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10日西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西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接受吕健辞去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并报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