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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5-07-18    来源:西安人大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西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施启文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常委会的工作和2005年的主要工作任务,请予审议。

一年来的主要工作

2004年,在中共西安市委的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市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围绕全市工作大局,树立科学发展观,密切联系人民群众,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积极探索,扎实工作,突出重点,整体推进,较好地完成了地方立法、监督、决定重大事项等方面的工作任务。

一、立法工作稳步推进,法规质量不断提高

常委会围绕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重视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紧密结合实际,突出地方特色,增强法规的针对性和可行性,稳步推进立法工作。一年来,共审议、审查清理地方性法规53部,其中新制定地方性法规4部,分别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燃气管理条例、旅游条例;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对现行的49部法规进行了审查与清理,修订了强制戒毒条例、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等15部,废止了基层法律服务所条例等4部。这些地方性法规的制定、修订和颁布实施,为加强城市建设和管理,规范市场行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

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注意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坚持以人为本、立法为民的立法理念。所制定的法规内容充分体现保障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对饮食服务业的经营场所、油烟排放标准进行了严格规定,依法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二是坚持民主立法,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从法规草案的调研论证、起草修改到审议通过,既重视听取专家学者、执法部门的意见,又注意吸纳列席常委会的人大代表和旁听公民的建议。还制定了立法听证规则,尽可能多方面地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三是坚持“立、改、废”相结合,维护国家的法制统一。按照宪法、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取消了52项行政许可,涉及法规条文94条,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法规及时予以废止。四是坚持突出地方特色,增强法规的适用性。制定旅游条例时,注意体现西安历史文化特色,彰显人文旅游资源优势,从旅游资源开发、旅游市场建设、旅游经营管理等方面予以规范。五是坚持发挥常委会的主导作用,积极开展立法工作。督促实施立法计划,认真审议法规草案,对法规草案涉及的重大问题和分歧意见,进行充分讨论。如在审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草案)时,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了60多条修改意见,在条例草案修改过程中大多数意见被采纳。在统一审议的基础上,各委员会积极参与法规草案的调研论证和起草工作,认真研究法规草案并提出审议意见。有关工作部门加强协调,督促检查立法工作进程。

重视有关法律、法规草案的征集意见工作。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常委会下发的选举法(修正案)、出租汽车客运条例等9部法律法规草案,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学者座谈讨论,及时整理上报修改意见和建议。

二、法律监督突出重点,执法检查注重实效

常委会把执法检查作为法律监督的重要内容,组织并委托委员会对以环境保护法为重点的9部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

围绕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突出检查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为了提高执法检查效果,市、区()人大按照各自职责统一检查。成立由常委会副主任带队、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三个执法检查组,采取夜间暗访、发放调查问卷、公布举报电话、现场检测等方式,着重对大气、噪声和水环境污染治理、医疗废弃物处理、生态环境保护等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各新闻媒体连续报道执法检查进展情况,受到全社会的广泛关注,群众参与热情高涨,反映各类违法问题173件。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执法检查报告,针对我市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处理污水和垃圾能力不足、“三河”“四厂”“一行业”污染严重、秦岭北麓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没有根本扭转、医疗废水、垃圾及危害废弃物的处置仍有很大隐患等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执法检查中提出的问题十分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提出整改措施,集中整治燃煤、扬尘、机动车排气、餐饮油烟污染等问题,取得了明显成效。截止2004年底,市区拆改2蒸吨以上燃煤锅炉累计3700多台,限制用煤区内批准燃煤的1300多台锅炉全部燃用型煤,我市空气环境质量有较大改善,好于二级以上的天数达260天。建立医疗垃圾集中处置中心,规范了医疗垃圾的收集、运输和焚烧。关停规模以下的造纸企业95家,加大对造纸、化工等重点企业废水排放的在线监测。集中整治秦岭北麓旅游、矿产和房地产开发,保护生态环境。通过执法检查,增强了全社会依法保护环境意识,加大环境保护执法力度,为推动“创模”工作顺利进行奠定基础。

各委员会对预算法、保守国家秘密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动物防疫法、文物保护法、文化市场管理条例、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预防职务犯罪条例等8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在检查预算法执行中,重点检查“三农”资金预算执行情况。针对支农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要求市政府认真贯彻中央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精神,统筹城乡发展,加大农业投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在检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执行中,针对我市科技优势与经济发展不协调、科技成果转化渠道不畅、政府职能作用发挥不够等问题,要求市政府加大宣传力度,发挥职能作用,增加经费投入,把科技成果产业化作为经济发展的重点,切实做好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工作。

常委会重视司法监督工作,召开全市司法监督工作座谈会,总结交流经验。认真办理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对司法机关的控告和申诉,加大对重大违法案件的监督力度。一年来,受理申诉、控告案件190件,对其中16件违法案件,督促司法机关依法予以纠正。重视人大信访工作,召开全市人大信访工作会议,分析形势,总结经验,改进工作。全年共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11000多件(),按照归口办理的原则,移交和督促市政府有关部门、市法院、市检察院认真办理。

三、工作监督把握大局,监督效果明显增强

常委会把涉及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开展工作监督的重要内容,全年共召开7次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13个方面的专题工作报告,支持并督促政府依法行政,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加强对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04年上半年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003年财政决算和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作出关于批准市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对审计报告中提出的问题,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措施坚决整改。有关专门委员会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违规问题基本得到纠正,上缴财政4404.92万元,归还挪用资金999.44万元,补交税款468.18万元。

围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听取和审议市政府的汇报并作出决议。要求市政府把创卫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以创卫和创模为目标,以生态建设和改善人居环境为突破口,在全社会深入开展城市意识、卫生意识、文明意识、健康意识教育,动员全市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早日实现创建目标。

为了改善我市的投资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常委会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改善投资环境工作情况的汇报,针对投资环境中存在的重管理轻服务、工作效率低、缺乏诚信等问题,要求市政府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全力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以良好的服务吸引投资者。

去年2月,长安区发生禽流感疫情,常委会高度重视,及时听取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动物防疫法,认真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工作情况汇报,就加强动物疫病的综合防治、检疫和监督管理等工作提出建议,坚持科学防治、依法防治,保障和促进我市畜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常委会还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实施大水大绿及退耕还林工程、农业产业化发展、国有企业改制、文化产业发展、文物保护等工作情况的报告,认真审议,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支持政府开展工作。

民政工作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常委会围绕民政部门依法履行的主要职能,组织人大代表对市民政局的工作进行认真评议。评议采取点与面、集中与分散、明查与暗访、自查自纠与督促整改相结合等方式,深入全市民政系统和部分农村、社区、部队、企事业单位进行检查和调查。在此基础上,召开集中评议大会,代表们充分肯定我市民政工作取得的成绩,同时提出意见和建议644条。市民政部门对代表的评议意见和建议非常重视,积极采取措施,认真进行整改。截至去年底,整改工作取得了好的实效,一些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基本得到解决。96%的退伍军人得到妥善安置。优抚对象的补助标准有所提高,并实现社会化发放。军队离退休干部的医疗待遇得到落实。财政拨付资金250万元,帮助农村1000户贫困群众修建房屋。动员省、市、区县机关单位,筹集资金300多万元,对口帮助100个重灾乡镇2400多户灾民重建房屋。制定政策,解决社区管理体制、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服务业发展等方面的问题。民政执法队伍以及社会福利、老龄工作、军事供应站、婚姻登记等机构建设也得到加强。通过代表评议,民政部门密切了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增强了法制意识、公仆意识和执法为民意识,机关作风有了很大改进,依法行政水平得到提高,有力地促进了民政工作的健康发展。

加强对选举任命干部的监督,积极开展干部述职工作。2名副市长和8名市政府组成部门、“两院”负责人向人大常委会述职,接受评议。述职前,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有关专门委员会和人大代表,到其所在单位,全面了解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为常委会审议提供参考。述职后,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述职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评议意见和测评结果原原本本地向述职本人、有关领导及组织部门反馈,并要求限期整改,整改的情况向常委会书面报告。通过述职,增强了述职人员的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和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做到更好地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执政为民。

四、代表活动形式多样,建议办理扎实有效

积极组织和支持代表开展活动。一是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认真做好省人大代表的视察组织工作。会前集中视察主要围绕高新区建设发展、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灾后重建、重点企业发展等问题进行,并且首次组织代表赴柞水县异地视察引乾济石工程。另外,五个省人大代表小组平时还有针对性地分别开展视察活动。二是委托各区县人大常委会和西安警备区,搞好市人大代表的会前集中视察。各区县结合本地实际,重点围绕计划预算执行、重点项目建设、农业结构调整、市场经济秩序、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开展视察。三是建立健全代表活动的基层组织,全市9个区70个街道办事处普遍建立了人大工作委员会,为闭会期间开展代表活动提供组织保障。各代表小组结合当地经济发展、群众意见和代表建议办理等情况,积极开展活动。四是组织代表参加常委会和有关专门委员会开展的视察、检查、评议等活动,让代表充分了解情况,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五是召开纪念代表法颁布12周年座谈会,总结交流代表工作以及代表依法履行职责的经验和做法。

加强常委会与代表、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坚持邀请市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常委会组成人员接待和走访联系代表等制度。全年先后有51名代表列席了常委会会议,接待、走访代表120()。制定代表征集意见箱管理办法,通过新闻媒体公布100个开箱代表名单、悬挂地址及开箱时间,收集群众意见3000余件。在全市推广碑林区人大常委会开展的“代表进社区”活动,密切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规范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修订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规定,进一步明确承办单位的职责、责任、办理程序及时限要求。将代表所提建议汇编成册,印发全体代表和承办单位,增强办理工作的透明度,便于代表对办理情况进行监督。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建议351件,除1件转省级有关部门外,其余全部办结并答复代表。从办理的结果看,代表满意和比较满意的有343件,满意率为98%,不满意的有7件,不满意率为2%。代表在闭会期间提出建议48件,已办结32件,其余16件正在办理之中。各专门委员会对主席团交付审议的10件议案,逐件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向常委会作出审议结果的报告。

加大代表建议督办力度。召开全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座谈会,通报办理进度,提出督办意见,落实办理责任。对代表不满意的建议办理情况,主任会议认真研究,提出改进意见,并向承办单位发出督办通知,限期重新办理并答复代表。对一些问题比较复杂、办理难度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建议,通过主任接待代表日、组织代表进行专题视察等形式,进行重点督办。如关于尽快解决新河污染问题的建议,主任会议听取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专题工作汇报,组织代表多次进行视察,提出解决新河污染问题的意见。市政府很快制定出专项整治方案,责令周边排污企业关闭或停产整顿。多方筹措资金230万元,解决12个自然村、12000多群众吃水问题。再如关于规范劳务市场,保障进城务工者合法权益的建议,引起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劳动力市场的监管力度,查处违法案件2659起,清欠农民工工资2300多万元,涉及务工人员3万多人,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常委会坚持把党管干部的原则和人大依法任免干部统一起来,按照干部任职条件和岗位要求,认真审议各项人事任免事项。一年来,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9人次(任命21人,免职18),其中任免市政府组成人员4名,“两院”干部24名,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负责人11名。

五、自身建设得到加强,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在自身建设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学习。常委会组成人员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学习十六届四中全会文件和胡锦涛总书记、吴邦国委员长在纪念全国人大成立50周年活动时的重要讲话。中心组坚持每月学习日制度,全年集中学习17次,分专题进行认真讨论,联系实际撰写心得体会,取得较好的学习效果。坚持定期举办法制讲座,先后举办了宪法修正案、行政许可法、环境保护法、预算法等4期,通过学习,提升境界,增强素质,提高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二是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主任会议成员围绕乡镇人大履行职权、审查监督预决算机制、代表小组开展活动、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医疗垃圾废物处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宗教工作等方面的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有情况、有分析、有对策的调研报告,为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科学决策提供重要参考。三是加强人大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围绕全国人大成立50周年,举办学习贯彻宪法座谈会、人大制度理论研讨会、书画展等纪念活动,深入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西安电视台“民主法制践行”专题节目播出51期,西安广播电台“人大之声”栏目播出32期。专题片“新河污染调查”获全省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好新闻一等奖,“代表关注姜村沟垃圾污染”获三秦环保世纪行好新闻一等奖。《西安人大》刊物在广泛宣传人大依法履职、交流工作经验、展示代表风采、探讨人大制度理论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作用。西安人大网站为传递人大信息、倾听市民心声提供交流互动的平台。四是重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加强同区县人大的联系。主任会议经常研究专门委员会工作,分管主任积极参加专门委员会组织的视察、检查、调查等活动。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普遍开展得扎实、活跃、卓有成效。加强同区县人大的联系,邀请区县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总结推广区县人大的工作经验,培训区县、乡镇人大干部,协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五是加强机关建设。积极开展提高工作标准、改进机关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召开全市人大系统办公厅()工作会议,研究探讨进一步加强机关管理,提高工作水平等问题。完善机关管理工作规章制度,深化学习型、服务型、落实型、创新型机关创建活动,机关工作作风有了较大转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明显提高,被评为市级文明机关。

各位代表,市人大常委会一年来的工作成绩,是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取得的,是常委会组成人员及全体市人大代表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及各区县人大大力支持配合的结果。在这里,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一年来,常委会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宪法和法律所赋予的职责,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主要是:立法工作还应加强协调,法规起草和前期调研论证还不够充分;执法检查和评议工作应进一步增强实效;审议决定重大事项工作应加强和改进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今年的主要工作任务

2005年,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现“十五”计划目标,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一年。新的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市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树立科学发展观和“国际化、市场化、人文化、生态化”发展理念,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努力提高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依法履行职权的能力。围绕大局,开拓创新,求真务实,整体推进,继续加强地方立法工作,增强监督实效,科学决定重大事项,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依法治市进程,为把我市建设成具有历史文化特色的国际性现代化城市而努力奋斗。按照这个总体要求,在新的一年主要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协调,注重质量,继续做好地方立法工作。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突出经济建设、城市管理方面的立法。制定黑河引水系统保护管理条例、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室内装饰管理条例、预防家庭暴力条例等法规。修订外商投资企业工会条例、违法建设处罚办法、城市节约用水条例等法规。对地下水开发经营管理、征用集体土地补偿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气象灾害防御等方面的问题进行调研,着手立法准备。对一些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法规草案,按照立法听证规则的要求,审议前举行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各委员会加强同法规起草部门的沟通和协调,提前介入,参与调研论证,保证年度立法计划如期完成。

二、认真履行监督职权,突出重点开展监督活动,进一步增强监督实效。一是加强工作监督,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重点抓好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特别对政府审计部门查出的主要问题要跟踪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搞好处理和整改工作。对市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关于银行贷款使用及财政资金还贷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对“创卫”、城中村改造、氵皂河治理、民营科技企业发展、“三农”问题及清欠农民工工资等方面工作进行视察检查。进一步搞好信访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二是加强法律监督,确保宪法和法律的贯彻实施。重点检查我市贯彻执行农业法的情况。同时委托各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分别对传染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监察法、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加强对执法检查的组织领导,认真制定实施方案,不断改进方式,努力提高执法检查的效果。加强司法监督力度,认真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控告和申诉。三是认真搞好评议工作,促进政府部门依法行政。今年将对市旅游主管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进行评议。认真总结评议工作经验,改进评议方式。评议前,有关委员会要认真组织代表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为评议工作打好基础。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评议工作中的主体作用,找准问题,提出对策,在解决问题和改进工作上下功夫。四是进一步做好人事任免和干部述职工作,依法加强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监督。安排10名选举任命的“一府两院”干部向市人大常委会述职,认真做好述职前的履职调查和述职评议意见的整改工作。

三、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推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法制化。围绕我市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重点听取第四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计划预算执行、重点项目建设、开发区建设、交通事业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人口和计划生育等工作情况报告,提出审议意见,作出相关决议、决定,督促“一府两院”认真落实。各委员会根据常委会议题,认真开展视察、检查和调查研究,为会议审议提供参考。

四、认真总结代表工作经验,创新活动方式,充分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按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规定的要求,加大代表建议督办力度,召开督办协调会议,落实办理责任,提高办理质量。认真组织闭会期间代表视察、检查及政情通报会,支持代表积极开展个人持证视察,为知情知政创造条件。继续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和接待代表日制度,帮助解决代表的困难和问题。宣传和推广代表向选区选民述职活动,继续开展“市人大代表征集意见”活动,密切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五、研究解决常委会自身建设的新问题,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举办法制讲座,不断提高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认真贯彻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高人大履职水平、人大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等,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为召开全市人大工作会议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加强制度建设,修改常委会议事规则,完善和规范议事程序。提高审议质量,改进审议意见的反馈、督办工作。完善公民旁听常委会会议制度。加强人大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进一步办好《西安人大》刊物和两台的专题节目,加强人大网站建设与管理,充分发挥网站的宣传作用。加强机关建设和管理,改进作风,完善制度,提高标准,争创一流。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面临的任务十分繁重,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党的观念、政治观念、大局观念和群众观念,在中共西安市委的领导下,团结一心,扎实工作,不辱使命,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推进西安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和民主法制进程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