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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4-06-26    来源:西安人大

 

                                                             ─2004年2月13日在西安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 四 次 会 议 上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康宝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欢迎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各位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二00三年的主要工作情况

   2003年,我市两级法院在市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把司法为民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实践“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狠抓审判工作、法院改革和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积极履行审判职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一年来,全市法院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大局,认真履行审判职责,共审结各类案件50311件,结案率97.3%。其中,市中院审结6994件,结案率96.9%。
   (一)继续加大对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全市法院以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为己任,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年共审结刑事一审案件3326件,结案率98.7%。判处刑罚3822人。
    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依法惩处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及时审结了我市首例利用互联网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维护了国家安全。在“严打”斗争中,坚持依法从重从快方针,把打击重点始终指向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黑恶势力犯罪,爆炸、杀人、抢劫、抢夺、绑架等暴力犯罪以及盗窃等多发性犯罪。全年共审结上述案件2394件,判处刑罚2986人。其中,判处无期徒刑以上的239人。
依法加大对经济领域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打击制贩假币、走私、骗税、逃汇骗汇、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犯罪活动,始终保持了严惩经济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全年共审结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70件129人,判处刑罚90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524.15万元。重点打击了金融领域内的犯罪活动,依法审理了周利民、刘怡冰等金融凭证诈骗案和杨念红集资诈骗案,对首要分子依法给予了严惩,有效地遏制了金融领域内犯罪活动的蔓延。
    依法严惩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全年共审结贿赂、挪用公款、侵占财物等职务犯罪案件167件200人 。被处刑人员中,国家工作人员154人,其中县处级以上19人,有力地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在刑事审判中,全市法院严格遵循罪刑法定原则和罪刑相适应原则,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坚持重罪重罚,轻罪轻罚,无罪不罚,依法宣告无罪37人;对罪行较轻、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依法判处缓刑,促进了犯罪分子的悔改;对构成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方针,促进了未成年犯及时得到矫正。
   (二)积极稳妥开展民商事审判。全年共审结各类一审民商事案件27551件,标的额达4.91亿元,同比增长23.4%。一年来,全市法院始终把妥善解决民事纠纷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积极发挥民商事审判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安定,促进社会文明的职能作用。注意针对社会转型时期权限界定不明、利益关系交织纠缠不清和立法相对滞后等新情况和新特点,不断改进工作思路和方法,强调少判多调,突出调解疏导工作,努力把各种可能激化矛盾的不安定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全年民事一审调解撤诉结案12603件,占民事一审结案总数的45.7%。继续着重抓好婚姻家庭、民间借贷、损害赔偿、相邻关系等常发性案件的审理,维护社会生活秩序的稳定。全年共审结此类案件14195件。注重依法保护妇女、儿童、老人、残疾人、下岗职工和进城务工人员等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共审结上述案件742件。对涉军案件和涉外、涉港澳台案件实行专业化合议庭审理,保证了审理的质量和效果。共审结涉外和涉港澳台案件39件,标的额1493.74万元。积极稳妥审理农村承包合同案件、制贩销售假种子、假化肥、假农药等坑农害农案件132件,维护了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慎重处理好涉及经济发展全局的社会热点、难点案件。审结房屋拆迁案件188件,支持了全市拆迁安置工作的顺利进行。审结企业破产案件12件,审结因企业破产改制等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817件。在审理中注意把握法律政策尺度,既保证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又防止了矛盾激化。如在审理西安远东公司破产一案中,市中院高度重视,抽调审判骨干,制定了周密的审理方案。审判人员放弃节假日休息,连续作战,为该企业向全国18个省市170余家债务人追回债务400余万元。加班加点制发各类法律文书2000余份,为企业解除债务负担4.67亿元,帮助这个下设46家独立分支企业的大型军工企业实现了资产整体重组,同时上万名职工无一上访,在保障国有企业改革脱困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行政审判工作有了新的进展。全市法院共审结土地、治安、工商、税务、卫生、环保、技术监督等各类行政争议一审案件629件,同比增长42.3%。制定的《关于规范行政审判工作中行政机关应诉工作的意见》被市委转发,进一步支持并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四)执行工作进一步加强。创办执行专刊,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向党委、人大汇报,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或发出司法建议,争取支持与配合。开展“百日突击执行”活动,不断加大执行力度。改进执行方法,提高执行艺术,实施执行异议审查听证、发送债权凭证、执行风险告知等多项新措施,努力提高执行工作质量和效率。全年共执结案件12642件,执结标的额38.38亿元。
    二、逐步深化法院改革和管理,促进审判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
全市法院从研究法院工作基本规律入手,针对法院管理中的不足和影响公正与效率的薄弱环节,主要抓了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不断完善法院管理,推动法院管理科学化和规范化。
逐步健全人事管理机制。市中院进一步完善了法官业绩档案制度,把法官的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结合起来,定期对审判人员的办案数量,超审限案件,被改判发回重审的案件数量进行通报,结果记入档案,作为职级晋升和年终奖惩的依据。提拔任用干部凭实绩说话,规定审判质量效率低,社会效果差,裁判文书被评为差错法律文书的不得被提拔任用。去年根据法官业绩选任了审判长,提拔任用了部分中层干部和科级干部,得到广大法官的认可。
    改革完善执行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两级法院普遍设立执行局,理顺上下级法院关系,加强督导,形成执行合力,保证了执行效果。完善内部分工,实行执行实施权和裁决权分离,探索执行命令权和实施权的分离,加强内部分权制衡。完善了案件督导、听证、裁决、评估、归档等内部规章制度,推动执行工作规范化、透明化。
   不断健全司法鉴定工作机制。目前,鉴定和评估日益成为影响审判公正的重要环节。为此,市中院加强了对鉴定工作的管理。规定全市法院有关鉴定事宜统一由市中院司法技术室管理,实行审判、鉴定相分离,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加强对鉴定人的资质管理,建立鉴定人名册,对违反鉴定从业规定的取消其鉴定资格。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此项工作进行专项治理,严格纪律约束。全年共鉴定、委托鉴定1449件。
继续完善裁判文书管理机制。去年继续开展了裁判文书评优评差活动。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发送征集函等方式,公开在全社会征集有差错法律文书。评比后根据裁判文书的优劣给予了相应的奖励和处罚。全市法院以此为契机普遍严格了对裁判文书的管理,开展了自查和互查,进一步完善了裁判文书签发制度,促进了裁判文书质量的提高。
   (二)继续深化审判方式改革,实现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
    继续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积极探索普通程序简便审理。市中院召开专门会议对庭前准备工作进行总结,通过举证告知制度,庭前证据交换、展示制度和举证时限制度以及改革分案方式等措施的配套实施,提高了庭审效率。严格贯彻落实最高法院有关简易审理的规定,促进审理的规范化,确保案件审理的质量。
大力推行和完善司法调解制度。在民事审判中大力倡导调解结案,突出调解功能,争取从根本上化解矛盾。全市法院通过开展调解工作专题研讨,推广先进调解工作经验、表彰调解工作先进等,大大促进了调解工作的开展。全市法院调解撤诉率与上年相比,上升了8个百分点。一大批当事人情绪对立的“难缠”案、“骨头”案也通过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得以顺利解决。
   (三)不断推进对审判组织的改革,逐步实现专业化审理。
试行审判委员会制度改革,审委会委员向专业化发展。改变以往审委会委员对所有案件都参加讨论的做法,将上审委会案件按刑事、民事、行政等进行分类,审委会委员只对自己擅长类型的案件参加讨论,进一步提高了审委会讨论案件的质量和效率。
   改革合议庭审判分工,建立专业化合议庭。按照法官专长组成不同专业合议庭,规定同一类型案件统一由擅长该专业的合议庭审理。市中院已对涉外案件、涉军案件、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案件、劳动争议案件等26类案件试行专业化合议庭审判,统一了司法尺度,保证了审判质量。
   (四)发挥调研优势,积极解决群众关注的社会难点和热点问题。
    发挥法学专家资源优势,妥善解决申诉、缠诉案件。聘请法学教授为成员,成立了法学专家咨询委员会。从法学理论上对一些上访、缠诉案件进行论证,为准确定案提供参考意见,取得了明显效果。如莲湖区法院办理的一起民事案件,当事人多次上访,人大代表连续三届提出建议。市中院组织有关专家、市人大有关领导等在莲湖区法院召开了专家论证会,专家一致认为该案处理公正。答复后,人大代表表示满意。
发挥青年法官研究会的作用,加强对新类型及疑难案件的研讨。筛选理论素养高、审判经验丰富的中青年法官组成青年法官研究会,对审判委员会安排的疑难案件进行研讨,提供参考性意见。该研究会成功地对审委会交办的多起疑难案件提出了参考意见,并对社会广泛关注的医疗纠纷案件进行了专题研讨。研讨成果被转发全市法院,使此类案件得到了快速有效地解决。
    召开大型专题研讨会,重点解决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纠纷由于涉及面广、利益关系复杂、法律法规相互冲突等,导致案件审理后当事人上访不断。长期以来一直是困扰法院乃至党委、政府的一大难题。去年11月,市中院与人民法院报社联合举办了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纠纷研讨会,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中涉及的诸多法律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论证,达成了一定共识。会后出台了有关审理该类案件的处理意见,此类纠纷有望尽快得到妥善解决。这个专题的研讨会在全国尚属首次,最高法院、学术界以及省、市相关部门以及新闻媒体高度关注,都派代表出席了会议,并给予了高度评价。《人民法院报》对这次会议的学术成果进行了刊登,并称这次会议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执政为民的积极实践。
   (五)进一步完善法院工作保障机制,加强外部监督制约。
全市法院坚持及时向同级党委汇报工作,与同级政府加强联系,求得理解与支持。不断加强与人大常委会和人民代表的联络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担任执法督察员、旁听重大案件庭审、现场监督重大案件执行等,主动接受监督。通过法院领导不定期走访人大代表,听取意见和建议,邀请人大领导出席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送阅上级法院重要文件等,增强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来信。去年共办结全国及省、市人大代表建议来信、政协委员提案、各级领导要结果批办件383件,对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的见面率和回告率都达到了100%。畅通群众来访渠道,全年接待群众来访49389人次,办理群众来信6821件,逐一进行了落实。
    三、狠抓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法官素质
    全市法院根据队伍管理方面确立的抓班子、带队伍,抓典型、带一般,抓中院、带基层的工作思路,主要抓了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不断强化思想作风建设。认真学习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进一步增强了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法院各项工作的自觉性。开展向郑培民、李增亮等先进典型学习活动,加强法官职业道德建设。开展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召开各种座谈会,成立法官协会等,充分调动积极因素。通过学习,广大法官的大局观、责任心和使命感得到了进一步增强。
   (二)大力强化业务学习。围绕审判工作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强化专项培训。积极选送法官参加最高法院、省法院组织的业务进修培训。积极开展对外学术交流,先后邀请中外著名诉讼法学专家、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陈光中一行以及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院长麦高伟教授等到市中院进行了学术交流。市中院还组织优秀法官到香港、广州、深圳进行了考察学习并推荐选送人员出国考察学习。目前,全市法院学习风气日渐浓厚,法官的业务素质进一步提高。
   (三)不断强化纪律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对纪律作风的长效管理。两级法院均严格了请销假制度和上下班签到签退制度。市中院坚持对法官遵守纪律和着装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塑造和维护法官的良好形象。
   (四)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全市法院继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部署,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落实回避制度、诫勉谈话制度,举办廉政报告会,制定预防职务犯罪的实施意见等,加强自律和防范工作。加大查处力度,抽调熟悉审判业务的同志充实纪检监察队伍,对上级法院改判、发回重审的案件和本院再审改判案件进行重点审查,查找违纪线索。及时调查群众举报反映的违纪问题,严肃查处违纪案件,有效地遏制了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
   (五)加大对正面典型的宣传力度。长期以来,广大法官面对日益增多且纷繁复杂的各种社会矛盾和纠纷,忠于职守,公正司法,为维护社会稳定和发展付出了辛勤的努力。广大基层法官更是扎根艰苦环境,不计得失,默默奉献。在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等各方的大力支持下,市中院党组及时研究,推出了优秀法官李增亮这个典型,并在全市法院系统开展向李增亮同志学习活动,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市委政法委、市委、省高院、省委政法委、省委先后作出了向李增亮同志学习的决定。最高法院授予了李增亮同志“全国模范法官”荣誉称号。在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组织的“年度法治人物”评选活动中,李增亮同志被评为“2003年百姓最关注的年度法治人物”。在共青团中央、中央综治办等十三家中央单位联合开展的“第四届中国杰出(优秀)青年卫士”评选活动中,李增亮同志又被评选为“优秀青年卫士”。这一典型的推出,在一定程度上增进了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官群体的理解和认可,法院公信力得到增强。同时广大法官通过学习李增亮先进事迹,对照检查、寻找差距,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进一步提升,法官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增强。
    四、积极落实司法为民要求,实现司法便民、亲民、利民、安民
全市法院从审判贴近群众,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努力体现司法社会效果出发,建立和完善了多项便民、亲民、利民、安民措施。
    积极引导群众合理诉讼,实现司法便民。向当事人发送《诉讼须知》、《举证指导函》和《诉讼风险告知书》等,增进当事人对诉讼程序的了解。实行上门立案、电话立案、传真立案,设立假日法庭、速裁法庭等,方便群众诉讼。
    提倡司法文明,注重人文关怀,实现司法亲民。杜绝“生、冷、横、硬、推”的衙门作风,提倡文明待人。推出首问接待制、主审法官初访接待制,不断完善接待制度。开展法律进社区、法律下乡活动,积极走访群众1900余名、企业710家,深入社区、乡镇举办专题讲座45次,发送司法建议300份,采用以案说法等形式开展法制宣传817次,使审判工作不断贴近群众生活。
    依法提供司法援助,实现司法利民。切实执行诉讼费减、缓、免制度。全年共为困难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636.98万元,依法为法定刑事被告提供法律援助,指派律师出庭239人次。加大对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在全国法院首家出台了关于审理拖欠民工工资案件的规定,对此类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执行,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中央、省、市各大媒体以及互联网都作了专题报道。全年共审结此类案件384件,为民工追回劳动报酬165.61万元。
    追求司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实现司法安民。在审判中积极追求审结一案,教育一片,执结一案,稳定一方的社会效果。依法妥善处理拆迁安置、企业改制破产、农村土地征用等引发的群体性案件。加大对敏感案件的排查,有效防止当事人游行示威、集体上访、自杀等紧急事件80余起,妥善处理暴力抗法事件33起,实现全年无重大信访案件,无矛盾激化案件。
    开展专项整顿活动,实现司法取信于民。按照最高法院部署,全市法院开展了司法大检查活动。认真查找思想作风、工作作风、职业道德和党风廉政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制定完善制度83项。对案件开展自查、互查和抽查,重点审查社会媒体聚焦,当事人缠诉,上级法院改判、发回重审,本院再审改判,检察机关抗诉,党政领导和人大政协交办要结果等6类案件。共抽查案件4300件,清查执行案件10000件,对构成审判差错和错案的及时进行了纠正。根据省法院安排,开展清理积案活动。全面清理审判、执行积案和超期羁押案件,共清理积案1777件。实行边清理边完善制度,按期实现了零积案,增强了法院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
    各位代表,2003年,全市法院工作有了新的进展,这是市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和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向支持法院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表示衷心地感谢!
    同时,我们清醒的看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离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相当的差距。主要是:
一、司法观念有待于进一步提升。少数法官对法院工作所面临的复杂形势以及法院所处社会矛盾焦点的处境认识不够,孤立办案、机械办案的现象比较突出。二、管理体制不完善。还没有完全建立符合审判规律的管理体制,内部监督制约还须进一步健全。三、法官队伍素质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少数法官业务素质不高,影响了案件审判、执行的效率和公正,个别法官还存在着徇私枉法和裁判不公的现象。四、法院面临的司法环境还有待进一步改善。对案件审理的各种干扰还远未杜绝,一些当事人为达胜诉目的,以死要挟甚至暴力抗法的现象时有发生。对于以上问题,我们将以高度的责任心,切实加以改进。
   二00四年工作任务
   根据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和市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全市法院2004年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落实司法为民的要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维护社会稳定,依法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法治环境,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继续贯彻“严打”方针,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坚持罪刑法定和罪刑相适应原则,对严重刑事犯罪要依法从重从快判处,同时要贯彻惩办与宽大相结合、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分化瓦解犯罪分子,减少社会对立情绪,维护社会稳定。继续从严打击破坏市场秩序的犯罪,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和金融诈骗,严惩走私贩私、虚开增值税发票等犯罪行为。继续依法严惩贪污贿赂和渎职犯罪,推动反腐败斗争的深入进行。以审判工作为依托,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发生。
   二、依法调节民商事关系和行政关系。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促进公平、竞争、有序市场秩序的建立。妥善审理企业改制、城市房屋拆迁、工人劳动保障等引发的群体性案件,防止矛盾激化。审理涉农案件,制裁坑农害农行为,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依法审理涉及进城务工人员、妇女、老年人及未成年人案件,依法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在行政审判中,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并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三、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继续完善新的执行体制和执行工作机制,全面落实执行听证、合议制和异议审查裁决权、执行命令权、执行标的交付权三权分立制度,加强内部监督制约。创新执行方法、策略,讲究执行艺术,不断加大执行力度。
   四、继续深化法院改革和管理。我们根据法院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结合两级法院工作存在的问题,今年重点抓好以下十个方面工作:一是以结案率、上诉率、调解率、发改率、服判率等“十率”为监督重点,构建审判质量保障体系;二是狠抓审限管理,构建快立、快审、快结、快执的审判效率考核机制;三是继续完善新的执行体制和执行工作机制,不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四是以廉政、勤政为要求,加强对法官队伍的管理和监督;五是以亲民、利民、便民、安民为切入点,进一步完善司法为民各项举措;六是以强化法官管理及争先创优为动力,构建充满活力的人才培养和选拔机制;七是加大调研力度,不断提高新形势下对热点、难点问题的应对能力;八是以抢抓“两庭”建设机遇为突破口,不断健全后勤保障机制;九是以完善主审法官初访接待和院长、庭长接待制度为重点,构建信访网络,畅通信访渠道。十是自觉接受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构建督促与支持相结合的审判保障机制。
   五、大力加强审判队伍建设。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继续加强内部管理,狠抓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大力加强廉政建设,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培育清廉之风。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充分发挥班子的核心作用和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加强法官职业化管理,强化业务学习和培训,继续进行学习型法院建设。
   各位代表,新形势下人民法院的工作光荣而艰巨,全市法院将继续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法院各项工作,积极践行司法为民要求,与时俱进,开拓进取,全面推进法院工作,为维护我市社会稳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