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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关于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审议结果的报告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4-06-26    来源:西安人大

 

              (2003年2月14日西安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通过)
    西安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了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康宝奇所作的《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在各代表团审议的基础上,内务司法委员会于2003年2月14日召开第六次会议进行了审议。现将审议意见报告如下: 
    内务司法委员会认为,一年来,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市委的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大、十六大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定、决议,坚持审判工作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的方针,在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加强民事、行政案件审判,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规范审判监督,加大执行力度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为维护我市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报告对过去一年工作的总结是实事求是的,对2003年的工作安排是切实可行的。
    内务司法委员会指出,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今后的工作中,要继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定和决议,坚持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全面加强审判工作,强化执行工作力度,加大对基层法院的审判监督和指导。狠抓法官思想、作风、业务、廉政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法官队伍。与时俱进,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为实现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强创佳”的奋斗目标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为此,建议西安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批准《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