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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者:信息中心    发布时间:2022-04-01    来源:西安人大

(2022年3月31日西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西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洪涛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2年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坚持“抓党建、带队伍、促结案、增公信”工作思路,持续深化司法改革,不断增强司法能力,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责任,推进新时代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奋力谱写西安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