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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2003年2月13日在西安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西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施启文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4-06-26    来源:西安人大

 

各位代表:
    现在,我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常委会的工作和2003年的主要工作任务,请予审议。
    换届以来,在中共西安市委的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围绕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市十次党代会确定的建强创佳奋斗目标,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在地方立法、执法监督、人事任免、代表工作等方面都取得了新的进展,为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立法工作更趋规范,法规质量不断提高
    常委会把地方立法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建强创佳目标,着力在提供法律保障上下功夫,搞好地方立法工作。审议制定了《西安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草案)》、《西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西安市开发区条例》;修订了《西安市涉案物品估价条例》、《西安市暂住人口管理条例》、《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废止了《西安市环境噪声管理暂行规定》。在立法工作中,常委会重点抓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制定五年立法规划。确定在本届人大常委会任期内,制定地方性法规24部,修订9部,增强了立法工作的计划性和科学性。二是依法规范立法活动。根据《立法法》的规定,在总结我市地方立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审议了《西安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草案)》,提交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这是我市第一部由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条例》对立法原则、立法权限、立法程序作了全面规范,促进了立法工作的民主化、规范化和法制化。三是拓展立法思路。召开了西安市立法工作座谈会,对我市地方立法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确立立法工作要紧紧围绕民主法制建设和建强创佳目标,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主导作用,调动“一府两院”和各方面的积极性,完善立法程序等工作思路。四是突出经济立法。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经济立法放到重要的位置。在立法规划中,经济立法占立法项目的64%以上。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是我市重要的经济增长点,需要依法引导规范。在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工作,制定了《西安市开发区条例》,以法规授权的方式,赋予开发区必要权限,为两个国家级开发区的“二次创业”,发挥“龙头”作用提供了法制保障。
    常委会十分重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草案的征集意见工作。对全国人大常委会下发的《行政强制法》、《行政许可法》、《监督法》等法律草案,组织召开座谈会和书面征集意见,及时汇总上报。    二、监督工作突出重点,监督实效不断增强
    常委会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把保证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监督和支持“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和依法治市作为根本任务,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突出监督重点,增强了监督实效。
    在法律监督工作中,以执法检查为重点,对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药品管理法》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全面深入地检查,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方式,提高了检查的质量和效果,赢得了人民群众的支持。一是加强了组织领导。常委会副主任和秘书长分别带领8个检查小组,对13个区县全面开展执法检查。二是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普查与根据群众举报重点检查相结合,批评教育与现场查处相结合,检查与舆论监督相结合等多种方式,深入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查出各类违法、违规问题800余个。三是听取并审议了执法检查情况汇报,作出了《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药品管理法〉切实加强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决议》,对我市药品流通领域存在的制假售假、无证经营、非法行医、虚高定价等人民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要求市政府集中时间进行专项治理。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常委会决议,及时安排部署集中整治、专项治理工作。目前,治理整顿已取得初步成效。常委会还对《水法》、《婚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西安市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配合全国人大和省人大对《妇女权益保障法》、《消防法》、《律师法》、《食品卫生法》、《母婴保健法》、《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陕西省宗教事务管理条例》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同时,各专门委员会还对《土地管理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残疾人保障法》、《西安市城市居住区物业管理条例》等进行了检查,促进了法律法规在我市的贯彻实施。
    常委会认真受理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申诉和控告,加大对重大违法案件的监督力度。共受理申诉、控告案件210余件,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4000多件次。对一些重大疑难案件和久拖不决的信访案件,有关委员会、工作部门重点督办,督促司法部门和有关单位公正处理。
    常委会抓住建强创佳中的重点工作以及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对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监督的力度。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西安市200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财政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和调整方案、2001年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作出了关于调整2002年市本级财政收支预算的决定和关于批准西安市2001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对审计报告中提出的税收征管、预算外资金管理、重点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困难区县财政收支等重大问题,要求市政府进一步严格财经纪律,加大执法力度,管好用好各项资金,更好地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围绕重点建设项目进展情况,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视察了黑河水利枢纽工程、108国道西户高速公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安科技产业园、东二环跨铁路立交、高架快速干道及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等工地。针对重点项目建设中存在的资金短缺、审批手续繁杂、拆迁安置阻力大等问题,要求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解决问题,保证重点建设项目顺利实施。针对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中小学校布局不均衡、教育资源浪费等问题,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我市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情况的汇报,作出了关于加快我市基础教育校点布局调整工作的决议。
    三、人事任免工作不断完善,任免程序日趋规范
    常委会把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紧密地结合起来,把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干部统一起来,按照德才兼备原则和干部“四化”方针,根据“一府两院”工作岗位对干部素质的要求,认真审议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91人次,其中任命77人次,免职13人次,接受辞职1人次。坚持对拟提请任命人员进行任职资格、业务能力、执法水平和廉洁勤政等情况进行考察,并提出书面考察报告,为常委会审议提供参考。对审议中提出的个别拟任人选的有关问题,由主管机关党组织认真作出解释和说明。在常委会表决前,拟任人选作表态发言。决定任命后,向任职人员颁发任命书,要求他们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四、代表工作在创新中发展,代表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人大的主体。常委会把代表工作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和体现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切入点,认真做好代表工作。坚持邀请市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常委会组成人员接待、走访代表和联系代表制度,加强与代表的联系与沟通。
    加强代表的基础性工作,为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提供保障。下发了关于支持市人大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通知,要求有关部门重视代表工作,支持代表活动,关心代表生活,为人大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提供方便和保证。建立健全了全市人大代表小组网络,加强了与代表的沟通联系。召开了全市代表小组联络员工作座谈会,表彰了一批优秀联络员。编印了《代表执行职务记实手册》,及时了解闭会期间代表活动情况。支持、指导代表个人持证视察,帮助代表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
    改进代表活动方式,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以代表小组为单位,就一个专题、一个区域性问题,组织开展活动,解决代表联系群众不够直接、不够密切的问题;扩大推荐代表受聘担任政府部门和两院工作监督员的数量和范围,召开政情通报会,邀请代表参与常委会和各专门委员会组织的视察、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和有关座谈会等活动,为代表知情知政,更好地发挥作用创造条件。
    完善代表建议办理方式,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编印了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目录,印发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各专门委员会,增强了办理工作的透明度。对一些重要的或久拖不决的代表议案、建议,组织代表进行视察或通过代表接待日,进行跟踪重点督办。对代表提出的关于更新“120”调度指挥系统的议案,关于综合治理兴庆湖水严重污染、马旗寨道路排水等建议,常委会多次跟踪检查,组织代表视察,召开有关部门协调会,专题研究解决问题办法。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议案9件,建议、批评和意见329件,已全部办理完毕。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42件,目前正在办理之中。在闭会期间,代表提出建议34件,已办结22件,其余12件正在办理之中。
    五、依法指导换届选举工作,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区县、乡镇人大换届选举是基层政权建设的重大活动,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全市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常委会对2002年全市区县、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成立了换届选举领导小组。通过抓典型、召开现场会、培训业务骨干、深入区县乡镇调查研究等形式,加强了工作指导,保证了换届选举工作依法顺利进行。截止目前,全市共依法选出新一届乡镇人大代表7031名,区县人大代表2869名,顺利召开了第一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区县、乡镇政权机关领导班子。新一届两级人大代表的知识、年龄、界别等方面结构比较合理,整体素质有了新的提高。常委会还筹备召开了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依法选举产生了140名西安市出席陕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六、常委会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依法履行职权能力不断提高
    为了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需要,常委会把加强自身建设作为换届以来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常委会组成人员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举办了《宪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定职权及其运行方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等专题讲座。党的十六大胜利召开后,我们及时组织传达十六大精神,迅速掀起了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的热潮。
    为了增强工作的计划性、前瞻性和指导性,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常委会五年工作规划,进一步完善了工作思路,明确了任期内的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加强了调查研究和人大工作理论研讨,主任会议成员围绕民主法制建设、建强创佳目标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的有关问题,组织开展了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为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召开了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更好地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作用理论研讨会,就新形势下进一步做好人大工作进行交流和探讨。
    常委会宣传工作有所加强。对人代会、常委会会议的宣传报道逐步深入。在做好程序性报道的同时,深化对会议内容的报道,及时反映委员们分组审议情况。在我国现行宪法颁布实施20周年之际,召开座谈会,在《西安日报》开辟专版,大力宣传宪法,推动宪法的贯彻实施。利用广播电台《人大之声》节目和各新闻媒体以及《西安人大》刊物,宣传人大制度和我市人大工作。
    机关建设进一步加强。制定了关于加强常委会机关自身建设的意见,开展了创建文明机关活动。加强了机关信息化以及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机关正在逐步形成民主务实、团结协作、爱岗敬业、文明有序的良好氛围。
    换届以来,常委会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宪法和法律所赋予的职责,与新形势和新任务对常委会工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是:立法工作还要加大力度,法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监督工作需要完善机制,增强实效;审议决定重大事项需要通过实践认真总结和规范;代表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等等。这些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努力改进。
各位代表:
    200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的第一年,是实现我市建强创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启动之年,也是本届人大常委会工作整体推进、不断创新的重要一年。在新的一年里,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十届二次全会和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建强创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个中心,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按照更高的目标、更高的起点、更高的标准,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促进我市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做出新的贡献。
    加强地方立法工作,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按照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总要求,根据常委会立法规划,拟制定《西安市土地储备条例》、《西安市燃气管理条例》、《西安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西安市社会医疗急救条例》和《西安市人大常委会决定重大事项条例》;修订《西安市旅游业管理条例》、《西安市城市建设拆迁安置办法》和《西安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要继续坚持把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决策同立法决策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地方立法主动性、灵活性的特点,增强法规的前瞻性、计划性和实效性。认真贯彻实施《立法法》和《西安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严格立法程序。积极探索提高立法质量的途径,建立健全立法工作责任制及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一府两院”有关部门与专家学者相结合的法规起草机制,加强对法规草案起草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地方法规的前期调研论证工作,增强法规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坚持统一审议与专门委员会审议相结合,充分发挥有关专门委员会的作用。要进一步提高立法的公开性,充分尊重和发挥人民群众在立法中的民主参与权。逐步建立和完善立法听证会和立法论证会制度,扩大公众参与立法的途径,保证立法更好地体现人民的意志,符合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发展的要求。
    强化执法监督,增强监督实效。进一步强化监督主体意识,拓展监督渠道,改进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以执法检查为重点,强化执法监督,重点开展对《土地管理法》的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跟踪检查《药品管理法》的贯彻实施情况,听取审议市政府贯彻执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药品管理法〉切实加强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决议》和药品管理整改工作情况的汇报。切实加强对执法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积极探索新的形式和方法,抓好执法检查报告和常委会审议意见的贯彻落实,提高质量和效果。加强司法监督,督促“两院”进一步完善错案责任追究制,维护司法公正。制定《关于受理公民、法人及其它组织对司法机关控告、申诉的规定》,加大对司法案件的监督力度。继续加强对计划、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经济工作的监督。定期检查了解我市国民经济运行以及年度计划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经济形势分析。听取市政府关于2003年上半年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预算外资金收支情况的汇报,督促市政府认真贯彻实施《西安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和《西安市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支持和监督市政府积极构建公共财政运行机制。听取审计工作报告,支持审计机关对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加强对宏观经济决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等重点工作开展监督,创新经济工作监督的方式和途径。积极开展代表评议“一府两院”工作,有重点地选择市政府工作部门进行工作评议,制定详细可行的评议方案,发挥人大代表评议的主体作用。认真总结评议工作经验,条件成熟时制定有关地方性法规或工作制度,促进评议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督促市政府进一步推行部门执法责任制,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经营城市、社会就业和保障、重大建设项目、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和全市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等专题工作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决定。建立常委会与“一府两院”领导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常委会决定重大事项条例,依法界定重大事项的范围,完善决定重大事项的程序及保证实施的监督措施。加大对常委会审议意见的督办力度。建立公民旁听常委会会议制度,拓宽公民有序参与民主政治的渠道。
    认真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加强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监督。按照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以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要求,认真行使人事任免权,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成为国家机关的领导干部,为我市建强创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进一步完善《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任命干部的考核监督。在干部任命前,有关工作部门深入了解拟任人员的情况。坚持会议表决前拟任人选作表态发言,政府组成人员和“两院”副职任命后向常委会呈报任期目标责任书,进一步增强受任干部的法律意识、人大意识和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深入开展干部述职工作,试行对述职干部进行满意度测评,及时总结经验,完善干部述职办法。
拓展代表工作领域,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积极探索代表工作的新方法,丰富代表活动形式,创新代表服务工作。坚持行之有效的代表工作制度,邀请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和参加常委会组织的重大活动,扩大代表知政知情的渠道。加大代表建议督办力度,切实提高办理质量,注重提高办结率、解决问题率和代表满意率,坚决杜绝办理工作推诿扯皮的现象。将代表提出的议案和重要建议,作为常委会立法、监督、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等工作的重点。扩大代表联系选民和原选举单位的途径,推广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的做法,建立和完善代表联系选民制度。密切同区县人大常委会的联系,召开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工作联系会,加强工作指导,形成工作合力。分期分批对新一届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和乡镇人大主席进行培训。进一步拓展基层民主渠道,总结宣传基层人大工作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经验,强化人大的工作基础。
    切实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常委会组成人员要认真学习全面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人大的各项工作,增强坚持党的领导的自觉性。坚持举办法制讲座和学习会制度,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提高依法行使职权、科学决策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围绕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强创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以及人大工作中的重大课题,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为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提供决策参考。积极发挥市人大制度研究会的作用,组织召开“创西部最佳司法环境”研讨会。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常委会及各委员会的议事制度和工作程序,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意见,集中群众智慧,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提高议事质量和工作水平。加强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大工作和代表执行职务的宣传。督促“一府两院”认真贯彻常委会关于在全市公民中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市的决议。继续办好《西安人大》刊物和“人大之声”专栏。在西安电视台开辟“民主法制践行”专题节目,在《西安日报》开辟人大专栏。建立人大新闻网站。加强机关建设,按照市委的统一要求和部署,搞好机关机构改革。试行干部竞争、轮岗,激活干部管理机制,建设高素质的人大机关干部队伍。扎实开展“创佳、争先、评差”活动,加强机关管理,提高机关工作整体水平。
    各位代表,同志们,新的一年,我们的任务十分繁重,让我们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西安市委的领导下,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积极探索,勇于实践,更好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我们的神圣职责,为实现建强创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