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1日西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西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李明远为西安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