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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许可西安市公安局对西安市第十六届人大代表胡凯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
发布者:西安人大    发布时间:2018-04-09    来源:西安人大

2018227日西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西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了西安市公安局关于提请许可对西安市第十六届人大代表胡凯采取强制措施的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决定许可西安市公安局对西安市第十六届人大代表胡凯采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