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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持西安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建议
发布者:西安人大    发布时间:2019-04-10   来源:西安人大

2017年9月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了《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2018年年初,我建议西安市相关部门尽快出台意见措施,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提升主动作为、服务企业的意识,共同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通过一年时间观察了解,西安各级部门对一般行政事务和常规性问题解决得都不错,比如“店小二”的服务态度转变、“最多跑一趟”的工作效率提高,使营商环境大幅度提升,但是还有一些深层次问题有待解决,主要表现在以下三点:

    一是重“大商”轻“小商”。政府部门对“500强”这些 “大商”比较重视,因为这是领导亲抓或者牵头引进的项目,下面人不得不重视,而面对众多的本土企业,尤其是中小型民营企业,支持力度远远不够,这些企业去政府部门办事,看到的还是以前的老样子。

    二是为官躲事不办事。一些公职人员存在“慵懒散慢虚”的问题,干事情一拖再拖,上班出工不出力,当面讲一套背后做一套,甚至有的领导干部奉行的是:平时我也不找你企业的事,你企业有事我也不揽事、不办事。不办事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新官不理旧账”,新官上任后,前任领导重视的项目基本没人支持。

    三是还存在形式主义。有的政府部门和开发区组织会议,学习和贯彻落实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邀请了很多企业家,而受邀到场的民营企业家只有一位,而且还是被认为比较听话、不爱提意见的。既不走进民营企业、不深入调研、不愿听批评意见,又不想给自己揽事。

    因此,我建议:由西安市人大常委会牵头,会同西安市纪委、市监委及西安市人民政府,从以下两方面着力解决:

    一、加强督查考核,干得好不好让服务对象说了算。一方面要严肃党纪党规,盯紧各项目标任务,建立健全全程跟踪的督查机制,让干部队伍容不下“闲官”;另一方面,政府部门和公职人员工作到底干得好不好,应由服务对象、也就是由企业说了算,让企业给开发区和政府相关部门考核打分,这个考核的过程让媒体全程跟进。

二、出台意见措施,对支持民企发展不力者追责问责。市纪委市监委把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作为当前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制定和出台专门的意见措施,指导推动全市纪检监察部门依纪依法履行职责,为民营经济发展保驾护航:正风肃纪,优化民营企业营商环境;对损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影响民营企业发展、罔顾民营企业家正当要求的行为,及时约谈提醒主要负责人,督促落实整改;把领导干部支持民营企业,特别是帮助中小企业发展,纳入监督检查、干部考察和追责问责范围;通过以上措施,为支持西安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政治和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