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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4-06-26    来源:西安人大

 

             (2003年2月15日西安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西安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康宝奇所作的《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认为,2002年市中级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依法履行审判职能,在严惩各类刑事犯罪,加强民事、行政案件审判,加大执行力度,深化法院改革,加强法官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为维护我市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在新的一年里,市中级人民法院要继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认真贯彻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 决定,依法履行审判机关职能,坚持把“公正与效率”作为审判工作的基础,强化审判监督,进一步加强各项审判工作和执行工作,继续深化法院改革,加强法官队伍建设,提高审判效率,确保公正司法,为实现我市“建强创佳”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