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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妥善解决老旧建筑物二次消防手续办理问题的建议
发布者:西安人大    发布时间:2019-04-05   来源:西安人大

一、基本情况

随着西安作为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我市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我们可喜的看到,市区及周边区、县的建设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一批设计新颖、功能齐全的办公、商业、住宅项目拔地而起。

二、原因分析

经过调研全国范围内的城镇化建设,各城市都出现了大拆大建的现象,城市建筑基本趋同、城市个性无法彰显的问题突出的摆在了我们面前。我们不禁在想,一个城市的建设仅仅是推到重来?我们需要的仅仅是时尚、潮流、新颖的全新建筑?上海外滩、天津劝业场这些具有历史意义的建筑群焕发勃勃生机,上海将石库门危房改造成新天地和田子坊,北京将老旧厂房改造798艺术街区成功的现代化改造,或许可以为我们这座千年古都的复兴,提供有益的借鉴。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对具有历史意义、时代记忆建筑物的改造工作。通过一系列改造,发掘它们的价值,给予建筑物全新的定位,充分体现建筑物的文化价值和使用价值,体现建筑群落自身独特的历史底蕴和人文气息。比如将原国棉十一厂改造为大华1935艺术街区、利用西安老钢厂老厂区改造的设计创意园区以及更早时期的纺织城艺术区的创立与营业,都是在对原有历史建筑物改造后,创新经营的有益尝试。这些尝试不仅为我市困难企业创新经营提供了新契机、新思路,也让更多的人了解到这批老旧建筑物所蕴含的独特的历史沧桑和底蕴。

1935艺术街区、老钢厂设计创意园区和纺织城艺术街区这些项目的成功,与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及有关部门的积极推动密不可分。其实,在我市尚有大量的老旧建筑及在特定历史时期、特定历史背景下建设的建筑物亟待现代化改造和商业化改造。我们不能仅仅依靠政府的力量完成如此巨大的工作,而要发动广大企业自我改造、自我创新、生产自救,发动社会中各种经济成分和生产要素的力量积极参与其中。可喜的是,目前已有很多企业完成了大量此类项目的规划和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但因项目涉及面临改造的建筑物或是时代久远、或是建设时期情况特殊,绝大多数建筑物未能完成消防手续的报建和验收工作,基本不具有一次消防合格资质,无法进行建筑物二次消防手续的办理,这就对建筑物的商业化、现代化改造带来了较大的障碍。过去因消防管理隶属关系等因素,此问题未能得到较好的解决,现随着消防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入进行,为这一问题有效的解决提供了新的机遇。

三、具体建议

    市政府消防主管部门能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陕西省消防管理办法》的大框架下,制定相应的办法,在尊重历史、统一管理、满足规范、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成立相应机构,妥善解决老旧建筑物二次消防手续办理问题,完善相关的管理空白和制度缺失,以此实际行动,充分体现市府“亲商重商”的精神,强化招商引资力度,最大限度的挖掘经济增长潜力,释放各种生产要素的能量,活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