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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4-06-26    来源:西安人大

 

各位代表:
   现将西安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简称“建议”)的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代表建议交办及办理概况
    西安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期间,代表对我市各方面工作提出建议共220件(包括议案作为建议办理的70件)。大会之后,市人大常委会立即召开交办会议,依法将代表提出的建议分别交市“一府两院”和有关组织研究办理并负责答复代表。其中:由市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委、办、局承办205件;市中级人民法院承办8件;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人代工委、研究室承办5件;转省级有关部门作为工作参考2件。
    在办理工作的过程中呈现三个特点:一是领导重视,层层抓落实,保证了所有代表建议按期办结;二是组织落实,责任明确,使解决问题率得以提高;三是经常检查,加强同提建议代表的联系,虚心听取代表的意见,提高了代表满意率。特别是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规划局在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交办会后,立即组织了本系统的二次交办会,措施得力,效果明显,工作很有成效,赢得了代表的满意。
    截止2003年6月20日,由市级各单位承办的218件代表建议,已全部办结,并书面答复代表。从办理的总体情况看,代表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有83件,占38%;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准备解决的有105件,占  48.1%;限于客观原因一时难以解决或需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的有28件,占12.8%;代表所提问题的内容与现行法律、政策规定有悖,需要向代表作出解释的有2件,占1%。
    此外,截止2003年12月20日,市人大代表在人代会闭会期间,还对我市各方面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32件。目前,已办结20件,尚有12件正在办理之中。
    二、市人大常委会工作部门承办的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交市人大常委会工作部门办理的5件代表建议均已按期办结,代表满意率为100%。  1、对张亚林代表关于“通畅代表知政渠道,提高代表行权水平的建议”,以及徐清河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人大代表工作的建议”,我们采取了七项措施:一是在每年第三季度安排一次由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向代表通报工作的政情通报会;二是提出了2003年市人大代表闭会期间活动的安排意见;三是在今年10月召开了全市人大代表工作经验交流会,通报表彰奖励了36名代表活动积极分子,交流了8篇代表工作经验材料,以此激励代表提高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积极性和水平;四是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积极与市政府联系,经市政府陈宝根副市长批准,为全体市人大代表赠阅了《西安市人民政府公报》,以便代表了解更多的情况;五是从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开始即分类编印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目录》,发送全体市人大代表,加强代表对办理工作的监督;六是设计制作了100个“西安市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征集建议意见箱”,在13个区县和驻军人民群众比较集中的地区和单位悬挂;七是通过专题调查和研讨等方式,积极推进全市9个区人大常委会设立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的工作,为解决人大工作在街道一级存在的监督“空档”,区人大常委会与代表小组之间在街道一级存在的“断层”问题,作出了积极的努力。
    2、对苏兆强代表“关于创办《西安人大报》的建议”,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多次进行研究论证,经主任会议研究,为加强人大工作宣传,已将常委会机关刊物《西安人大》由原来的双月刊改为月刊,并将积极创造条件,力争早日创办《西安人大报》。
    3、对崔红代表“关于人大会议报告形式改进的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已采纳,要求市“一府两院”在今后向人代会报告工作时,压缩篇幅,精练文字,提纲挈领,突出重点,达到既节约时间,又不影响效果的目的。
    4、对杜维玲代表关于“人大会开幕式选在星期日举行的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将在今后的人代会日程安排中,尽量做到举行开幕式不扰民、少扰民,体现亲民、为民的新会风。

    三、对代表建议督促办理的情况
       根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实际需要,我们有针对性地采取了一系列加强督办的新举措:
    1、增强办理工作的透明度。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闭会后,我们即分类编印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目录》,印发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机关各处室;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闭会后,我们又将编印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目录》的发送范围扩大到全体市人大代表,请代表对照监督。
    2、加强督办催办。我们不但经常与代表保持联系,倾听代表对建议办理进度和效果的意见,而且还针对代表建议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先后8次安排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定期接待代表日接待代表15人次,协调督促有关承办单位解决代表建议办理中的问题。如陈尚义代表提出“要求市中院对同一事实的案件,依法作出相同的判决,不要出现相互矛盾的判决”的建议。该建议涉及到广大城郊农村在城市化进程中,因土地被国家征用后,在土地补偿款分配过程中,村民要求执行《村委会组织法》与嫁城姑娘利益发生冲突的问题。因该问题是国家土地法修改后出现的新问题,且涉及面广,又是法律规定的空白,施启文副主任在接待代表时,要求市法院认真征求各方面专家、农民、嫁城姑娘及村干部和基层法院的意见,制定出一个审判标准,供以后在审判工作中参照。之后,市法院邀请各方面进行了专题调研、论证,已制定出了“关于审理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纠纷案件的意见”。同时,我们还先后召开了10次协调会,督促解决代表提出的建议。如:孙忠弟代表提出“公安高新分局执法存在问题”的建议后,我们及时组织代表与市公安局及高新分局的同志一起座谈协调,分清了是非,采取了有效措施,使这一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代表和承办单位反映都很好。
    3、全面了解代表对建议办理的反馈意见。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后,我们向全体市人大代表寄送代表建议办理反馈意见表,将以往的抽样统计改为完全统计,并依据统计结果,编印了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汇编,发送市“一府两院”各承办单位和部分市人大代表。这个汇编将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的按时办结率、解决问题率和代表对办理工作满意、比较满意和不满意的情况集中起来,既提供了督办的依据,又增强了督办的科学性,有利于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会进行检查监督,也有利于承办单位领导和承办人员进行自查自纠。
    4、将代表建议的督办工作,与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查、检查和评议等活动相结合,通过多种方式,促进了代表建议中涉及群众关切的兴庆湖污染治理、测绘路拓宽等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
    5、召开全市人大代表建议督办工作会议。在这次会上,我们通报了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的会议期间和闭会期间代表建议的按时办结情况、解决问题情况、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的满意情况和不满意情况,目的是增加办理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增强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会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监督,支持和促进“一府两院”各有关承办单位切实搞好办理工作。同时,我们还组织交流了办理代表建议比较好的6个单位的经验做法和体会。这6个单位的负责同志分别就进一步提高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满意率,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做出了表态和承诺,统一了思想认识,对于共同搞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使代表建议满意率从会前的933%提高到977%。
    6、规范统一办理工作。我们对市人大代表的建议,无论是人代会期间还是闭会期间提出的,在督办态度和督办程序上都一视同仁,均要求在三个月内将办理结果答复代表;对代表不满意的同样要求重新办理,时限为一个月内。
    四、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目前,我市在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还有个别承办单位的领导对这项工作不够重视,对代表建议的性质和作用缺乏正确的认识,工作的责任心不强,主动性不够;部分承办工作人员的素质还不能适应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要求;“一府两院”各承办部门之间办理工作的进度和水平还不够平衡,有些承办单位缺乏共同办理和协助办理的意识;少数承办单位办理措施不够得力,解决问题不够彻底,答复代表敷衍了事,甚至推诿扯皮,致使一些代表连续几年提出建议要求解决的“老大难”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对于这些现象,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是有意见的,甚至是不满意的。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一)要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不断增强办理代表建议的政治责任感
    市“一府两院”和各有关承办单位必须结合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实践,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宪法、《代表法》、《地方组织法》、《陕西省实施代表法办法》,以及《西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规定》;必须明确,认真办理代表建议,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需要,是“一府两院”有关机关和组织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和义务;必须明确,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是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实现人民的愿望、满足人民的需要、维护人民的利益,维护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集中全体人民的智慧和创造力,推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重要政治保证;要在办理工作中端正态度,摆正主仆位置,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二)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代表建议办理力度,不断提高办理工作的效率和水平
    市“一府两院”及各承办单位都要落实领导责任,保证按时办结率。要切实做到办理人员、办理责任和办理时限“三落实”;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检查,经常督促,掌握办理工作进度,及时解决办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重要的代表建议,各承办单位的领导同志都要亲自参与办理,切实保证按时办结;对所有的办理答复函件,各承办单位的领导都必须亲自审核、签发,给代表一个实实在在的答复,以卓有成效的工作,争取代表的满意。同时,要坚持实事求是,重在提高解决问题率。
    在办理工作中,市“一府两院”及各承办单位要坚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摸清问题的脉络,拿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切实提高解决问题的实效。对能够彻底解决的问题,一定要在规定的办理时限内彻底解决;对有一定困难、但经过扎实工作能够解决的,要积极创造条件,力争尽快解决;对因现实条件限制,一时难以办到的,必须如实向代表说明情况,认真加以解释,以求得到代表的理解和支持,决不能敷衍了事、推诿扯皮。 
   (三)要密切同代表的联系,努力提高代表“满意率”
     市“一府两院”及各承办单位要以人大代表满意不满意,欢迎不欢迎,高兴不高兴,作为检验办理工作好与不好的重要标准。各承办单位要坚持深入实际,主动上门,加强同代表的联系。在办理的全过程,要努力做到同代表“三见面”:一是正式办理之前同代表见面,了解代表提出建议的缘由、目的和要求,增强办理工作的针对性;二是在办理之中同代表见面,及时沟通情况,听取代表意见,就实际问题进行商讨,取得共识后,采取得力措施,切实解决问题;三是办理结束之后同代表见面,将办理结果及时向代表反馈,认真倾听代表意见,提高办理的水平和答复的质量,争取代表满意。代表对答复不满意的,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规定,责成原承办单位重新办理。承办单位应及时与有关代表联系,认真研究重新办理的得力措施,必须从重新交办之日起一个月内,办结并答复代表。

附: 1、西安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统计表
     2、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3、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我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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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市人大常委会
      2004年2月12日


附件2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
    现将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和闭会后代表向市政府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的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市政府承办的205件代表建议全部按规定要求提前办理完毕
    在市第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市政府共收到市人大代表建议205件,加上闭会后转来的24件,共计229件。这些建议内容广泛、针对性强,涉及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其中工交计划类57件,城建类106件,政法类31件,财贸类16件,科教文卫类9件,农林类10件。反映了代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为了把今年的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搞好,市政府办公厅在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刚一结束,就立即会同市人大、市政协一起联合召开了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交办会议。会上,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陈宝根、市人大副主任孙桂然、市政协副主席于小文分别对做好“两会”办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市政府各承办单位积极按照会议要求抓好办理工作,落实办理责任。为了保证按期办结,市政府督查室迅速将代表建议分解到各个承办单位,并在集中办理期间,采取电话催办、通报各部门办理进度等督办形式,对办理工作进行协调和指导,促使办理工作顺利进行。经过市政府系统各承办单位和全体督办人员的共同努力,2003年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所提出的205件代表建议提前两个月全部办理完毕,闭会期间转来的24件代表建议也已办结16件,其余8件正在抓紧办理之中。其中,办结的建议答复率为100%,回访率达到98%以上,满意率也较上年有了新的提高。从今年的办理情况看,可以分为以下3类:
   (一)建议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有81件,约占建议总数的395%。这类建议所反映的问题大多数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在办理中,市政府要求各承办部门和单位一定要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办理工作的根本标准,不仅要高度重视,更要扎实细致,切实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如董家惠代表提出的“关于下气力根治城区人力车、摩的无证运营顽症”的建议,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栗书记、孙市长就此作了专门批示,主要领导亲自抓。市委书记栗战书、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陈宝根等领导亲自上街调研我市机动三轮车载客营运情况,根据调研情况,提出了坚决整治、有情操作的整治工作指导思想。7月中旬,市政府成立了三轮车交通运营秩序整顿办公室,由市政府一位副秘书长任主任,统一领导这次整顿工作。8月中旬,市政府在取缔机动三轮车的同时,对596名有营运资格的残疾人给予生活补助,并逐步解决其就业。对用于营运的机动三轮车政府折价回购,并给予购买规定的残疾人代步车给予补助。由于整顿工作既考虑了城市管理的要求,又考虑了广大残疾人的切身利益,使这项长期未得到解决的影响城市管理的难题得到顺利解决。使市区内人力、机动三轮车载客营运、乱停乱放、乱穿乱行、堵塞交通、影响安全、有碍市容的状况得到了彻底改观,基本实现了市区杜绝三轮车载客营运。再如,郝新本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实行我市中学教育体制改革,消除教育乱收费”的问题,市政府将其列为今年的重点工作之一,专门研究制定了《西安市加快普通高中教育发展与建设的意见》,提出深化改革,大胆创新,整合现有普通高中教育发展资源,缩小校际差距,重点拓展优质教育资源,推进普通高中教育均衡发展的规划。到2005年,全市基本消除薄弱高中,60%以上高中达到标准化;到2008年,所有高中达到标准化,优质教育高中占大多数,努力使每一所高中都成为学生和家长满意或比较满意的学校。同时,针对我市教育系统存在的“乱收费、乱招生、乱办班”的“三乱”现象,市教育局加大整改力度,召开了各区县教育局长及全市重点中学校长会议,层层签订协议书,落实责任追究制度;要求各中小学不得举办奥数班、补习班、提高班、延点班。同时要求各学校必须按省物价局规定的标准收取学杂费,不得收取“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为保证措施落实,教育局还专门成立了稽查队,深入到学校检查各项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目前我市教育秩序已大为好转,基本煞住了“乱收费、乱招生、乱办班”不良现象。赵军贤代表提出的“加快陵雨干沟综合治理”的建议。这一问题赵代表曾多次提出,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得到解决。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对此建议高度重视,杨广信副市长亲自带领市计委、环保局、水务局等部门领导赴高陵现场办公,对陵雨干沟污染治理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并提出了解决陵雨干沟两岸8个村镇16413人饮水问题的办法。为治理污染,国家和市财政共计补助了1429万元的专项经费,基本上解决了陵雨干沟两岸群众的饮水问题。又如,马小鹏代表提出的“关怀弱势群体,关心盲文图书现状”的建议,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非常重视,积极与出版社联系,扩大盲文图书的品种,在新华书店恢复专架陈列,对盲人读者购书实行8折优惠,并开展电话售书、送书上门等服务,最大限度满足盲人读者的需求,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弱势群体的关心。
   (二)建议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有98件,约占建议总数的478%。这类建议主要涉及到我市经济发展、生态环境的改善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代表们为加快我市“建经济强市,创西部最佳”提出了不少建设性意见。如杜梦西、杨爱莲代表提出“关于加快建强创佳步伐,支持扶持企业创建驰名商标”的建议,市政府领导非常重视,市经委会同质监局、工商局等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强创佳”奋斗目标和《西安工业振兴计划》,通过广泛深入的调研,并借鉴其他城市成功经验,起草了《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名牌战略、扶持企业创驰(著)名商标的若干决定》(讨论稿),目前已经相关部门论证,准备提交市长办公会讨论。再如,何元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落实浐灞河生态治理与开发优惠政策”的建议,市委、市政府领导非常重视,成立了浐灞渭生态规划建设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从市计委、林业局、水务局、财政局、政府研究室、市政管委会、环保局抽调人员,组成专门工作班子,对浐、灞、渭区域发展、保护规划,进行调研论证,建委、土地局、规划局等部门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并编制了《西安市渭浐灞河地区总体规划》、《西安市浐灞河开发建设规划》,该规划将经济开发、历史文化、城市开发建设与可持续发展结合起来,完善了渭浐灞沿岸整体功能。再如,陈学来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城中村改造有关问题”的建议,所提问题也与市政府的工作思路相吻合。为了搞好此项工作,我市成立了以孙清云市长为组长,乔征、杨广信副市长为副组长的“西安市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专门指导此项工作。市建委、规划局等相关部门组织力量多次深入调研,并制定了《西安市城中村改造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以市政发〔2003〕43号文件向全市下发执行。同时,市规划局还在机构改革时专门设立了村镇规划管理处,负责市属四县村庄及“城中村”的规划编制和管理工作。目前,我市已分三批确定了长延堡村、祭台村等43个村子作为城中村改造的启动村庄。所确定改造村的详细实施计划已经制定,其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及具体责任人也已经落实。随着工作的开展,市政府将进一步加大对城中村的改造力度,力争2004年7月底前完成10个村的改造任务,努力使我市的整体环境和文明水平有大的提升。再如,李义祥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建立西安市科普教育基金”的建议,市政府高度重视,认为科普工作是科教兴市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施全民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为保证科普工作的正常开展,市财政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仍继续加大对科普工作经费的投入,目前已安排科普经费115万元,比上年增长了15%。随着我市经济发展,财力增强,市政府将继续加大对科普事业的投入力度,以促进“科教兴市”工作的进一步深入。又如,李兴民等代表提出的“关于雁引路的拓宽改造,并连接雁翔路,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的建议,市政府非常重视,责成市交通局会同雁塔、长安两区政府的相关部门多次就雁引路的升等改造问题进行实地踏勘,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已确定将该路纳入目前正在修编并即将完成的西安市地方公路发展计划中“地方公路主骨架”的内容。该项工程的可行性计划已编制完成,现已上报省交通厅待批,我市已将其列入2004年地方公路重点建设项目建议规划。
   (三)建议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所限,有待以后逐步解决以及所提问题可供有关部门工作参考的有26件,约占建议总数的127%。如赵鸿馨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增加土门地区绿地面积并免费开放公众绿地”的建议。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城市绿地建设,分别建成了钟鼓楼广场、南门广场、土门街心花园、玉祥门广场、北门广场等绿化区域,为市民休闲娱乐提供了更多的活动场所,使我市人居休闲环境日渐改善。同时,为加强管理,也制定了相应的加强公共绿地养护的规章制度。建议中提到的“免费开放土门街心花园”问题,因目前维护费用大等方面原因,暂不能实现免费开放,我们将积极创造条件,尽早实现向市民免费开放。再如,田后谋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迁移三兆火葬场”的建议,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殡仪服务设施的兴建,应根据城市人口分布状况就近建立,以方便群众办理丧事的原则。据于此,目前全国各省会城市的殡仪馆大都分布在市区范围内。殡仪服务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利益,如果迁移到城市区域以外,将给办理丧事的群众无形中增加了许多困难和费用,同时也与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中殡仪服务设施建设和规划的要求不符,不利于群众就近办理丧事的需要。类似上述的建议,承办部门在回访代表时,已经向代表做了解释和说明,代表对此表示理解。还有少数建议已转送有关部门,供其在研究工作或制定政策时予以参考。
    二、办理工作的基本做法和特点
在2003年的办理工作中,我们真切地感到代表们提出的建议对政府工作促进很大,也使我们看到代表们对人民负责,履行职责的敬业精神。代表们所提问题既能客观地反映实际情况,又能正确地反映民声民意,这些建议的采纳和实施都会对市政府当前和今后的工作产生积极的作用。
    在2003年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中,市政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加大力度,落实责任,强化督查,使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有了新的提高,呈现出以下特点:
   (一)加强领导,将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办理工作,常务副市长陈宝根同志在交办会上亲自进行了动员和部署。各承办单位都能按照市政府交办会的要求,及时召开本部门的交办会,将办理任务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并落实了分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市政府领导还身体力行,做出表率。为了办好2003年的代表建议,陈宝根副市长还在政府的有关会议上,对由各位副市长对口分管的部门的建议办理工作提出了要求。在办理过程中,对重要的建议,都由分管市长、秘书长亲自阅批和协调,仅经各位副市长亲自批示和参与办理的省市代表建议就有12件,是历年来较多的。各承办单位的领导在接到建议后,都能主动安排部署办理工作,并对承办的建议逐件批示,提出办理意见,对有些建议还直接主持办理,协调处理一些重点、难点问题,真正做到了“办理前有部署,办理中有督促,办理后有检查”。莲湖区政府与各有关承办单位还履行了承办签字手续,使承办的建议落到了实处。市环保局领导经常研究办理工作,对重点建议局长亲自办理,并专门到市政府汇报办理情况,征求督查室对办理工作的指导和意见,从而不断改进工作,使办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市政管委会形成了由委办公室统一负责协调,沟通上下,联系左右,督办到位的办理工作网络,从而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了办理任务。市人事局、规划局等单位的一把手坚持审核办理结果和签发复函的办理程序,保证了办理质量的提高。
   (二)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高办理质量。代表提出的问题是否能够得到解决,对办理的结果满意不满意,是衡量办理工作的一项硬指标。因此,在今年的办理过程中,市政府要求各承办单位都必须严格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办理,严禁重答复轻落实,或只答复不落实。为了不断提高办理工作质量,市政府办公厅还定期以督查专报的形式对全市的办理工作进行检查和通报,积极推广办理工作中的好做法和新经验。市公安局、规划局、市政管委会、教育局等部门每年都是代表建议的办理大户,他们在办理工作中,都能积极落实,认真答复,并对承办的建议实施全程跟踪,所办建议代表大都较为满意。市商贸委在办理工作中认真做到“三个加强”,即加强对办理工作的领导、加强提高办理质量的保障措施、加强和代表的联系与沟通,从而做到对建议中提出的问题“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受到了代表的好评。市财政局坚持办理工作“四个到位”即部署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督查到位,取得了明显实效。
   (三)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为使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落到实处,保证代表反映的问题得到及时满意的答复,市政府规定,各承办单位在接到办理任务后必须集中时间进行办理。在办理工作中,各承办单位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在解决、处理、采纳、落实和兑现上下功夫,努力使一切合理可行的意见付诸实施,对有条件解决的都应在办理时限内及时给予解决。如赵顺德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非法小广告治理力度”的建议,市政府对此十分重视。有关部门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采取了有力措施:一是以市政府名义及时发布了《关于严厉打击喷涂张贴非法广告行为的通告》,市容、公安、民政、工商、电信等部门各司其职,联手共治,并成立了打击野广告办公室,配备了专职人员和车辆,开通了热线举报电话87315484,专门受理群众投诉举报;二是在全市开展了以提高广告质量和品位为主要内容的拉网式户外广告整治活动;三是设立了专项奖励基金,对当场抓获违法者的市民,在公安部门出具证据后,给予500元奖励;四是电信和移动通信部门合作,实施电信干扰,采取“呼死你”的办法,使张贴喷涂的电讯号码瘫痪,自动消失。通过大规模的专项整治,使张贴、喷涂野广告的这一“顽疾”得到了有效遏制。再如,张焱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解决南二环路上行人上厕所难”的问题,市政府有关部门加快引资和改造环卫基础设施步伐,已与北京金陶诚基投资有限公司达成协议,计划在西安新建、改建100座公厕,其标准不低于一类或四星级硬件设施的管理服务水平,以改善我市公共厕所的形象和质量。截止目前,已完成规划定点72座,通过评审22座,通过审批15座,已开工建设8座,其中在南二环定点两座,分别为太白路十字、兴庆花园各一座。目前兴庆花园的公厕正在装修,年底可投入使用,太白路十字的公厕因正在建立交桥,待立交建成后可开工建设。同时,今后在进行道路拓宽、低洼地改造等工程建设中,预留公厕使用地,使我市的公厕建设与建强创佳目标协调一致。
  (四)进一步改进工作,提高办理工作“三率”。今年,市政府采取切实措施,努力提高办结率、回访率、满意率,将“三率”作为衡量办理工作的重要标准。在办理过程中,坚持三步走:第一步,办理前要求承办人员摸清吃透代表所反映的情况,对其反映的问题进行现场调研,属于职责范围内的并且有条件解决的,必须在一个月内向代表做出书面答复。第二步,办理中按照代表建议的内容要求,积极走访代表以及相关单位,对因条件所限暂时难以解决的问题,一方面要争取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另一方面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向代表说明情况,以取得代表的谅解。第三步,建议办结后必须进行回访,主动征求代表意见,如有不满意的,一律重新办理,直到代表满意为止。去年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结束后,市教育局、民政局、交警支队等单位,都能按照上述要求,主动上门把代表请进单位,开展面对面的座谈,虚心听取代表的意见和要求,使办理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存在问题和今后工作打算
    2003年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虽然经过努力提前完成了办理任务,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还有个别部门的领导,没有真正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仍有一些承办部门对代表所反映的问题缺乏调查研究,有些单位的办理格式尚不够规范。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并在办理工作中认真加以克服和纠正。为了搞好今后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市政府办公厅拟将会同市人大办公厅对各部门的办理工作进行一次测评,请人大代表无记名地评议各部门的办理工作,并在适当时间对换届以来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一次经验交流和总结表彰,以促进办理工作水平的进一步提高。我们决心以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经济强市,创西部最佳”为目标,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提高督查工作质量,提高承办人员素质,努力把市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的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以上报告,如有不妥,请各位代表批评指正。

       西安市人民政府
       2004年2月12日

附件3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
    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我院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工作,在市人大的有力监督指导和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的“建强创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紧扣法院“公正与效率”世纪主题,不断强化人大意识,积极创新办理机制,努力增强办理效果,有力地推动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顺利完成。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规定》,现将我院今年办理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2003年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闭会后,我院承接办理大会交办人大代表建议8件,此外还接收办理闭会类代表建议7件、代表来信2件。截止2003年12月20日止,大会交办的8件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已经完成,并分别向人大代表和市人大人代工委报告了办理结果或进展情况(具体办理情况详见附表)。通过走访和征询意见,人大代表及市人大人代工委对我院今年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办理结果普遍表示满意和理解。  从今年代表建议的总体情况看,建议数量比去年有所减少,但办理难度却有了明显的增大。8件建议中,有3件属疑难或新类型案件,难以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办结。为了确保建议办理质量,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到2003年12月20日止,这3件办理代表建议已顺利办结。这3件代表建议办理的具体情况是:
    郭俊杰代表提出的“陈养辉诉王拥军、第三人连庆长承包使用权纠纷案,已经莲湖法院判决,希望纠正不正当做法,以维护连庆长合法权益”的第200号建议。该建议的焦点问题是,判决结果不能及时兑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应有保护。为了把这个建议办好,我们及时转交莲湖区法院办理,并在三个月办理期限内向郭俊杰代表作了答复。在2003年7月2日回访代表时,郭俊杰代表对办理情况表示不满意,并就该案的判决内容及有关执行问题提出了意见。对代表的反馈意见,莲湖区法院给予了足够重视,在市中院的大力配合下,于2003年4月23日召开了有西北大学法学院、西北政法学院的著名法学专家、该院主管领导、办案庭室领导及办案、执行法官参加的专家咨询论证。之后,该院又多次召开专门会议进行了研究,加大了执行工作力度,但因被执行人王拥军下落不明,无法找到,致使案件难以执行。对此,2003年12月15日,我院邀请市人大人代工委负责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同志与莲湖区法院的办案人员再次向郭俊杰代表作了工作汇报,郭俊杰代表虽提出不同意见,但对我们的工作表示肯定和理解。目前莲湖法院正在全力以赴,想方设法执行此案,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执结。
    陈尚义代表提出的“关于雁塔区甘家寨村嫁城姑娘系列案,中院受理后,同一事实作出三种相互矛盾判决”,希望中院就此类案件统一法律尺度,尽快作出一致判决的第82号建议。这个建议所涉案件属于审判工作中出现的新类型案件,为数不少,矛盾十分尖锐,各种法律问题凸显,但在处理中尚无明确现成的法律依据,给建议办理带来了很大难度。为了正确处理此类纠纷,缓解社会矛盾,从建议办理工作一开始,我院立案庭曾多次召开会议进行专门研究,但终因有关法律适用问题而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在三个月办理期内,我们向陈尚义代表答复了办理进展情况。2003年6月中旬,我院立案庭庭长及办案人员主动登门和代表进行了沟通,并汇报了下步打算,代表对我们的工作表示满意。在之后的办理工作中,我院就此建议的处理问题交由研究室聘请有关专家进驻雁塔、未央、长安等法院进行调研论证,院青年法官研究会两次召开专门会议进行了讨论。2003年11月12日至13日,我院和人民法院报社联合组织召开了由最高法院、省高院、省、市委及政府有关部门、市人大和西北政法学院等方面的有关领导、有关专家参加的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纠纷研讨会,并形成了《关于审理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纠纷案件的意见》。2003年12月4日,该《意见》及《会议纪要》经我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原则通过,在征求市人大有关领导和部门意见后,已下发全市法院施行,争取使此类案件早日顺利审结。对以上工作和成效,省市各大媒体及《人民法院报》相继进行了报道,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
    杨爱莲代表提出的“西安天中科工贸有限公司与陕西省纺织品进出口公司经济纠纷案”,天中公司法人代表远安国出现过激举动,存在不稳定隐患,希望予以重视,依法判决“的第107号建议。该建议交办后,承办该案的立案庭认真进行了听证调查,并经合议庭、审判长联席会、主管院长汇报会和院审判委员会多次研究后,认为该案案情复杂,如处理不慎,极易造成错案,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带来损害,亦会给社会增加不稳定因素。本着对当事人、对案件事实负责的态度,慎重办好此案,办案部门曾和有关专家对该案双方当事人争执焦点等问题进行了法律意义上的界定,并进行了正式勘验,于2003年12月10日依法作出了裁定,且已向代表再次作了答复。
    其他5个建议,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结,并向代表作了答复,代表表示满意。
    二、主要做法
   (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不断深化对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是宪法的基本要求和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是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具体表现,是不断改进审判工作作风,实现司法公正与效率,促进司法改革的重要途径。因此,对今年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我院通过不断加强对《代表法》的学习,使我们进一步认识到:一是认真办理代表建议,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是我国政治体制决定的。二是认真办理代表建议,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是宪法赋予人民法院的法定职责。三是认真办理代表建议,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根本要求。四是认真办理代表建议,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也是争取人大对法院工作理解和支持的重要途径。通过监督,使人大更清楚地了解法院每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难点和热点,发挥权力机关的作用,集中民智、动员民力,及时解决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中的问题,推动司法改革、强化法院建设、推动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
   (二)全面落实“立党为公、司法为民”的工作要求,不断提高代表建议办理的满意率
    立党为公、司法为民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对法院工作提出的根本要求,是法院审判工作的命脉所在。人大代表向法院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是代表依法履行职责的具体体现,他反映了民声,代表了民意,人民法院要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就必须把立党为公,司法为民的工作要求贯穿到建议办理工作中去。
    一是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思想不动摇。一年来,我们通过开展“司法为民”专题教育以及开展“回顾过去、开拓未来”“走千家企业、访万户群众”和公正司法大检查等活动,较好地解决了“为谁掌权、为谁司法、为谁服务”的认识问题,树立了“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思想,把人民群众赞成不赞成,拥护不拥护,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审判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坚持从人民群众满意的地方做起,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有效地解决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质量不高、审判效率低下、执行难等问题,案件审判质量逐步提高,发回改判率逐步下降,审判纪律得到了加强,审执率也有了大幅度的提升。干警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多办利民之事蔚然成风。
    二是通过认真地办理每一件代表建议,更好地体现法系于民,法化于民,法惠于民的司法理念,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通过认真办理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交办的8件代表建议的办理,代表们对法院的工作普遍给予充分肯定和表扬。王长安代表在征询意见表中写到:市中院的工作认真负责,对代表意见非常重视,表示感谢。并于2003年7月向我院送来了一面镌有“判案皆依法,鞠躬只为民”的锦旗。代表还在表扬信中这样写到:“市中院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不仅领导重视、制度完善、工作到位,而且较好地坚持了依法为民,及时高效的原则。通过你们对个案建议的办理,既依法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有力地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人民法院的司法权威,代表对你们的工作表示满意”。表扬信中还写到:“从你们的工作中,我们看到了人民法官铁面无私严执法,鞠躬尽瘁为人民的崇高品质,看到了你们忠于职守、廉洁高效的敬业精神和很强的民主法制与人大意识。由此说明,市中院认真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司法为民,确实把人民群众的利益和疾苦时刻放在心上,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为国为民、尽心尽力,真是值得人民信赖的好法院”。市人大代表杨爱莲在座谈中谈到,她就远安国的案子向法院反映后,得到了法院各级领导以及办案、督办人员的高度重视,在此,对法院做出的努力和工作表示赞许。苏兆强代表对我院建议办理工作作出了“依法办事、公平公正、迅速及时”的评价。关运东代表在反馈意见栏中写到:此次建议办理,得到了市人大和市法院的重视和关注,对办理人员认真扎实,坚持原则的工作态度印象极深,故借此机会表示感谢。陈尚义、邓德存代表对我院工作人员顶烈日、冒酷暑来到农村走访他们,深表感谢。郭俊杰代表虽然对莲湖区法院办理的陈养辉诉王拥军、第三人连庆长承包使用权纠纷案的办理结果一时不够满意,但经我院会同莲湖区法院两次登门与郭代表座谈后,郭代表对我们的工作表示理解。
   (三)坚持公正与效率,确保建议办理工作质量
    公正与效率是人民法院的主题,是法院审判工作的灵魂。同样,人民法院办理人大代表建议也必须以公正与效率作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为了确保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实现这一目标,一年来,我们采取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办法,归纳起来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从组织领导上给予有力保障。我们严格落实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责任,不论是会议类建议、闭会类建议,还是代表来信,都由“一把手”亲自审批,分管院领导分头抓落实,办理结果由分管领导层层审核,“一把手”签发敲定,大大增强了办理力度,确保了办理质量。为了加强法院与人大代表的联系,更好地接受人大代表的监督,2003年4月经院党组研究决定,我院成立了人大代表联络室,隶属于办公室领导,并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区县法院按照中院的要求,也相继成立了相应机构,配备了专门人员,两级法院现已形成了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网络。专职机构设置和工作网络建立后,全市法院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运作程序更畅通了,工作责任更明确了,办理质量和工作效率也有了很大提高。
    二是从制度上不断完善。制定和完善了《西安市法院系统督促检查工作实施细则》、《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规定》、《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十条要求》等,这些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我院建议办理工作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
    三是从程序上严格规范。主要抓好五个环节。第一是把好审阅关。接到代表建议后,首先由人大代表联络室逐个登记审查,找出问题症结,确定承办单位,提出拟办意见,由办公室主任审核后,呈请院长和分管副院长逐级审阅批示。第二是把好交办关。对2003年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交办的8件代表建议,我们将其列入二月份全市法院工作会议的一项内容集中进行了安排部署,引起了各承办单位的高度重视。第三是把好督办关。主要采取了四种形式,一种形式是发催办函进行催办;第二种形式是召开督办会进行集中督办;第三种形式是以我院内刊《西安法院督查》中的通报栏目进行通报督查;第四种形式是由人大代表联络室深入承办单位进行督办检查,现场协调处理有关办理事项。第四是把好报告审签关。建议办理结束后,由承办单位出具办理报告,院人大代表联系室审查无误后,以院名义正式拟写,再由办公室主任审核后,呈报院领导签发上报。第五是把好征求意见关。为了把2003年的代表走访工作做得更扎实,在市人大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我们从2003年6月18日开始,利用半个多月的时间,逐个对八位省、市人大代表进行了专门走访,代表们对我院高度负责的工作精神、严肃细致的工作作风以及诚恳虚心的工作态度给予了充分肯定。
    四是狠抓落实,务求实效。我们把代表满意不满意,理解不理解,支持不支持作为衡量办理效果的基本标准,要求各承办单位在办理代表建议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及时高效”的办理原则和“优先受理、优先裁决”的办理要求,强调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用扎实的工作和实在的效果把每一件代表建议办理好。近三年来,经过我院承办、转办的47件代表建议,代表满意率均保持在90%以上。虽然有个别建议代表不够满意,但经过我们与代表座谈沟通,晓之以法,动之以情,最终得到了代表的谅解,而对存在瑕疵的办理结果,我们则坚决退回,要求重新办理,重新答复,通过扎实细致的工作,力争把代表的不满意率降到最低程度。如由莲湖区法院办理的郭俊杰代表提出的“陈养辉诉王拥军、第三人连庆长租赁承包一案”的建议,代表曾几次在人代会上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办理结果表示不够满意。在2003年的办理工作中,该院高度重视,指定一名副院长亲自抓办理,先后与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市法院有关部门联系,多次召开协调会,邀请西北政法学院、西北大学法学院的专家教授进行专家咨询论证。面对代表对办理结果不满意的地方,莲湖区法院虚心接受批评,自觉从代表不满意的地方做起,加大工作力度,认真予以办理。
    三、存在问题和2004年工作思路
    回顾2003年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我们做出了一定成绩,但与人大及其代表对我们的要求和期望还存在较大差距。一是就建议办建议,平时与代表联络工作做的还不够经常,不够深入;二是有些建议的办理没能按照人大的要求按时报结,尽管有这样或那样难以在短期内克服的法定原因或情形,但因此迟滞了建议办理进度却是显而易见的。如陈尚义代表提出的要求对雁塔区甘家寨村村委会村民待遇系列案作出依法判处的建议和杨爱莲代表提出的要求市中院对西安天中科工贸有限公司(远安国)与省纺织品公司经济纠纷一案依法进行判决的建议办理;三是个别建议办理质量还不够高,答复后代表有不同看法。
     2004年工作思路
     1、坚持用“三个代表”、“立党为公、司法为民”重要思想指导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推动建议办理工作的全面落实和健康发展。
     2、以公正与效率为工作目标,在建议办理工作更好地体现法系于民、法化于民、法惠于民的司法理念,充分保障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以此推动法院的全面建设,使人民法院在保障政治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中发挥更好的作用。
     3、继续加大与人大代表及人大常委会的联络与沟通,不断增进人大机关和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了解、理解和支持,努力把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2004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