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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西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发布者:赵东洋     发布时间:2016-03-04    来源:西安人大

20151223日)

 

市人大常委会:

现将市法院办理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的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市法院始终坚持把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为自觉接受监督,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的一件大事,列入重点工作任务加强督办落实。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以来,共收到市人大代表建3件,其中涉及法院信息化建设、担保制度改革、先予执行适用和打击“老赖”保护市场经济秩序等多个方面。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呈现两个鲜明的特点:一是建议办理速度快。代表建议办理交办会后,市法院第一时间组织相关单位召开协调会,了解案情、落实责任、明确办理时限,仅用一个月时间就将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上代表提出3件建议全部办理完毕,并按规定向代表进行了答复。二是办理工作得到代表肯定。在集中走访代表工作中,代表对市法院认真办理代表建议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态度均表示了肯定,代表对3建议的办理结果均表示满意。

二、主要做法

一是领导重视,职责明确。院党组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每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监督联络工作,统一思想、明确任务、提出标准。市人代会结束后,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任高潮专门听取了代表提出建议的基本情况,明确要求一定要高标准按时完成办理任务。杜豫苏副院长对每件代表建议都要亲自批办、亲自过问,亲自协调办理中的问题。市法院办公室作为代表建议办理的主管部门,根据院党组要求,统筹安排,细化内部分工,重点加强督促检查,在立案一庭、民二庭、综合处等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协助下认真抓好办理工作落实,确保了办理工作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复,切实把主动接受监督落到实处。

二是规范制度,注重实效。市法院办公室为更好的做好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采取统一登记立项,统一归口管理、统一集中交办,领导牵头督促、按时反馈结果的方法加强质效管理。建立了建议办理情况动态跟踪、定期通报、事前提醒、事后督办制度,积极探索建立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办理工作制度。出台了《加强代表监督联络八项措施》,建立了专项联络制度组建了代表委员法律咨询专家服务团,使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达到常态化、规范化要求。并对代表答复的内容严格把关,切实做到代表建议“三坚持”、“两对照”、“一规范”。“三坚持”即坚持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答复、坚持在充分协调沟通承办单位和代表后答复、坚持依法及时当面答复;“两对照”即答复内容与建议内容对照、答复内容与当前法院工作实际对照;“一规范”即文体规范、措辞准确、语言亲和、朴实精炼、讲求实效。

三是领会精神,科学督办。市法院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中坚持从实际出发,始终把代表满意作为工作目标,树立“第一时间”观念,发扬“马上就办”精神,不遗余力、不打折扣、不断创新受代表欢迎的工作形式和载体。不断创新办理制度。始终把好审阅审批关、建议交办关、跟踪督办关、进度报告关、征求意见关、回访沟通关等六个关口。不断创新督办形式。客服因循守旧、墨守成规,把书面督查与实地督查、独立督查与联合督查结合起来。坚持落实到位。做到工作不落实不撒手、问题不解决不撒手、代表不满意不撒手。采取实地督办、电话督办、会议督办、通报督办、指导督办等多种形式,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见成效,提高办理效果。

四是用心联络,注重沟通。市法院始终坚持真诚接待、真心办理、真情沟通、真挚回访,努力提升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的满意度。为了让代表更全面地了解法院办案程序、理解支持法院工作,保障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有效落实,市法院采取多项措施加强代表联络工作。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以来市法院共办理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关注案件12件,邀请市人大代表参加旁听庭审11次,迎接最高法院组织全国人大代表视察法院1次,完成市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旁听评议市法院庭长庭审工作2次。工作中注重认真倾听代表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用实际行动取得代表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三、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思路

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中,我们虽然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绩,但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以及代表的要求和期望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方法较为传统,手段较为单一;二是代表建议督办人员交流培训的机会不多,思维创新有待提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会更加牢固的树立监督意识,深刻学习领会中央和全国人大关于加强监督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文件精神,进一步创新思维,改进方法,完善制度,注重交流学习,积极发挥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工作的主观能动性。