表建议进行了认真分析,从中筛选出涉及群众关心的“热点”、急待解决的“难点”以及影响全局工作问题的18件代表建议,作为重点督办内容,采取上门走访代表,实地了解办理落实情况,对照有关法律和政策的规定认真进行分析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加强督办,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如庞新城代表提出的关于小北门“封路后两年不修通道”的建议(51),是我们列为重点督办的建议,我们首先向市政府有关部门了解小北门外道路建设规划情况,在掌握情况的基础上,与承办单位的同志一道,上门向代表如实讲明了道路被封的情况。因该路建设涉及铁路部门,接到代表建议后,市市政委加强了与铁路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加快了道路建设的准备工作。经过面对面的沟通交流,得到了代表的理解,代表对政府的工作表示满意。目前,小北门立交桥正在紧张施工之中,东西方向车辆已经放行。通过重点建议督办,18件代表建议已全部办结,有力地推动了整个办理工作,办理工作质量也有了明显的提高。

(二)进一步增强办理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加大督办工作力度。我们一方面坚持将代表建议目录印发全体代表和承办单位,让代表了解建议的交办工作情况,另一方面对所有建议的办结情况逐件进行摸底了解,掌握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承办单位反馈意见。于20058月份召开了全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座谈会,向市“一府两院”和有关部门通报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既肯定了成绩,又指出了问题。到会的部分代表,面对面的与市“一府两院”及有关承办单位交换办理工作意见,增加了办理工作的透明度。会后,我们又将通报情况在“西安人大”网站上予以公布,让代表对照监督。同时,各承办单位努力改进工作,主动走访代表,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办理力度,对代表表示不满意或不愿表态的办理件加强了督办,使这些办理件得到代表表示满意或比较满意。为进一步增加办理工作的透明度,推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在与“一府两院”有关部门协商后,我们还首次组织部分代表对市“一府两院”拟向人代会提请审议的“办理代表建议的情况报告(草案)”进行座谈讨论,请代表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三)围绕代表建议督办工作的特点开展工作,进一步提高办理工作的质量。一是对承办单位的工作突出一个“督”字,加大了督办、催办力度。二是在代表和承办单位之间,突出一个“桥”字,采用多种方式牵线搭桥,让代表和承办单位见面,直接交换情况和意见,促进问题的解决。三是在与“一府两院”主管办理工作部门的联系上,突出一个“协”字,加强协商协调。我们既按有关规定对“一府两院”的办理工作提出要求,又采取走上门和请进门的方式经常进行座谈讨论,交换和反馈代表对建议办理的意见,协商落实办理工作的方法和措施。2005年,我们就20余件代表建议涉及到的问题,先后组织召集协调会、专家论证会、座谈会40次,为解决办理工作中的问题搭建了良好的平台,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打算

目前,代表建议的办理仍存在工作还不够规范;与代表的沟通缺乏针对性;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落实还不够好;有些答复函过于简单,内容不够具体;个别代表建议虽然经过反复多次督办,至今尚未落实等问题。

为了进一步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现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明确思想认识,增强办理工作政治责任心

我市各有关机关、组织要结合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认真学习贯彻中央9号文件精神和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充分认识人大代表在人代会期间和闭会期间依法提出建议,是执行代表职务,参加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发挥代表作用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研究办理代表建议并负责答复,是我市各有关机关、组织的法定职责;代表提出建议、市人大常委会督办代表建议和承办单位办理代表建议的出发点和归宿都是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推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各有关机关、组织要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为坚持和改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尊重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自觉接受人民监督,推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具体行动,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心和使命感,认真办理好每一件代表建议,支持和保证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

(二)加强制度建设,不断提升办理工作水平

市“一府两院”及各承办单位应当建立和健全办理代表建议的制度,实行主管领导和具体承办人员分级负责制,严格办理程序,努力提高办理工作的效率和水平。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应进行分析,拟订办理工作方案;对其中的主要问题或同类问题,应统一研究办理措施。对需重点办理的代表建议,以及综合性强、涉及面广、办理难度大或问题反映比较集中的代表建议,承办单位应当作为重点,由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办理工作。承办单位应当加强与提出相关建议的代表的沟通、联系,通过走访、调研、座谈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意见。对重点建议的办理,应当邀请相关代表参与研究。由两个以上单位共同承办的代表建议,主办单位应当主动与协办单位协商,协办单位应当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因意见不一致需要综合协调的,应当提请交办机关或有关上级机关进行协调。承办单位应当区别不同情况,将办理代表建议的结果答复代表,同时抄送市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代表对答复不满意的,由市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交由有关机关、组织再次办理并答复代表。承办单位在代表建议全部办结后,应当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综合报告办理情况。

(三)不断加强督办力度,努力提高办理工作质量

我们将继续坚持行之有效的督办工作方法,加强制度建设,加强与承办单位和相关代表的联系,督促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应当加强对相关部门办理代表建议工作的督促、检查。对需要重点办理的代表建议,由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负责跟踪督办,会同有关承办单位切实抓出成效。

附:1、西安市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五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统计表

2、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五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3、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4、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西安市人大常委会2006210

 

附件2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

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

现将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和闭会后代表向市政府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的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基本情况

在今年的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市政府共收到代表建议360件,内容主要涉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市容管理、改善投资环境和城市生态建设以及其他一些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办理和落实好这些建议,对于依法治市,构建和谐西安,维护社会稳定,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要求各级政府和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坚持把抓好办理工作作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行动,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真正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注重实效,狠抓落实,办理工作质量和水平有新的提高。截止2005525,市政府承办的360件代表建议已按规定时限全部办复完毕,并向代表逐一作出了书面答复。

此外,闭会期间转来的22件代表建议,截止目前,已办结20件,尚有2件正在抓紧办理。

今年的办理工作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各级领导高度重视,亲自参与,为办理工作顺利进行提供了有力保证。为了认真做好市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刚一闭幕,市政府就立即召开代表建议交办会,安排部署办理工作,落实办理任务。陈宝根副市长在交办会上明确要求,一定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和严肃认真的态度,切实抓好办理工作。各承办单位按照市政府要求,及时召开了本部门的交办会,层层分解任务,严格落实责任,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办理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各承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审阅代表建议,明确作出办理批示,要求承办人员带着问题深入现场勘察,主动上门征询代表意见。市商贸局、工商局、物价局、综合执法局等单位成立了由局领导任组长的建议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坚持领导班子全员抓办理工作,并修订完善了“主要领导负总责,主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督办协调,各业务处室具体承办”的三级责任制度。莲湖区政府根据市政府的要求,结合本区实际,重新修订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办法》。市工商局、曲江新区管委会等单位还提出了办理工作“四不准”:即不准在未完成三次以上走访代表沟通之前进行答复;不准未经部门负责人把关签字直接送分管局长签发答复函;不准对类似建议用同一复函进行答复;不准在未向代表汇报办理结果征求意见之前进行答复。各承办单位在办理工作中普遍坚持以“三满意”(人民群众满意、代表满意、政府满意)为标准,认真做到严把“三关”(时效关、质量关、效果关),确保“三率”(回访率、办结率、满意率)。由于各承办单位领导重视,层层落实责任,及时解决难点问题,较好地完成了办理任务。

二是求真务实,注重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今年代表建议不仅数量大,而且涉及热点、难点问题多,办理难度较大。对此,市政府要求各承办单位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把办理代表建议作为转变作风、推动工作的实际行动,切实抓紧抓好。对于一些重要建议,孙清云市长和各分管副市长亲自阅批,并提出办理意见。其中,市政府领导阅批的人大代表建议8件,有的建议多位分管市长作出批示。市政府督查室会同市人大代联委多次召开重点、难点建议办理工作协调会,邀请有关代表和承办单位负责同志进行沟通、协商,共同研究解决办法,有效地解决了一批重点、难点问题。各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坚持抓重点,攻难点,求突破,取得了明显实效。如,针对1号代表建议:“关于在西安市增建公厕的建议”,市政府及时召开专项会议研究部署,结合城市创卫,要求主管部门全力抓好公厕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入厕难问题。目前,我市投入使用的移动公厕48座;新建固定公厕已开工191座,完工160多座;维修公厕已开工90座,完工52座,群众入厕难问题得到有效改善。又如,碑林区政府在办理“以创卫、创模为契机,改善城市形象”的建议中,针对辖区自行车保管站存在的问题,完善制度,严格管理,对一、二类主干道自行车保管站的遮阳伞和车架,分期分批配置更新,使市容市貌得到改观。再如,市工商局在办理代表“关于加强农贸市场整治的建议”中,虽然所涉及的太华路含元殿农贸市场为新城区社区经济局主办,由含元殿村具体管理,但市工商局领导不推诿,及时研究解决办法,亲自督促落实,使含元殿农贸市场脏、乱、差现象得到整治,环境明显改观,受到代表好评。

三是改进工作方法,加强沟通联系,提高满意率。办理好代表建议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尊重人大法律地位,支持人大依法行使职权的重要体现。市政府强调,各承办单位要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切实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把维护好群众利益作为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求真务实和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办理代表建议,真正让群众放心,让代表满意。各区县政府、市级各部门改进办理作风,主动邀请代表和会办单位沟通协商,代表满意率明显提高。市公安局为搞好办理工作,反复上门走访代表,深入一线调查论证,现场研究解决办法,所承办的46件建议代表均表示满意。市信息化办公室在办理296号代表建议时即“关于大力推进信息化进程,提高城市建设与管理水平”的建议,主动登门走访代表,虚心听取意见建议,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认真研究落实措施,推进了信息化工作进程。市商贸局在办理“关于《西安市设立大型商业网点听证办法》实施过程中的几点建议”中,多次与代表沟通交流,其求真务实的作风受到代表好评。由于各级领导重视,任务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到位,督办有力,今年代表所提建议大都被政府相关部门所采纳,不少“老大难”问题得以解决,代表满意率明显提高。

四是借助办理代表建议,举一反三,切实改进政府工作。各承办单位在办理工作中,不仅仅局限在解决建议所涉及的问题上,而是借助办理建议,举一反三,对本部门本行业的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进行全方位整改,有力推动了各项工作。市工商局主动邀请代表视察指导工作,根据代表建议实施整改,相继制定了《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05年食品放心工程及食品安全工作方案》、《开展“打虚假树诚信”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等制度,提升了工商行政管理水平。曲江新区管委会针对赵灵芝代表“关于尽快解决大雁塔风景区交通问题”的建议,不仅加快进度完成了唐华宾馆东侧地下通道工程,达到了人车分流,而且将停车场建设列为今后项目实施的重要内容。根据325号代表建议“关于加强曲江海洋馆安全管理”的建议,曲江新区管委会组织人员对海洋馆进行全面安全排查,强化措施,加强管理,消除了安全隐患。措施到位之后,又再次邀请代表实地视察,代表表示满意。

依法行政、依法治市,一直是市政府常抓不懈的工作。结合办理工作,市政府积极采纳代表建议,经过相关部门充分论证,先后起草了《西安市黑河引用水系统保护管理条例》、《西安市城市居住区物业管理条例》、《西安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等一系列条例规章,纳入市人大常委会2005年立法计划,并逐一提请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审议,有效推动了我市依法行政、依法治市进程。

五是加大督办力度,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要求办公厅要高度重视,真正把办理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在集中办理期间,市政府督查室加大督查力度,多次派人现场督办。对一些重点、难点或涉及多个承办单位办理的代表建议,督查室同志都主动走访人大代表,到承办单位督促协调,努力推动办理工作。如,在督办城隍庙商场拆迁工作中,结合人大代表关于“城隍庙存在火灾隐患问题需整改”的建议,督查室多次召集莲湖区政府、市安监局、市公安消防支队等单位负责同志现场办公,采取得力措施,结合西大街改造,一并解决了火灾隐患问题,代表表示满意。在集中办理期,市政府办公厅先后三次下发通报,明确办理要求,通报办理进度,总结办理情况,对完成办理任务好的单位予以表扬,对办理差的单位进行批评。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了办理工作顺利进行,提高了工作质量和水平。

针对少数代表对建议办理答复不满意的情况,市政府督查室及时会同市人大代联委,主动邀请有关代表,召集相关区县政府和市级部门负责同志共同协商,认真研究解决办法,提出重新办理的具体意见。经各承办单位努力,代表所提问题得到了较好解决。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各单位也都将其列入计划,在今后工作中逐步解决。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

今年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虽然有新的进步,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极少数承办单位领导和承办人员思想上对办理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在办理过程中表现出不积极、不耐心、不虚心,有的甚至当面指责代表;二是有的承办单位在办理代表建议中,敷衍塞责、推诿扯皮,重答复、轻落实;三是有的承办单位片面追求或要求代表填写表示满意或比较满意的意见,而不愿意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真功夫,致使一些问题未得到解决或解决不彻底;四是有的承办单位在与代表沟通方面仍然做得不够,不能全面理解代表所提建议的真实意图,不做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有草率搪塞的现象;五是对涉及几个部门才能解决的问题,仍然有少数承办单位互相推诿,缺乏相互沟通协商、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的主动性。存在的上述问题,从客观方面看,由于有些问题的复杂性和综合性,在短时间内难以解决;有些属历史遗留问题,解决起来有一定难度,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资金保障;有些问题超出了市级部门的职责权限,需要提请上级有关部门决策,才能得到妥善解决。从主观方面看,既有思想认识和责任心方面的问题,也有承办人员因对于办理工作业务不熟悉,工作程序不规范的问题。以上问题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研究并努力加以克服和解决。

三、对今后加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意见

一是进一步加强领导,增强办理工作的自觉性。在办理工作中,通过市长、副市长、分管秘书长阅批、督办重点建议并指导、检查办理工作,进一步推动整体办理工作。各承办单位,尤其是负责同志要进一步增强主动性,把办理建议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亲自安排部署办理工作、亲自协调解决难点问题、亲自审核答复函的“三亲自”制度,保证建议的办理质量。在办理过程中,要专题听取办理情况汇报,对工作及时予以指导,研究解决办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尤其对重点建议,要亲自参与办理,必要时一定要亲自走访代表,登门听取或答复意见,对涉及面较大的建议要召开座谈会,有针对性地组织一些专题调研,认真研究落实措施。

二是进一步夯实责任,严格按照时限要求抓好办理工作。各承办单位要把办理任务逐级落实下去,明确承办处室、承办人员和办理时限,务必做到交办有人接,层层有人管,事事有人办,件件有着落。要在妥善安排好本部门工作的同时,挑选政策熟、业务精、责任心强的同志参与此项工作,进一步提高办理水平。主办单位要主动负责,协办单位要积极配合,不推诿、不扯皮,确保办理任务高质量完成。无论办理数量多少,都要严格按照市政府《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的规定》,按照建设效率型政府的要求,落实责任,提高效率,保证如期完成办理任务。

三是进一步增强主动性,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和沟通。各承办单位要通过电话、信函、网络、座谈等方式加强与代表的沟通和交流,认真听取代表意见和建议。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对代表的走访,增强与代表的互动,促进了解,推动工作,努力把代表反映的问题解决好、落实好。

四是进一步加强督查落实,不断提高办理工作质量。各承办单位要加强对办理工作的督查和指导,经常了解办理工作进展情况,该调研的要调研,该协调的要协调,该面商的要面商,确保建议办理的每个环节都落到实处。属于前瞻性的问题,要在深入调查、认真分析、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提出供上级决策的意见。属于眼前的问题,且具备条件能够解决的要抓紧解决,决不能拖而不办。一时不能解决的要列入工作计划逐步解决,并向代表说明情由,讲清解决的时限、措施和步骤,以取得代表的理解和支持。对于确实不能解决的也要向代表说明原因,讲清情况。要结合最新的工作进展,把新的政策措施充实到建议的办理答复中去,办出特色,办出实效。市政府督查室要进一步加强对政府系统办理工作的督促和协调,把建议办理工作的问题解决率、走访代表率、代表满意率和按期办结率(“四率”),作为部门一项重要考核内容。对办理工作成效突出,代表满意的部门要及时表扬;对办理拖沓,敷衍塞责,重答复、轻落实,代表普遍反映不满意的部门要通报批评。今后,市政府将继续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一步健全激励机制,强化监督手段,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努力把市政府系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附件3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以来代表

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规定》,现将办理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代表建议”)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后,我院接收会议期间代表建议6件,闭会期间代表建议8件,共计14件。截止目前,会议期间交办的6件代表建议,除第192号建议,即“关于'法院执行案件久拖不决的反映'建议”正在由碑林区法院进行办理外,其他5件代表建议均已办结,并按期向代表作了答复。在闭会期间交办的8件代表建议中,除第11号建议提出的“关于强制执行西君子兰餐饮有限公司与陕西禹安房地产开发公司给付拆迁补偿款纠纷一案”,正在由碑林区法院认真研究办理外,其他7件代表建议均已办结,并向代表逐一作了答复。从总体情况看,我院今年接收办理的14件代表建议,明显呈现出以下两个特点:一是热点、难点问题较为突出。在14件代表建议中,涉及法院执行案件7件,占到建议总数的50%,充分体现了人大代表对解决执行难问题的高度关切。二是案件复杂、办理难度大。14件代表建议均涉及具体案件,而这些案件,有一半是执行案件,案情较为复杂,尽管我们穷尽了一切执行手段,但由于一些法定原因和一些特殊因素的困扰,致使对执行案件的办理始终是下的力气大,想得办法多,但收效不是很理想。对于代表建议涉及执行案件的办理方面,尽管存在很多困难和压力,但我们始终保持了一种迎难而上的工作姿态,始终树立公正与效率、司法为民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工作理念,通过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拓宽办理途径,加大办理力度和扎实有效的工作,较好地完成了代表建议的办理任务。

二、主要做法

(一)组织领导上不断加强。一年来,我们着重抓了三点:一是严格落实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承办部门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责任。尤其对一些代表高度关注、案情复杂、办理难度大的代表建议,实行领导分工负责制,属谁分管的案件,领导亲自参与办理,反复进行研究,使代表建议反映的问题,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作出依法处理。二是充分发挥人大代表联络室的督促检查职能,加大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督办协调力度,认真解决建议办理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及时向领导反馈办理工作情况,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撒手,工作不落实不撒手、代表不满意不撒手。三是在2005年工作目标任务中,把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工作纳入年度岗位目标任务考核范围,谁的工作不落实,谁办理的代表建议,代表反馈不满意,在年终工作考评中就要受到处罚。由于我们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不断加强组织领导,有力推动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制度建设上不断完善。在今年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中,我们十分重视制度建设,用规章制度规范办理工作。根据市人大常委会新修订的《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规定》,紧密结合法院工作实际,重新制定了《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规定》,此规定经过付诸实施,对进一步规范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程序、落实办理工作责任,增强办理工作实效都产生了积极效应。在此基础上,我们还制定出台了《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大代表来信的规定》、《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公开审理案件的规定》。这些制度的不断补充和完善,进一步把我院的人大代表联络工作推向了规范化和制度化的发展轨道。

(三)办理程序上严格规范。对今年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我们在工作程序上主要抓了两个方面:一是认真进行交办。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闭会后,我们迅速召开了“全市法院办理人大代表建议交办会议”。在此会议上,通过认真传达学习市人大常委会孙桂然副主任在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交办会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统一了全市两级法院对办理人大代表建议的思想认识。通过进行交办,明确提出办理工作的目标和要求,落实了工作责任。二是在办理工作中,严把“五关”的落实。第一是把好审阅关。对每一件代表建议,由我院人大代表联络室落实承办单位,提出拟办意见,逐级报分管院领导审批;第二是把好交办关。除会议类代表建议进行集中交办外,闭会类代表建议即到即批,及时交办。第三是把好督办关。主要采取发催办函、召开督办会、定期通报、现场检查等形式,加大了对代表建议办理的督办力度。第四是把好审签关。对每一件答复函,逐级呈送领导进行审签。第五是把好征求意见关。要求承办单位领导和承办人在建议办理结束答复后,主动征求代表的意见,不断改进工作,增进相互理解和支持。通过严格工作程序,使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自始至终都在规范化的管理之中,推动了办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四)联络途径上力求广泛。加强广泛联络与沟通,是我们今年办理代表建议的有益做法。一是对每一件代表建议的办理,较好地落实了“三见面”制度,即办理前与代表见面。准确了解建议提出的原由、目的和要求,使办理工作做到有的放矢,更有针对性;办理中与代表见面。针对办理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主动与代表进行沟通,共商解决办法。如在办理第237号建议中,针对建议提出的问题,我院承办人员主动邀请代表进行协商,并达成共识,建议办理答复后,代表表示满意;办理答复后与代表见面。广泛征求代表对办理结果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改进工作,争取代表最大程度的理解和支持。二是主动向人大汇报工作,争取人大机关对办理工作的大力帮助和支持。对今年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我们积极向市人大机关进行请示汇报,通过取得人大机关的大力支持和帮助,有力推动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如在办理第11号、192号建议中,我院加大了对碑林区法院的督办力度,但因案情的特殊性,我院曾几次向市人大代联委作了汇报,并先后两次召开建议办理协调会,统一了认识,形成了具体的操作方案。按照会议意见,碑林区法院已查封了南安大厦,使这一影响较大的执行案件有了突破性的进展。三是借助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主动邀请王长安等6名人大代表和江波等5名政协委员来院进行工作座谈,广泛征求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座谈交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普遍对我院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较高评价。同时还向50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出了征求意见函,反馈的意见和建议,经过我们认真研究和整改,尤其通过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各项工作均有了较大地改进,推动了法院的全面建设。

(五)办理效果上体现司法公正。一年来,我们把人大代表满意不满意,理解不理解,支持不支持作为衡量办理效果的基本标准,要求各承办单位在工作中,严格遵守“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及时高效”的办理原则,强调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充分利用人民赋予的审判权和执行权,进一步把公正与效率的工作要求落实到每一件代表建议办理中,不论人大代表对案件提出什么样的建议和要求,我们在积极沟通的前提下,均坚持了依法办案,通过具体办理代表建议,彰显司法公正,维护法律的尊严。如在办理第17号建议中,代表认为,雁塔区法院对陈晓康强奸一案所作的刑事判决和驳回申诉的通知书不正确,要求我院查明事实真相,公正作出判决,经过我院认真复查,作出了依法予以驳回的裁定。此结果虽然与代表的意见不一致,但代表表示理解,并对建议办理工作表示满意。一年来,我院所承办的14件代表建议中,除2件(属21案)代表不满意外,其他12件代表均表示满意。

三、存在主要问题和明年工作思路

回顾了一年来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我们虽然付出了艰辛的劳动,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人大及其常委会以及人大代表对我们的要求和期望还有一定差距,也存在一些需要加强和改进的地方。一是对《代表法》的学习和教育必须努力加强,以此提高认识,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二是与人大机关和人大代表的联络与沟通尚需进一步加强,以此增进了解,促进工作的落实。三是在坚持依法办案的前提下,注重在解决实际问题上多下功夫,最大限度争取代表的满意率。

明年工作思路

1、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通过不断改进工作,加强组织和制度建设,进一步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推向科学、规范、高效的发展轨道。

2、以公正与效率为工作目标,在代表建议办理中更全面的体现司法为民的司法理念,通过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努力改进法院工作,使人民法院在保障政治,促进经济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更好的作用。

3、加强向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请示报告制度,积极拓宽与人大代表的联络途径,不断增进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了解、理解和支持,努力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附件4

 

西安市人民检察院

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以来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规定》,现将办理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代表代表建议”)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予以审议。

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立足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紧紧围绕建设“四化”西安、构建和谐社会的工作大局,深入推进检察工作科学协调发展,检察业务建设、检察队伍建设、规范化建设有了新的加强。一年来,我们始终坚持把办理代表建议工作作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的重要内容摆在突出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办理力度,规范办理工作、创新办理机制、增强办理实效,推动工作落实。在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闭会期间,共办理代表建议2件,已全部办结,且均已向代表答复,办结率、答复率为100%。

我们的主要工作体会和做法是:

一、健全组织、落实责任

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是一项具有极强的政策性、规范性、时限性和实效性的系统工程,我院党组非常重视。一是严格落实“包案”制度。凡人大交办的代表建议,我们均实行主管检察长“包案”制度,承办部门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层层落实责任。二是建立专门督办机构,专司其职。我院办公室20028月份成立了督查科,由一名副主任主抓,专门负责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区县院的办公室也确定了一名督查联络员,形成了全市两级检察机关上下互动的工作格局,使两级检察机关办理代表建议的工作更加规范、更加畅通,工作责任更加明确,工作实效大大增强。

二、强化意识、完善制度

检察机关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作为正确履行宪法赋予检察机关职能的前提和基础。因此,牢固树立法律监督机关接受监督意识,是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前提和条件。针对少数检察干警在监督问题上出现的畏难情绪,消极应付和被动接受监督的心态,把办理代表建议与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对立起来的现象,我们积极开展了“为谁执法”的大讨论,加强了对宪法和代表法的深入学习,使广大干警正确树立了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才能更好地做好检察工作的思想意识。目前,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已经成为全市每个检察官的办案准则。

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办理程序是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重要保证。我们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制定了《西安市人民检察院督查工作》,规定了督办内容、督办措施、督办责任等方面内容,使办理代表建议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同时我们制度了《西安市人民检察院督查工作考核办法》,将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纳入目标考核,进一步把该项工作推向科学化、制度化、高效化的发展轨道。

三、加强联络、创新方法

加强与人大机关和人大代表的联络与沟通,是我们多年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一贯做法和宝贵经验。如我院在办理〔2005〕第4号代表建议的过程中,始终保持与人大代联委及代表的及时联系与沟通,并在办结后就该案的查处情况向代表作了全面细致的答复。代表认为市、区检察院对该案极其负责,动用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查处,确实抱着对人民负责,对国家负责的态度,认真办理人大代表的意见,对市、区两级检察院严谨、认真的工作表示致敬,对全体工作人员的辛勤工作表示感谢。代表对我院的答复十分满意。此后,代表又通过市人大代联委提出有新情况要向我院反映后,市、区两级检察院又一起走访了代表和举报人,受理了举报人提供的新举报材料。现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创新办理工作的方式,是我们一年来的有益尝试。今年我们大胆创新办理代表建议的方式方法,改变了以往“文来文往”的做法,采取“人来人往”的新作法。如今年311办理的市人大内司委转来,市人大代表反映郭某诈骗西安奥达房地产公司1.6亩土地,同时犯有虚假注册资本罪,要求莲湖区检察院、公安莲湖分局依法履行职责的交办案件。我们收到交办材料后,院领导做出批示,责成市院办公室督查科立即到莲湖区院督办,经莲湖区院当天迅速审查证据后即对郭某依法逮捕,同日我院将案件办理情况向代表告知,并及时当面答复,同时征求了在案件办理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代表对我院的工作非常满意。

四、狠抓落实、注重实效

能否确保代表建议落到实处是办理工作的关键。一年来,我们狠抓办理工作的落实。主要抓了两个方法面的工作。一是依照督办工作程序,严把五关的落实。第一是严把登记关,即对每一件代表建议都要造册登记,提出拟办意见,呈送有关领导审批;第二是严把交办关,即对代表建议坚持即到即批,及时交办;第三是严把督办关,即通过电话催办,发催办函催办,深入承办单位催办,逐季度通报催办等形式加大督办力度;第四是严把审签关,即对上报人大的报告,严格审查程序,逐级呈送院领导审签;第五是严把征求意见关,即要求承办单位和承办人和市院督查科一起对代表的建议进行当面答复,广泛征求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虚心接受代表的批评,不断改进工作,增进与人大机关和人大代表的相互理解和支持。二是严格考核评比。我们把人大交办件办理的实效纳入承办单位的年度目标责任制考评范围,有力地推动了办理工作的全面落实。

我们在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工作方面进行了一些大胆的尝试和探索,做了一定的工作,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但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进程的不断深入,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将面临更高的要求。我们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探索工作的新思路,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断创新办理工作,为构建我市和谐社会做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