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大网欢迎您!
当前时间为:

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 代表大会会刊 > 正文

西安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4-06-26    来源:西安人大


                          (2004年2月15日西安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
    西安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任高潮所作的《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认为,2003年市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定、决议,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加大预防和查办职务犯罪的工作力度,加强和规范诉讼监督工作,推进检察改革,加强检察官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为维护我市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继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和决定,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全面履行检察职责,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加大预防和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一步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和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努力促进司法公正。继续深化检察改革,完善检察工作机制。大力加强检察官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廉洁奉公的检察官队伍,以开拓创新,求真务实的精神,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我市建强创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实现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