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4日西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西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接受李明远辞去西安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