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检查我市贯彻《西安市中小学生人身伤害预防与处理条例》及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发布者:朱健 发布时间:2010年10月26日 作者: 来源: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办公室 |

10月19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尊贤带领部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人大代表对我市贯彻实施《西安市中小学生人身伤害预防与处理条例》及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组实地察看了市第二保育院、莲湖区环城西路小学和西安市第一中学的安全防范工作,听取了市政府工作汇报,并就有关问题进行了座谈。
执法检查组认为,近年来,市政府及各级教育部门和相关单位对校园安全工作非常重视,采取了多项措施,全面加强了校园安全工作,提高了校园安全管理水平和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保障了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师生人身安全。同时认为,由于个别区县和学校因为经费、安保人员编制等原因,存在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建设滞后、安保人员不到位等问题,影响了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的正常开展,存有安全隐患。
执法检查组建议要加强校园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加大对校园及周边治安、交通整治力度,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严防不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各类学校要结合学校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提高师生自救自护能力;加强对校园食品、饮水安全的监管力度,防止出现食物中毒事故发生,防止传染病在校园里流行,为广大学生健康、快乐成长创造安全环境。
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办公室
2010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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