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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立政府过桥基金的建议
发布者:西安人大    发布时间:2019-04-09   来源:西安人大

一、基本情况

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深刻地指出:“近来,一些民营企业在经营发展中遇到不少困难和问题,有的民营企业家形容为遇到了“三座大山”:市场的冰山、融资的高山、转型的火山。”在安排6方面政策举措是,把“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作为第2大方面进行了重点安排。

为落实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我们了解,我市也出台了化解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办法,相信将很快发挥作用。

二、原因分析

过桥资金的由来: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很多人认为是银行不想给予这类企业资金支持,实际上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方面在大环境下,银行在流动性上受央行统一管理,特别是去年信贷整体上是收缩的;另一方面是中小企业在银行借到钱,到期应该归还,但是企业本身资金量不大,贷款全部用于经营,没有富余钱还银行。那么贷款到期后,就得到民间融资,借来高利息贷款还银行,再从银行续贷出新的贷款。这一部分资金就叫做过桥资金,“还一下借一下”。

过桥资金的危害:企业通过民间融资成本非常高,成本甚至占到中小企业贷款金额的一半以上,不少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倒闭关门,就是因为高利贷。

成功案例:青岛市经济信息化委联合市财政局、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和青岛银监局设立了“转贷引导基金”,用于引导国有投融资机构资金参与,按市场化方式运作,为小微企业提供单笔额度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0个工作日、日平均使用费不高于转贷资金额度0.1%的银行贷款“过桥”资金。

青岛“转贷引导基金”主要特点:一是转贷资金规模较大。转贷资金的总规模10亿元,为该市更多的小微企业获得转贷服务,提供了充足的资金支持。二是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转贷资金的办理费用仅相当于市场“过桥”成本的1/4—1/2,极大地节约了企业的融资成本。三是降低企业准入的门槛。转贷资金的借款人除小微型企业外,还包括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扩大了服务企业的范围,会有更多的小微企业获得政策实惠。四是合作银行覆盖面较广。全市包括建设银行、农行、中国银行、农商行、青岛银行等14家银行积极参与小微企业转贷业务,几乎囊括了该市大部分的商业银行,为该市开展转贷业务提供了有力的支持。五是降低因意外违约造成的风险。通过政府增信,引导银行出具“续贷承诺函”,确保银行能够及时、足额发放贷款,可有效解决企业和投融资机构资金链断裂的风险问题。

三、具体建议

政府建立非盈利性基金,为中小企业提供过桥资金。比如:政府拿出10亿元资金作为过桥资金,一个月周转一次,那么一年可以解决企业120亿元的过桥资金。假如:一般中小企业通过民间融资的月息在3%左右,那年化成本可能是36%。政府哪怕给企业1%的月息,也可以给中小企业减少2%的利息,减负2.4亿元。简言之,就是政府要把政府、企业、银行三家的桥梁搭起来,解决融资贵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