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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工作报告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4-06-26    来源:西安人大

    2003年,内务司法委员会在市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完善和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实现“建强创佳”为目标,紧紧围绕常委会的工作部署,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协助常委会开展立法和监督工作,加强自身建设,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的监督,认真开展执法检查
    针对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热点问题,委员会坚持把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放在重要位置,以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目的,积极开展执法检查和视察工作,不断强化监督职能,加强执法监督。今年以来先后组织委员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陕西省法律援助条例》等4部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活动,并对全市“严打”工作进行了专题视察。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调研等形式,了解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行政执法部门和审判、检察机关改进执法工作,促进了有关法律法规的实施。
    1、结合全市第五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组织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执法检查。2003年初全市第五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开始,委员会于3月份组织委员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对我市第五次村委会换届工作中贯彻执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陕西省贯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陕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组先后听取了市民政局关于全市村委会换届选举进展情况和验收工作情况的汇报。针对换届选举中存在的问题,建议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大宣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力度,加强对第五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对在换届选举中少数地方领导思想重视不够,工作指导不力,少数干部图省事,怕麻烦,不按法律程序办事的现象,建议政府认真研究纠正。通过执法检查推动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贯彻执行,保障了全市3164个村委会依法换届选举,也为市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第五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报告做了准备。
    2、对《陕西省法律援助条例》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在《陕西省法律援助条例》颁布实施两周年和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开始实施之际,委员会于2003年9月组织委员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对该条例进行了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听取了市政府、雁塔区、灞桥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该条例的情况汇报,并与部分区(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进行了座谈,听取意见和建议。对我市各级政府重视法律援助工作,不断提高全社会对法律援助工作的认识,逐步健全和完善法律援助机构,全面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积极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给予肯定。同时,对贯彻《陕西省法律援助条例》工作中存在的宣传不够广泛深入,法律援助机构无编制、缺乏经费、无办公场所、律师资源配置不合理的问题,提出了加强和改进的意见,为推动《陕西省法律援助条例》和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的贯彻执行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3、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根据委员会工作要点,2003年11月份组织委员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对该部法律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组听取了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贯彻《人民警察法》情况的汇报,视察了公安未央分局、大明宫派出所,并听取了西航社区部分群众对社区警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组对我市公、检、法、司机关人民警察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下,依法履行职责,加强队伍建设,落实警务保障措施,热情为群众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所做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同时,对贯彻《人民警察法》工作中存在的警力不足,素质需进一步提高,办案经费等保障措施需进一步落实方面的问题,提出了加强和改进的意见,促进了《人民警察法》的全面贯彻执行。
    4、积极参加常委会统一组织的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情况的检查。2003年6月份,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对《土地管理法》进行检查,内务司法委员会参加第七组的检查活动,赴户县、周至县进行了检查。分别听取了两县政府贯彻执行《土地管理法》情况汇报,实地察看了户县沣京工业园区;周至县马召镇基本农田保护、田峪河滩地开垦现场,详细了解耕地保护和河滩地开垦情况。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占用耕地,土地保护与县域经济发展中日益突出的用地矛盾和对《土地管理法》宣传力度不够的问题,要求政府进一步加强对《土地管理法》的宣传,严格执行建设用地会审制度,加强土地市场秩序整顿,加大清理闲置土地力度,依法查处土地违法案件,惩戒破坏土地资源行为,严格保护好耕地。通过执法检查,在社会上引起了良好的反响,推动了《土地管理法》的贯彻执行。
今年以来,委员会积极承担了市人大常委会安排的评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工作,还配合省人大内司委、民宗侨外委对我市禁毒工作和少数民族企业经济发展情况进行了视察。
    二、积极做好地方立法工作
    根据常委会今年的立法计划,委员会完成了制定《西安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和《西安市暂住人口管理条例》、《西安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两部地方性法规的修改工作,并及时提出了审议意见,这三部法规经常委会审议通过,并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已颁布实施。为了提高立法质量,委员会在制定《西安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过程中,采取了一些新的做法,在坚持依法、注重程序的同时,开拓新的工作思路,提前介入法规的起草、调研和论证,坚持听取专家学者和各方面意见和建议,防止立法中的部门利益,努力保证法规草案的合法性、前瞻性和时效性,广泛了解吸收外地立法的成功经验,为常委会审议提供好服务,使该条例在常委会会议审议中顺利通过。
    在审议修改《西安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草案)》时,我们根据《立法法》关于立法应当体现人民的意志,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保障人民通过各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的要求,在政府修正案议案送来较晚的情况下,及时召开由市政府法制局、市公安局、市供销联社、市消防支队等9家单位参加的调研论证会,听取了意见和建议。同时,印制一万份问卷调查表,发给城三区各界人士征集意见,通过一万份问卷抽样调查显示,有739%的市民反对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有678%的市民赞成“限时间开禁”。委员会依据调研和问卷调查的情况,为顺应民意,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在原则同意市政府提出的《修正案(草案)》的修改意见基础上,对《修正案(草案)》进一步做了具体条款内容和文字的修改,为常委会审议通过这一修正案提供了依据。通过这些立法活动,为市人大常委会创新地方立法工作积累了经验。
    三、认真办理群众对司法机关的申诉、控告工作,进一步加强对违法案件的监督
    近几年来,委员会始终将办理人民群众对市级司法机关的申诉控告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不断完善工作方法和工作程序。但是,由于法律对人大监督司法机关的规定比较原则,人大在办理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对司法机关控告、申诉工作中,存在着受理范围不明确、办理程序不规范、多头办理等问题,影响了监督效果。为规范人大司法监督工作程序,在国家未出台“监督法”的情况下,我们根据有关法律并结合司法监督实践经验,今年反复研究草拟了《西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办理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对市级司法机关控告、申诉的暂行规定》,经常委会审议通过。《暂行规定》确定了依法监督、集体行使职权、统一办理等项原则,解决了谁是监督主体的问题,明确了市人大常委会是监督主体,内务司法委员会负责监督的具体工作;划分了普通信访案件和监督案件的原则;规定了案件办理程序,规范了办理工作。这一规定的出台对加强和规范司法监督,特别是个案监督工作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暂行规定》实施后,较好地解决了办理案件程序不规范和多头办理的现象,个案监督工作得到明显加强。委员会依据《暂行规定》,今年集中有限的人力对一些典型的社会反响大的、影响西安投资环境的重大违法案件采取听汇报、阅卷等形式进行重点监督,使监督力度加强了。如在办理新加坡金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与西安淀粉厂合资经营纠纷案时,针对执行中没有维护外商利益的问题,要求市法院、莲湖区法院两院执行局领导和办案人携案卷汇报案情,指出存在的问题,要求在执行中充分考虑外商利益,严格依法公正执行,维护外商的合法权益。事后,我们又和新加坡方取得联系,介绍办理情况,使外方很受感动,认为西安还是讲法治的,坚定了在西安投资的信心。
    据统计,全年委员会办公室共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200余件次,办理控告申诉案件176件,对司法机关执法中存在明显问题的,采取及时发函、听取办案单位汇报等方式,监督司法机关依法公正处理,依法监督纠正违法案件12件,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筹备召开了市人大常委会“建经济强市、创西部最佳司法环境”理论研讨会
    根据常委会今年的工作要点,围绕“建强创佳”的奋斗目标,为创建良好的司法环境,促进司法机关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为经济建设服务这一主题,委员会会同常委会研究室于2003年7月底筹备召开了市人大常委会“建经济强市、创西部最佳司法环境”理论研讨会。从征集的108篇论文中,审定参会论文53篇,经大会交流评选优秀论文15篇。这次研讨会从理论和司法实践的高度,深入研究探讨了目前影响公正司法的内、外两个方面的因素,提高了大家对创建最佳司法环境重要性的认识,对创最佳司法环境提出了许多新的观点和相应对策。通过这次研讨,为创建我市良好的司法环境提供了理论支持。
    另外,委员会在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认真审议了“两院”工作报告,向大会主席团提出了《关于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审议结果的报告》和《关于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结果的报告》。大会期间,认真办理了主席团交办的代表议案,还向代表提供了法律服务,办理了代表交办的案件材料。
    今年委员会先后召开了全市内务司法工作座谈会和对口联系部门工作座谈会,通过交流经验,互通情况,加强了同区县人大和对口部门的联系;组织了对市民委主任马希泉向第11次常委会述职前的了解工作。
    全年共接待外地人大客人10批,相互交流了工作情况,加深了友情。同时也进一步密切了同省人大的工作联系。
    五、适应形势需要,加强委员会自身建设
    为了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委员会把加强自身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年来,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办公室工作人员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刻领会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参加常委会组织的法律知识讲座,坚持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和人大工作知识,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坚持重大问题经委员会议讨论决定;坚持依法行使职权,提高委员会审议质量,全年委员会共召开七次会议,审议内务司法方面议题14项,委员们都能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同时,委员会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实际,注重调查研究,广泛联系群众,集中民意、反映民情,开拓创新,努力完成各项任务。委员会重视办公室建设,认真组织实施目标管理责任制,深入开展“创佳、争先、评差”活动,不断加强办公室建设,提高服务质量,为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顺利开展工作提供了较好的服务。委员会党支部今年“七·一”分别被市直机关工委和市人大机关党委评为先进党支部;委员会办公室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年终目标管理和党建工作考评中,被评为先进处室,受到表彰。
    一年来,委员会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司法监督工作还比较薄弱,个案监督力度还不够;二是对执法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跟踪监督不够;三是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有待充实等等。
    在新的一年里,委员会要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邓小平理论,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加强内务司法方面的地方立法、执法监督和工作监督,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为实现“建强创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