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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西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发布者:西安人大    发布时间:2018-12-26    来源:西安人大


20181221日西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西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西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19129日在西安召开。会议建议议程为:

1.听取和审议西安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查和批准西安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西安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3.审查和批准2018年西安市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西安市2019年市级预算;

4.听取和审议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5.听取和审议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议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7.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