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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建议
发布者:西安人大    发布时间:2019-04-10   来源:西安人大

一、基本情况

2018年11月1日习主席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纪检监察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有时需要企业经营者协助调查,这种情况下,要查清问题,也要保障其合法的人身和财产权益,保障企业合法经营”。“对一些民营企业历史上曾经有过的一些不规范行为,要以发展的眼光看问题,按照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的原则处理,让企业家卸下思想包袱,轻装前进。最近人民法院依法重审了几个典型案例,社会反映很好”。为落实习主席的讲话精神,国家各部委已经行动起来。

我在履职调研中了解到,一些公司合法财产,不经依法审判,被法院长期查封冻结,给企业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严重破坏了营商环境,影响了法院的公正执法形象。

二、具体建议

建议市、区两级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习主席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对查封的案件进行复查,尽快纠正错误,解除未按程序、未经审判对企业土地和房产的查封,使企业合法权益得到保护。防止轰动全国的秦岭违建别墅事件发生在司法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