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检查我市《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贯彻实施情况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9年6月10日 作者: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办公室 来源: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办公室 |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09年工作安排,5月26日,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组织部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内司委委员对我市《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先后视察了徐小平律师事务所、莲湖区看守所,召开专题会议听取了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关于贯彻执行《律师法》情况的汇报,并与各部门负责人进行了座谈。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鲁云侠参加了此次执法检查活动。
鲁主任强调,自《律师法》颁布实施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有力监督下,经过各有关部门及广大律师的共同努力,我市的律师行业有了很大发展,律师队伍不断壮大,执业环境逐步改善,执业水平显著提高,管理工作不断强化,社会对律师的认同感明显提升,律师工作在维护我市社会稳定,推动我市民主法制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针对我市在贯彻实施《律师法》中仍然存在的律师执业的“三难”(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少数执法人员认识不高、个别律师执业行为不规范等问题,鲁主任建议: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对《律师法》的学习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特别是司法队伍贯彻《律师法》的自觉性;二是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协调沟通机制,完善工作制度,统一执法行为,依法保障律师的执业权利;三是要加强律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我市律师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素质与业务素质;四是完善法律法规,对于《律师法》与相关法律规定不一致以及个别条文存在理解分歧的问题,依照法定程序向全国人大提出修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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