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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西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问题的决定
发布者:西安人大    发布时间:2016-12-26    来源:西安人大

 

20161222日西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西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关于西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问题决定如下:

一、西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575名。本次分配给各选举单位的代表名额为570名,预留5名。具体分配名额如下:

          新城区51名  碑林区66名  莲湖区63名  雁塔区69名  未央区40名 

          灞桥区36名  阎良区18名  临潼区39名  长安区54名  高陵区21名 

          蓝田县31名  周至县34名  户  县34名  解放军驻西安部队14名

二、各选举单位于2017年1月20日前选出西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