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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共文化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的意见和建议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8年9月25日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西安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市人民政府

关于公共文化建设工作情况

报告的意见和建议

 

西安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副秘书长李小六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做的关于公共文化建设情况的报告,现将常委会审议意见印送你们,请认真研究处理。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近年来,市政府高度重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和水平有了明显提高,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显著改善。同时,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加快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全市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根据财力状况落实建设后续保障经费。要重视对乡镇、社区文化设施的分步建设,做好经费保障。进一步增加文化事业经费投入,发挥市属文艺表演团体在公共文化建设中心的作用。推进各区县文化馆、图书馆的改造升级,形成覆盖城乡的公益性文化设施体系。对重大公共文化服务工程建设、重点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重要公益性文化活动、重要文物考古发掘等,要分别设立财政专项资金。

二、各级政府要强化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规划。新区建设、居民住宅小区、各类园区、产业基地的规划建设应配套相应的公益性文化设施,并把社区文化中心建设纳入城市规划。因城建需要拆除或改变公共文化设施功能、用途的,必须严格报批程序,另建新的公共文化设施,确保文化设施不流失。

三、充分发挥现有公共文化设施的作用。要在重视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同时,进一步加强管理和开发利用,发挥现有公共文化设施的引领作用,鼓励和扶持群众文化,逐步形成融宣传教育、信息服务、科学普及、文化娱乐、体育活动等于一体的文化阵地。坚决杜绝公共文化设施闲置、文化资源浪费现象,充分利用公共文化设施平台,积极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公共文化活动。

四、重视公共文化产品创作,大力推进群众文化普及工作。要发挥我市公共文化人才的作用,支持和鼓励多出精品,切实提高我市公共文化产品的影响力和宣传教育作用。鼓励、支持专业艺术团体人员到社区、街镇担任文艺辅导员,注重发挥基层文化骨干的作用,造就一支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专兼职公共文化服务队伍,大力推进群众文化的普及工作,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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