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监督工作>>执法检查>>


夏仁朝等对《西安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开展执法检查

 发布者:朱健  发布时间:2010年11月15日 作者  来源:西安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办公室

 

1110,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夏仁朝与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及农工委委员对《西安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开展执法检查。夏仁朝一行先后实地查看了临潼区护王槐、华清池千年石榴、骊山公园八戒皂角、灞桥区洪庆千年木瓜等古树名木的保护情况,并与市政府有关领导、市林业局、区县相关负责同志进行了座谈,听取了市林业局关于《西安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实施情况和区县政府关于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情况的汇报。

夏仁朝在视察中指出,200961日《西安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施行后,政府投入一定资金对全市古树名木进行普查,对个别濒危古树开展抢救保护;组织起草《西安市古树名木损失评估办法》,取得了初步的成绩。但是我市在条例的贯彻实施上,在古树名木保护工作上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资金投入不到位,古树名木保护经费还没有纳入每年的财政预算;二是保护队伍有待健全,全市的古树名木保护工作还没有专门的人员和编制;三是条例的配套措施不健全,条例颁布一年多来相关损失评估办法还没有制定完善,影响着条例的执行效果和执法工作的可操作性。    

西安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办公室

 

打印』『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