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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4-06-26    来源:西安人大

 

                                   ——2004年2月13日在西安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任高潮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代表提出宝贵意见。

                                                         2003年检察工作的基本情况

    2003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依照市院党组确定的“团结、务实、创新、发展”的工作原则和“业务立检、机制活检、素质兴检、科技强检”的工作思路以及“争创全国一流”的奋斗目标,紧紧围绕我市建强创佳工作大局,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稳步推进。
    一、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紧紧围绕大局开展工作
在全年的检察工作中,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始终牢牢把握两个基本点。一是确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使全市检察干警的执法思想在新的层次上进一步统一和提高。通过开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学习‘三个代表’,坚持执法为民”和“走千家企业,访万户群众”等一系列活动,深入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中征求意见和建议,认真分析和切实解决检察工作和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了向社会公开承诺的便民利民措施,从人民群众满意的地方做起,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进一步加强同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联系,通过向人大常委会及人大代表报告工作,建立定期同人大代表联系制度,认真办理省、市人大交办的案件,把检察工作始终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使检察工作更加顺乎民心,贴近民意,更加亲民、爱民、为民,真正体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二是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中去定位、去把握,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服从大局。在执法办案中努力做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经济效果的有机统一,正确处理打击与保护、惩办与教育、全面履行检察职责和服从服务于大局的关系,保证了检察工作的正确方向,使各项业务工作健康发展。
    二、坚持业务立检,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发展
    业务工作是立检之本,是检察工作的核心。全市检察机关以业务为主导,通过狠抓办案,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职能,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全面发展。
   (一)深入推进“严打”整治斗争,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全市检察机关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坚持“严打”方针和“两个基本”原则,全年共依法批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2322件3550人,同比上升了1.5%和3.9%,提起公诉2616件4228人,同比上升了7%和9.8%,严惩了一大批刑事犯罪分子。
    突出重点,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始终把黑恶势力和杀人、绑架、抢劫、爆炸等严重暴力犯罪以及盗窃、抢夺等多发性犯罪作为打击重点,共依法批捕“三类”重点案件1545件2443人,提起公诉1695件2880人,分别占批捕、起诉案件总人数的68.8%和68.1%。如办理了在全市有较大影响的孙明因盗窃公然拒捕并行凶杀害公交分局民警祝选朋案,纪文海、纪文波持枪抢劫爆炸案等重特大案件。
    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和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活动。共依法批捕、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119件183人。办理了有较大影响的杨恒青等10人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在“防非”期间,依法查办了冯汉民等3人制售伪劣过氧乙酸和裴铁创、孙发亮贩卖私盐案,维护了我市“非典”时期的社会稳定。
    体现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对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不大的犯罪,特别是初犯、偶犯和过失犯,加大教育挽救力度,依法适用不捕、不诉,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对立面。与团市委、市妇联召开了未成年人犯罪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会;编印了《青少年法律维权一百问》发送学校。在办理大学生席娜利盗窃一案时,因其犯罪主观恶性小,属初犯、偶犯,依法作出了不批捕决定,同时建议学校保留该生学籍,并签订了帮教协议,社会反响良好。
    加强与公安、法院的协作配合,形成打击合力。坚持对重特大案件提前介入,强化引导侦查取证工作;落实与公安机关的联系会议制度,积极与法院建立工作联系,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进行协商,达成共识。共提前介入侦查参与重特大案件讨论、参加现场勘察378件617人;会同公安、法院多次召开“小三长”协调会,对连增富、金阿听杀人案等严重超期羁押案件进行认真研究,依法作了处理。
    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坚持严打与整治相结合,加强对社会治安形势的分析,积极参与对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的集中整治和专项治理,推动建立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深入开展“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加强对未成年违法犯罪人员的教育、感化和挽救。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依法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消除社会不安定因素。
   (二)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促进勤政廉政建设。按照党中央关于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部署,全市检察机关认真履行职责,加大工作力度,注重案件质量,强化工作措施,查办了一批职务犯罪案件。共受理案件线索727件,初查412件,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95件216人,立案数同比上升了13.4%。在所立案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67件184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8件32人,同比分别上升了12.8%和17%,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2805万元。
    重点查办大案要案。全市检察机关始终把查办有影响、有震动的大案要案作为办案重点,共立办贪污贿赂5万元、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大案81件,占立案总数的48.5%。查办百万元以上的特大案件15件。立案查处县处级以上干部38人,其中地厅级干部2人,要案数同比上升了26.7%,创历史新高。如查办了西安市天然气总公司副总经理孙宗浩(正处级)受贿案,西安石油学院成人教育学院院长王鸿飞(正处级,已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受贿案,西飞公司11分厂厂长黄智平(正处级)伙同该厂经管室主任黄亚琪贪污公款119万元等一批大要案件。
    突出查办贿赂犯罪案件,深挖细查窝案串案。在查办案件工作中,我们针对贿赂犯罪隐蔽性强、查处难度大的特点,注意研究贿赂犯罪案件的规律,不断增强证据意识,实现“由供到证”向“由证到供”的转变。共查办贿赂犯罪案件63件65人,占立案总数的38%。结合近年来职务犯罪案件“窝案”、“串案”、“案中案”增多的趋势,全市检察机关在办案中注重深挖细查,扩大战果,先后查办了西安航空工业供销储运公司(简称407库)前后两任主任周银生、史成才(均为正处级)和副主任兼财务部经理杨益民(副处级)、供销科长丁亚群等人受贿窝案;中国银行咸宁路支行行长杨睿(正处级)、副行长宋光、史雅颂(均为副处级)、零售业务部主任张涛、中融公司经理朱全胜贪污、受贿、挪用公款串案等。
   强化工作领导和指导,不断加大办案力度。认真落实“一把手工程”,狠抓“三长合力”,主管检察长和反贪局长、处(科)长对大要案靠前指挥,参与办案。强化侦查一体化工作机制,发挥指挥中心的作用,加强对办案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市院及时帮助区县院排除办案中的干扰和阻力,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形成了上下联动,左右互动的工作格局,促进了办案工作的深入开展。去年一季度,全市反贪部门就消灭了立案空白,这是多年来从未有过的;11月底,全市渎检部门也消灭了立案空白,办案数量创近年来最好水平。
   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召开了全市第四次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督促45个单位和系统建立了预防工作领导机制;起草了《西安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经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批准,已正式施行,使我市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走上了法制化的轨道;围绕省、市重点建设项目,深入开展创“优质工程、优秀干部”的专项预防工作;创建了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省女监作为全市首家“警示教育基地”已正式挂牌。
   (三)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全市检察机关以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为目标,针对执法活动中执法违法、司法不公等突出问题,不断探索加强和改进监督的措施,增强监督效果。
    加强对侦查活动和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开展了经济犯罪立案监督专项行动,对各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共受理立案监督案件155件,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150件,通知公安机关立案32件,公安机关直接立案和执行通知立案142件。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实体监督与程序监督并重,一方面纠错防漏,防止打击不力;另一方面,加大了对违法取证、滥用和随意改变强制措施等问题的监督力度。共依法纠正漏捕、漏诉126人;对不符合法定逮捕、起诉条件的,依法决定不捕217人,不诉48人;对侦查、审判中的违法情况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08件次,维护了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加大对刑罚执行活动和监管活动的监督力度。重点开展了清理超期羁押案件、留所服刑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三清”工作,督促相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集中清理纠正了超期羁押1049人,实现了全市超期羁押“零”基数的目标。对违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和不按规定交付执行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共提出书面纠正意见27件次。广泛深入地开展告知活动,切实维护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积极推行与监管部门的计算机联网,实施网络化管理和动态监督,防止和减少了监管活动中违法情况的发生。
   不断改进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工作。改变单一的抗诉监督方式,与法院建立了检察建议启动再审程序,开展了跟庭同步监督的新举措,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496件,立案审查273件,建议提请抗诉20件,提请抗诉78件,提出抗诉33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0件,法院对29件抗诉案件重新审理后改判21件,调解1件,改判率达到了76%。
   全面加强控告申诉检察工作。以解决群众告状难、申诉难问题为重点,落实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全市两级检察长共接待群众来访162人次,对接待的115件案件全部作了批办。坚持开展文明接待活动,全面推行首办责任制,力求把问题解决在首办环节,化解和避免激化矛盾。对41件信访案件进行了督办,全年信访案件办结率达到了99.4%,“首办责任制”工作经验先后被省院和高检院予以推广。认真办理刑事申诉、赔偿案件,共立案复查刑事申诉案件2件,对确有错误的1件依法予以纠正,决定刑事赔偿1件。
   (四)树立“数质并重”的执法理念,增强执法效果。坚持办案
数量与质量的统一,强化证据观念,增强公正执法意识。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了“检察官论证据”活动,对近五年中撤案、移送不起诉的自侦案件和不捕、不诉及法院判无罪案件进行了全面检查,逐案分析原因,针对个别案件质量不高的问题制定了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准确把握批捕、起诉的法定条件,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确保案件质量。2003年全市检察机关的批捕率和起诉率分别为94.2%和98.9%,同比分别上升了13.2和0.4个百分点;立办的自侦案件起诉法院后全部作了有罪判决。立案监督的案件质量明显提高,刑事、民事行政抗诉案件改判率有所上升,执法效果进一步增强。
    三、坚持机制活检,稳步推进检察改革
    全市检察机关以保证案件质量为重点,以提高工作效率为根本,按照“促进、提高、扎实、有效”的原则,积极推进检察改革,探索完善了一系列规范工作、促进案件质量提高的新制度、新举措,以机制创新推动工作创新。
    在刑事检察工作方面,进一步深化了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被告人认罪案件简化审改革;推行了庭前证据交换制度、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多媒体示证等举措;制定了刑事案件、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审查起诉最低证据标准,建立了刑事犯罪数据库;制定了起诉工作流程图、公诉人出庭形象标准、法庭规范用语以及办案工作定量管理办法、跟庭考察规定、司法文书差错管理规定、出庭公诉情况考核细则等办案工作管理制度,使刑事检察工作的规范化建设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在自侦工作方面,加强了市院指挥中心建设,完善了工作程序,建立了上下一体、协调高效的侦查指挥机制,在突破大要案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选拔了一批政治可靠、业务精通、责任心强、能力突出的优秀人才,建立了我市“三级侦查人才库”,为侦查工作的发展储备了人才资源;健全了大要案件分级管理和备案审查制度,制定了查办重大复杂案件、办案安全防范和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案件质量等制度和办法;建立了办案工作奖惩机制;加强与纪检监察等部门的配合和外地检察机关的联系,建立了侦查工作协作网络,逐步建立起了规范的侦查工作运转机制。
    在管理机制上,完善了党组会、院务会等有关议事规则,实行了领导干部试用制和处室主要负责人向全体干警述职、接受民主评议制度。加强了财务、装备等内部管理,结合“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教育活动,对近年来制定的规章制度进行了废、留、改、立,形成了较为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体系。
    四、坚持素质兴检,夯实检察事业发展的基础
全市检察机关以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检察队伍为目标,把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战略任务常抓不懈。
    按照高检院的统一部署,扎实认真开展了以树立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理念为主要内容的“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教育活动;坚持“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检察职业道德经常性教育,增强了检察干警为民执法、公正执法的意识。编制了干警教育培训管理软件,举办了以提高实际应用能力为主的控申、渎检、反贪等业务培训班,培养检察业务骨干,全面提高人员的业务知识层次;为干警积极创造双学历和研究生层次教育的深造机会,着力培养高层次专家型和专业型人才。先后举行了优秀公诉人、办案能手、优秀侦查员、学习型检察官等评选活动。在全省检察系统“十佳公诉人”、“十佳办案能手”评比活动中,全市检察机关分别有3名和4名干警入围;在全国第二届“十佳公诉人”暨“优秀公诉人”评选活动中,市院2名同志荣获“全国优秀公诉人”称号。制定了案件线索初查情况备查表、变更强制措施备查表、办案廉政监督表和办案告知卡的“三表一卡”等制度,加强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规范了执法活动;实行了廉政保证金制度,开展了廉洁从政提醒教育活动,严肃查处干警违法违纪案件,促进了自身廉政建设。以检察机关恢复重建25周年为契机,开展了“检察文化周”活动,弘扬检察文化,增强凝聚力,进一步激发了全体干警的工作积极性。
    五、坚持科技强检,加快基础建设步伐
    全市检察机关以增强检察科技含量为目标,大力推进科技强检战略。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关心下,市院新办公大楼建设项目进展顺利,干警住宅楼也纳入了经济适用房范围。市院和四个基层院建成了局域网,全市检察机关的车辆、技术装备和干警福利待遇也都有了一定改善,基础建设的步伐进一步加快。
    去年,我市检察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虽然在工作中我们注重改进存在问题和不足,但与党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对诉讼活动中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的监督力度不够,尤其是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缺乏具体的程序和有效的手段,监督效果离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二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专家型、复合型人才还不多,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信息化建设严重滞后,经费紧缺、装备落后的问题仍然突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检察工作的深入发展。对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认真采取措施,切实加以改进。

         2004年的工作任务

    2004年是贯彻落实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实现建强创佳奋斗目标的重要一年,也是我市检察工作在新的起点上向更高目标迈进的关键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坚定不移地为发展这个党和国家执政兴国第一要务服务,在服务大局中推动检察工作的创新发展。按照上级的要求,结合我市检察工作实际,2004年全市检察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省、市政法工作会议及检察长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全面履行检察职责,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加强执法规范化和队伍专业化建设,深入推进检察改革,努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我市建强创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着力提高批捕、起诉工作质量和水平,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正确理解和全面执行刑事政策,进一步提高批捕和起诉工作质量和水平,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和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暴力恐怖势力以及“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分裂破坏活动;继续重点打击爆炸、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盗窃、抢夺等侵财犯罪和毒品犯罪;依法打击各种危害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全力维护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大力加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促进反腐败斗争和党风廉政建设。围绕加大办案力度,切实强化各个环节的工作措施,进一步规范侦查活动,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重点查办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借国有企业改革之机贪污、挪用、私分国有资产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犯罪案件。结合改革发展的实际,深入查办金融、房地产、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物资采购和产权交易等领域和环节的职务犯罪案件。同时,进一步深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推动预防工作规范化和专业化建设。
    三、全面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突出问题,积极探索强化监督力度的措施,把经常性监督与专项监督行动结合起来,全面深化刑事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和刑罚执行监督,改进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强化控告申诉检察工作,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公平正义。
    四、深化检察改革,逐步完善法律监督机制。开展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健全防止和纠正超期羁押的长效机制,全面深化检察业务工作机制改革,完善法律监督程序,探索建立权责明确、程序完善、监督有效的法律监督工作机制,推进检察工作的创新发展。
    五、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大力推进检察队伍的专业化建设,积极探索建立队伍管理长效机制,继续推进基层检察院建设,进一步做好检务保障工作,全面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
    各位代表,检察机关肩负着实施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神圣使命,任重而道远。全市检察机关决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和厚望,继续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振奋精神,开拓进取,扎扎实实地做好各项检察工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建强创佳的奋斗目标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