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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工作报告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4-06-25    来源:西安人大

 

    2002年,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的十五大确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西部大开发的战略目标,严格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解放思想,勇于创新,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2002年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认真开展调查研究,为常委会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开展调查研究,是做好监督工作,增强监督效能的前提和基础。近年来,我们按照常委会的要求,针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目的、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调查研究,对提高常委会的审议质量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优化教育结构,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满足广大群众要求子女接受优质教育的迫切愿望,去年以来,委员会根据我市中小学现状和城市建设发展规划及我市人口分布变化的情况,对我市基础教育校点布局情况开展了调查研究。调查以我市基础教育校点布局现状为研究对象,以我市基础教育的发展和学校的分布情况,新建小区的学校配套建设为主要内容,采取上下联动,发放问卷调查表、召开座谈会和个别走访、抽样调查等多种方式进行调查,并派专人赴北京、天津等地学习考察,掌握了大量第一手材料,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关于我市中小学校校点布局情况的调研报告》。调查报告形成后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作了专题汇报,主任会议根据我委的建议,于去年九月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三次会议上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我市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情况的汇报,并做出了《关于加快我市基础教育校点布局调整工作的决议》。  
    西安市急救中心,是我市唯一一个从事院前急救医疗的专业机构,承担着全市各类突发性、灾难性事故的医疗救援工作,是我市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为加强社会急救医疗工作,完善社会急救医疗服务网络建设,促进我市社会急救医疗事业的健康发展,去年9至10月,委员会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尊贤带领下,对我市社会急救医疗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查。调查组通过听汇报和实地察看等形式,全面了解和掌握了我市急救医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实际困难,形成了《关于我市社会急救医疗情况的调查报告》。该调查为我委制定和审议《西安市社会医疗急救条例》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此外,去年委员会还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完成了对西安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情况的调研任务。去年4、5两个月,按照省人大要求我们对我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认真进行了调研并形成了调研报告,为省人大常委会正确决策有关问题提供了比较详实的材料和依据。
    二、搞好执法检查和工作视察,协助常委会做好监督工作
    开展执法检查是人大监督政府工作,保证法律、法规正确有效实施的一项重要措施。近年来,随着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国家在教科文卫方面颁布的法律、法规的数量也越来越多,为了推进有关法律法规的实施,提高人大执法检查工作的质量,2002年我们有重点的选择了一些社会影响面大,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密切的法律法规进行监督检查,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一是为了配合省人大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的《食品卫生法》执法检查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在今年4至5月间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情况进行了检查。为了组织好这次执次检查,委员会认真研究,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首先我们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的《通知》精神,向各区县人大常委会下发了《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执法检查的通知》,要求各区、县人大常委会在本行政区域内全面开展《食品卫生法》贯彻执行情况的自查工作。同时,我们还组织市卫生、工商,技术监督、农业、经委、农委、粮食等8个相关部门认真向省人大调研组汇报了我市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工作情况并陪同省人大调研组深入到新城区、碑林区的胡家庙粮食批发市场和交大饮食市场进行实地检查。嗣后,省人大执法检查组在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范肖梅的带领下,于6月8日至17日对我市贯彻实施《食品卫生法》的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组通过明察暗访,先后深入到我市大专院校、宾馆饭店、酱醋企业、小型面粉加工企业等,详细调查了大专院校、宾馆食堂及食品加工企业的大宗原料及辅料的进货渠道,察看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卫生状况,在暗访的基础上,省人大又对雁塔区、户县的食品卫生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听取了雁塔区、户县政府关于贯彻实施《食品卫生法》情况汇报,现场察看了市、区、县卫生防疫站卫生监测设备,并对城三区的食品卫生监督员进行了考试。通过这次检查,进一步加强了我市的食品卫生管理工作,查处了一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生产经营企业,使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都充分认识到《食品卫生法》的重要性,为给全市人民创造一个安全卫生的饮食环境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  二是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了《药品管理法》的执法检查。为了推动《药品管理法》在我市的贯彻执行,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对《药品管理法》实施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这是去年市人大常委会换届以后开展的第一次执法检查,也是市人大常委会近年来开展的规模较大、时间较长、检查单位较多的一次执法检查。为了搞好这次执法检查,委员会从提出检查方案到具体组织实施,从起草检查报告到市人大常委会听取报告并作出相关决议,在各个方面,各个具体环节都做了大量扎实深入细致的工作。这次执法检查共分八个小组进行,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秘书长任各组组长,各委员会主任任副组长,检查组成员多数是具体从事药品生产、药品经营管理和医务工作的专业人员。整个检查分暗访和明察两种阶段进行,并首次设立了举报电话,采取集体检查与个人暗访相结合、普查与根据群众举报重点检查相结合,批评教育与现场查处相结合,检查与舆论监督,公开曝光相结合等新形式,加大了执法检查的力度、使执法检查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本次检查,在我市产生了巨大影响,得到了人民群众的广泛支持和参与,据统计,检查期间,检查组共接到群众举报电话205个,收到群众举报信11件,反映各类问题306个,各检查组共检查各级各类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355户,查出各类违法、违规问题800余个,为我市各级政府进一步加强药品管理工作,全面整顿和规范我市医疗市场秩序,净化市场环境奠定了良好基础。检查结束后,我们起草了《药品管理法》执法检查报告,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常委会作出了“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切实加强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决议”。同时,决定今年上半年再进行一次“回头望”,并听取市政府关于贯彻执行人大决议,开展药品市场整顿工作情况汇报。
    三是开展了《母婴保健法》执法检查工作。为进一步推动《母婴保健法》在我市的贯彻实施,依法保障母婴安全,使广大妇女儿童的健康状况得到明显改善。今年8月,我委会同市卫生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临潼、长安、灞桥、阎良、户县、周至、蓝田、高陵等8个区、县的《母婴保健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组深入区、县医疗保健机构,详细了解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市场的监督管理及指导服务情况以及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及产科工作达标情况。检查结束后,我们将检查情况向各区县进行了通报。在通报中,我们针对我市各区、县在贯彻落实《母婴保健法》方面存在的执法与监管力度不够,相关部门缺乏密切配合,个别区、县工作开展不平衡,特别是农村地区母婴保健工作还亟待加强等问题,要求各区县政府要进-步加强对母婴保健工作的领导,努力增加对母
    婴保健工作的投入,民政、公安、计生和卫生等部门要进一步落实职责,加强协作,严格按照《母婴保健法》、《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条例》以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积极开展工作,为进一步改善本地区的母婴保健工作创造条件。去年12月,省人大和省卫生厅对我市贯彻执行《母婴保健法》的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中对我市人大在贯彻实施《母婴保健法》方面所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在工作监督方面委员会重点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去年上半年组织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和市人大代表对我市贯彻执行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和全民健身广场建设情况进行视察,形成了视察报告,对全市全民健身工作提出了一些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二是去年8月,按照省人大的要求陪同全国人大副委员长周光召对我市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情况进行了视察。 
    三是就西安旅游职业学校的迁址工作对西安旅游职业学校进行了专题视察。近年来,在全国职业教育出现滑坡,大部分职校生源匮乏,办学困难,步履维艰的情况下,西安旅游职校却以它独到的办学经验和良好的师资队伍在不断地发展壮大,招生人数连年攀升,毕业生供不应求,就业率达100%。但是,由于学校面积狭小又地处我市繁华闹市区,严重影响和干扰了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制约了学校的发展。2001年,市教委曾决定在曲江旅游度假区征地100亩用于旅游职校的建设,虽然取得了曲江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的同意,但选址征地工作进展缓慢,导致迁址建校工作迟迟无法落实。去年10月15日,委员会组织委员和代表对西安旅游职业学校进行了视察,通过对学校教学环境的实地察看,委员和代表们认为,政府应重视职业教育的发展,尽快落实旅游职校的选址定点工作,要把旅游职校的迁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抓紧与曲江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协调,争取今年上半年完成旅游职业学校的选址定点工作。
    三、做好议案办理工作,尊重和发挥代表的监督作用
    在去年召开的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大会议案组共收到有关教科文卫方面的议案11件,其中有2件被大会主席团立案并交付我委办理,即《关于更新120急救中心指挥系统的议案》(第27号)和《关于西安联大专升本的议案》(第39号)。会后,委员会对这2件议案认真研究,及时办理。关于第27号议案,委员会首先会同市卫生局赴外地进行学习考察,并组织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对“120”调度指挥系统设备的运转情况进行实地察看,
    针对我市“120”系统设备落后,运转不畅等问题,代表们要求市政府尽快拿出系统改造升级方案,保证全市人民群众急救绿色通道畅通。事后,市政府邀请有关专家进行反复论证,提出了关于更新我市“120”调度指挥系统的总体方案,市财政已将我市2002年的计划项目进行了调整,并同意拨款500万元优先安排“120”调度指挥系统设备更新所需经费。去年12月,已完成了工程招标工作,预计今年8月更新的设备可安装到位,投入使用。关于第39号议案,委员会及时向市教育局和西安联大了解有关情况,并组织委员和代表对西安联大的建设情况进行视察。从视察情况看,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下,近年来西安联大校园建设、师资队伍和教学水平均有了较大的发展,现已具备了组建本科学院的条件,要求市政府继续加大经费投入,抓紧申报工作。目前,申报材料已经省教育厅批准,送报教育部评审。
    在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上,代表们提出了《关于市儿童医院扩建问题的议案》(第1号),委员会对此高度重视,建议大会予以立案。大会主席团根据我委建议,决定立案并交由我委办理。会后,委员会立即组织委员、代表和市规划及房产部门的同志前往市儿童医院进行实地察看并听取了市儿童医院关于扩建项目划拨征用土地的情况汇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尊贤还就如何办好这件议案讲了几点意见。要求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从我市儿童医疗的发展和“建强”、“创佳”的高度出发,克服困难,排除干扰,加快规划定点的落实和议案办理进度,力争在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前该议案的办理工作能够取得实质性进展。
    四、积极开展立法调研和对国家法律、法规的征求意见工作
    在立法方面主要完成了以下三项工作:一是完成了《西安市社会医疗急救管理条例(草案)》第一稿的起草任务。从去年4月份开始,我们即着手《条例(草案)》的起草工作,督促市卫生局成立了《条例(草案)》起草小组,办公室派员参与《条例(草案)》的具体起草任务,在起草过程中市卫生局按委员会的要求收集整理了全国二十多个城市的有关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我市急救工作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了研究,明确了条例起草的基本框架和要解决的重点问题。截止去年6月份已完成了《条例(草案)》第一稿的起草任务。为加快立法工作进度,保证立法质量,我们于去年7月初,组织市卫生局、市政府法制局、市人大法制委的有关同志对《条例(草案)》认真进行修改,并将修改后的《条例(草案)》下发到各区、县卫生系统广泛征求意见。去年8月,《条例(草案)》已由市卫生局呈报市政府,力争今年上半年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二是完成了制定西安市人大五年立法规划的有关工作。根据市人大法制委的要求,我们对市政府教科文卫部门在今后五年内需要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的情况进行了模底,提出了意见。三是按要求完成了全国人大法工委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草案)》和陕西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对《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草案修改稿)》、《陕西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草案修改稿)、《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草案)》的修改和征求意见工作。
    五、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去年换届后,委员会即把加强委员会的自身建设问题提上了议事日程。一是重新修订了委员会工作制度和委员会与市政府教科文卫部门的联系办法。二是编辑印发了教科文卫法律法规汇编一书。三是组织委员会全体人员及办公室全体干部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学习人大工作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学习与委员会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提高了全体委员对人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依法履行职责的自觉性。同时,委员会办公室按照市委和机关的统一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机关目标管理责任制,深入开展“创佳、争先、评差”活动,在加强办公室建设,改善办公条件,提高服务质量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为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顺利开展工作提供了较好的服务。
    2003年,我们将继续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大报告,围绕“建强创佳”奔小康的目标,坚持与时俱进,开拓进取,为开创我市教科文卫事业新局面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