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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关于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结果的报告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4-06-26    来源:西安人大

 

                  (2004年2月14日西安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西安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了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任高潮所作的《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在各代表团审议的基础上,内务司法委员会于2004年2月14日召开第十三次会议进行了审议。现将审议结果报告如下:
   内务司法委员会认为:一年来,市人民检察院在市委的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定、决议,积极履行检察职责,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在依法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加大预防和查办职务犯罪力度,加强和规范诉讼监督,推进检察改革,加强检察官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为维护我市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报告对过去一年工作的总结是实事求是的,对2004年的工作安排是切实可行的。
   内务司法委员会指出:市人民检察院在今后的工作中,要继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定和决议,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全面履行检察职责,依法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加大预防和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一步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和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努力促进司法公正。继续深化检察改革,完善检察工作机制。大力加强检察官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廉洁奉公的检察官队伍。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我市建强创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为此,建议西安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