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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
发布者:西安人大    发布时间:2019-07-02    来源:西安人大

(2019年6月28日西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生态文明建设关系亿万人民福祉,关乎中华民族永续发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迫切需要。西安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担负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全面有效实施的重要职责。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特作如下决议:

一、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谋划开展一系列根本性、开创性、长远性工作,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从实践到认识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系统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成为建设美丽中国的强大思想武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聚焦人民群众感受最直接、要求最迫切的突出环境问题,深刻阐述了生态兴则文明兴、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美丽中国全民行动、共谋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等一系列新思想新理念新观点,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全市各级国家机关和全社会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充分认清我市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严峻形势,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二、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的决策部署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加快推进生态文明顶层设计和制度体系建设,相继出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行动计划,推动我国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作出《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市委十三届六次全会作出了《中共西安市委关于深入学习实践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快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决定》,对于动员全社会共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美丽中国、美丽陕西、美丽西安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全市各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议上来,统一到省市委有关要求上来,不断增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公众参与,密切配合、协同发力,标本兼治、综合施策,严格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强化行业牵头、属地管理责任,从严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考核问责,着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有效防范生态环境风险,不断提高生态环境治理水平。

三、大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建设

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要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保护治理,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地方立法中的主导作用,加快制定、修改大气、水、土壤、秦岭等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法规体系,强化法律制度衔接配套。要加强备案审查工作,及时纠正违反法律法规的规范性文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工作重点,通过执法检查、听取审议工作报告、专题询问、代表视察、质询等监督形式,督促市、区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认真实施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抓紧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全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将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作为责任底线,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严格责任追究,保证责任层层落实到位。要实行严格的环境执法监管,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维护法律威严,让法律的刚性约束成为不可触碰的红线,以法律的有效实施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法治保障。

四、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青山四大保卫战

全市各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充分认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青山四大保卫战,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中央、省市委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目标考核,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加快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强化督查检查,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要加大空气污染治理力度,深化大气污染成因分析研究,严格落实“减煤、控车、抑尘、治源、禁烧、增绿”六项措施,强化区域联防联控,协调建立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切实降低细颗粒物和臭氧浓度,大幅度减少重污染天数;要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深化“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加快推进“智慧环保”建设,积极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产业体系。要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严格扬尘污染管控,优化产业、能源、运输、用地结构,着力推进工业污染减排和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力争我市空气质量全国重点城市排名大幅提升。

坚决打好碧水保卫战。要扎实推进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三水共治”,全面落实河湖长制,把水源地保护、黑臭水体治理、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雨污管网、污泥处理项目建设、区域内河流湖泊污染防治等作为攻坚目标,加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加快推进城镇污水配套设施项目建设,建立完善黑臭水体防治长效机制,加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按期完成全市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目标,切实把水污染治理好、水环境保护好,构建良好的水生态系统。

坚决打好净土保卫战。要加快编制全市土壤污染防治规划,开展土壤环境监测和污染防治,完善土壤环境应急系统,持续加强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要加强固废物管理,完善危废物收运体系,大力推动固废物循环利用,深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建设,加快江村沟生活垃圾末端处理系统项目、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和餐厨垃圾处理厂建设;要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进化肥农药使用减量化、开展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从根本上解决农村面源污染问题;要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大力改善农村生态生活环境,着力做好生态修复、环境保护、绿色发展三篇文章。

坚决打好青山保卫战。要持续巩固秦岭北麓违建别墅专项整治成果,加快秦岭北麓区域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编制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构建网格化、数字化、智能化的生态环境监测、监管和预警体系;扎实开展矿产资源开发、开山取石、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宗教场所、农家乐、小水电站以及乱搭乱建、乱砍乱伐、乱采乱挖、乱排乱放、乱捕乱猎等专项整治,不断提高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保护水平;要坚持把整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作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抓手,深刻汲取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规建别墅问题的教训,全力解决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切实把反馈问题整改转化为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的实际成效。

五、努力营造全社会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浓厚氛围

生态环境保护是全市人民共同参与、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事业。要在市委的领导下,广泛动员各方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持之以恒、久久为功,打一场污染防治攻坚的人民战争。全市各级国家机关和有关组织要深入镇街、社区、农村、学校、企业等,开展环境保护法律知识和科学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广泛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创建活动,引导全社会增强法治意识、生态意识、环保意识、节约意识,自觉履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定义务,培育生态道德和行为准则,推动形成节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各级人大代表要带头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投身污染防治攻坚战,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反映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多提建设性意见和建议,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完善公众监督、举报反馈机制和奖励机制,鼓励群众用法律武器参与和监督生态环境保护。持续深入开展全民普法教育,增强公民法治意识和环保意识,构建全社会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大格局。

全市各级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广大人民群众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下,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加快美丽西安、国家中心城市和国际化大都市建设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