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4年9月27日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已于2004年9月19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决定》共分九个部分,主要内容是:

 
一、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决定》指出,进入新世纪新阶段,在机遇和挑战并存的国内外条件下,我们党要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继续推进现代化建设、完成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这三大历史任务,必须大力加强执政能力建设。这是关系中国社会主义事业兴衰成败、关系中华民族前途命运、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课题。全党必须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抓住机遇,锐意进取,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把党的执政能力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五十五年来党执政的主要经验。

《决定》指出,在半个多世纪的执政实践中,党紧紧围绕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和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这两大问题,进行了艰辛探索,积累了成功经验。主要是:必须坚持党在指导思想上的与时俱进,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新的实践;必须坚持推进社会主义的自我完善,增强社会主义的生机和活力;必须坚持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把发展作为解决中国一切问题的关键;必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必须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不断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必须坚持以改革的精神加强党的建设,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这些主要经验,也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指导原则,必须在实践中长期坚持并继续丰富和完善。

三、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决定》强调,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核心,以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为关键,以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重点,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为基础,不断提高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能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应对国际局势和处理国际事务的能力,使党始终成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党,成为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执政党,成为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高效、清正廉洁的执政党,归根到底成为始终做到“三个代表”、永远保持先进性、经得住各种风浪考验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社会和谐、人民幸福。

四、坚持把发展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不断提高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

《决定》指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首先要提高党领导发展的能力。要牢固树立抓住机遇、加快发展的战略思想,扭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动摇;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更好地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始终站在时代前列领导和谋划改革;掌握对外开放的主动权,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按照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完善党领导经济工作的体制机制和方式。

五、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不断提高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

《决定》指出,坚持和发展人民民主,是我们党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和根本途径。要推进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提高依法执政水平;改革和完善决策机制,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利益;按照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

六、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不断提高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能力。

《决定》指出,党要带领人民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必须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文化,不断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要积极推进理论创新,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牢牢把握舆论导向,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努力探索新方式新方法,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优先发展教育和科学事业,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素质。

七、坚持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

《决定》指出,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是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实现党执政的历史任务的必然要求。要全面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不断增强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健全工作机制,维护社会稳定;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

八、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不断提高应对国际局势和处理国际事务的能力。

《决定》要求,要坚持用宽广的眼界观察世界,提高科学判断国际形势和进行战略思维的水平;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对外方针政策,掌握处理国际事务的主动权;全面认识和把握国际因素对我国的影响,不断提高同国际社会交往的本领;始终把国家主权和安全放在第一位,坚决维护国家安全。

《决定》强调,要按照政治合格、军事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保障有力的总要求,紧紧围绕打得赢、不变质两个历史性课题,坚持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积极推进中国特色军事变革和军事斗争准备,建设一支现代化、正规化的革命军队,确保国防安全。

《决定》强调,要坚持“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严格按照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办事,保持香港、澳门的团结稳定。要贯彻“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和现阶段发展两岸关系、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的八项主张,促进两岸人员往来和经济文化等领域的交流,坚决粉碎一切把台湾从中国分割出去的图谋,坚定不移地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

九、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为重点,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

《决定》指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关键在于搞好党的建设,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要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全党,不断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设一支善于治国理政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按照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协调的要求,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强领导集体;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使党的基层组织真正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增强党的团结和活力;大兴求真务实之风,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

《决定》最后号召,全党同志一定要自觉维护大局,倍加珍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高举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十六大精神,同心同德,艰苦奋斗,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不懈奋斗!

责编:唐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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